望眼欲穿三(1) (第2/2页)
对于这种事情,莫文是不会拒绝的。
“还有我想给红毛买个头簪,”小打荷用眼睛瞄了一下莫文,他觉得这时提头簪可能不太合适,所以又嘟哝了一句,“或者别的什么礼物。”
“你说的是那个红头发的女服务员。你们……”莫文想说,你们才多大,就谈恋爱。
“你别误会,我们两是一个村的,她帮了我不少忙。”
对,知恩图报,应该!莫文想,自己也别过于武断,男女之间的情感也不能全用恋爱一词概括。
“只是,你说的是头簪,是吧?”
“对,就买小梅姐戴的那种。”小打荷正在后悔自己附带的那句或者别的什么礼物会让莫文误买。现在既然莫文主动提到了头簪,而且似乎莫文也不在意这个词儿,他想还是坚决表达一下自己的主张。
“噢——这个头簪很好吗?”
“是呀,真的很好,酒店的女孩都想要呐。”
是这样啊。莫文想起了马师付媳妇说的话,看来她没有骗自己,这么说,这个马师付是可以信任的人啦。
莫文下意识的点头答应了。
“你今年多大?”
“十七。”
十七!这是一个率真的年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么的真实,不掺杂任何修饰和表演。真想知道,自己十七岁的时候在做什么,是不是也遇到过一位热心的女孩,让自己萌发了那种模糊的情感。自己也会向小打荷一样,绞尽脑汁想要买一件礼物,作为表白,表白中自然也暗含着某种谢意。这种表白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根本没想会有什么结果,只是为了让这种情感得以延续。而现在的自己连二十七岁那年干过什么都不记得了。哪里还会忆起十七岁的情感。也许就是因为失去了那种情感的记忆,让现在的自己变得麻木不仁,就像自己对小女孩,对阿琴、阿德,对为自己治病的爷爷那样无情。那种不辞而别的罪恶感被自己的虚伪和矫情所取代。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病人,竟不断地靠编撰来哄骗自己和别人,甚至是亲人,包括自己的母亲。自己究竟是怕什么,怕别人可怜你,还是恐惧过去会给自己带来灾难。
“我听说你搬到车库去住了。”
白所长找到了莫文,他想了解一下那天在大房子发生的事。
“啊?”莫文迟疑了一下,他想真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其实,没什么,只是现在大家都在气头上,所以,我想,先缓和一下。哦,这种事,本来不想让你费心的。”
“我听说后厨的大师付要开除老王。”
“不行,这绝对不行,两人打架儿,无论对错,要开除就都开除,这才能体现出公平。”
“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要是只是惩罚,可分轻重,开除就不一样了。因为表面上是有人吃亏,舆论导向自然占优。可实际上有些外在的因素会蒙敝旁观者的眼睛。再说我和老王之间也没什么事。等过两天说开了也就完了。”
“你说的有道理,毕竟是在外面见过大世面的人,好吧,你就先去车库住一阵子,委屈你了。其实,我也有难处,你是大哥过过话的,这老王对老三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