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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诱饵 (第2/2页)

李家兄弟二人跟在了李忠义的背后,有些欲言又止。

李忠义见到这两人的模样就知道他们要问什么了。

铁山寨已经建起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来,李忠义也算是历练出来了。

他没有穿大红袍。

而是穿着陆军军服,在手臂上系上一条红绸子算是表明了官员身份了。

腰上还挂着两柄左轮手枪。

整个人的气质也已经从文弱书生变成了一介武夫的模样。

根本看不出来当年四川罗江县大桥镇文曲星的模样了。

“她是你们的婶婶,正牌的!”

李忠义皱了皱眉,说道。

李家兄弟两人楞了一下,心里明显憋着一肚子问题,但这毕竟是长辈的家事,他们也不太敢开口问。

“别想了,当初来金山的时候,是她救了我的命,我若是不娶她,她就得没脸见人了。大丈夫岂可如此。”

李忠义一脸正气凛然的,也不知道心里怎么想的。

“叔那..婶婶她可是..可是”

“你说杀人?”李忠义扭头过来,“习惯了就好,以后在这里啊,杀人是常有的事情,如果不敢杀人,就乘早回四川去。这里的每一个人,要活下来,就得变成狼!”

李忠义说着,似乎响起了什么:“你们两个粗通文墨,在这里得官容易,日后也是要做官的。我告诉你们这里的人,不是羊,在这里当官,和在四川当官是不同的。以后不要摆什么秀才架子,不然被人打了黑枪了,你叔我也没别的办法的。”

原来是怕被打黑枪才不敢做恶啊。

兄弟两恍然大悟。

想想也是。

连徐阿菊那种人,都拎着人头到处跑。

结婚了也不在家相夫教子,反而还出去猎人头。

真的是有点不太像话。

但换位想想,自家二叔哪里敢管呢。

就在此时。

徐阿菊走了进来。

“二婶。”

兄弟两急忙打招呼。

徐阿菊点点头,对李忠义说道:“夫君,张营长来了。”

“快请进来!”

李忠义急忙站起来说道。

“李大人,上头有任务来了!”

张进如今升官当了营长了,不过他进来的时候脸色可不太好看。

“怎么回事?”

“上面要我们送粮食去煤寨。”

煤寨就是煤矿上的寨子,得益于河流连接,采矿之后的煤可以放在木排上顺流而下,直接就抵达铁山寨了。

煤寨上有两千多矿工,都是需要金山总督府这边送粮食去的脱产工人。

‘什么?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要送粮食?!’

李忠义惊讶道。

“为什么不用船运呢?”

“你说为什么?”

张进摇摇头,脸色凝重。

“你是说”

“没错,上头要咱们去当诱饵,这个冬天到来之前,把影藏在林子里面的白夷一网打尽!”

李忠义面色也凝重了起来。

根据情报

从南方和东方,有好几股渗透来的欧洲冒险者存在。

“会不会太冒险了?”

张进摇摇头:“冒险也没办法,这些人在联络阿族部落,就算我们不主动出击,他们在这个冬天动手的可能性也很大。”

押送粮草的队伍是黎明时分离开了铁山寨的。

第一天的路程有惊无险。

赶路到了黄昏,入夜之后,他们就扎营休息。就着昏暗的月光进餐。随行的明军官兵轮班值守。

李家兄弟两个也跟着来了。

李忠义告诉他们,如果要在这环境中活下来,就尽量不能怕事。

“你们跟着去一趟煤山寨,回去金山城就算是去镀金过了。”

李忠义说道。

所以两人现在人手一把左轮手枪挂在腰上,和李忠义一起吃着咸鱼干和玉米饼。

眼睛也在往林子里面瞄。

密林之中,火光晃动。

可能是明军的巡逻小分队,也可能是埋伏在林子里的白人或者是土著蛮子。

负责运送粮食的平民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斧头、木矛和洋枪。

在李家兄弟二人看来。

这些人,和他们家在四川的佃农不同,他们身上没有那种唯唯诺诺的气质。

他们都穿着暖和的毛皮衣服,看上去都很结实,一边路走一边说笑,根本不看路边的树林,也没有人发抖。他们一个人往往带着几件武器,通常是一把洋枪,一把匕首或短刀。还一把镰刀或斧头。

不像是平民、。

倒是和那些明军的士兵差不多。

很可能是杀过人的,而且还不只一个!

当天的晚饭还是如往常一样的丰盛,有热气腾腾的油饼和香喷喷的红烧肉。

经过两年多的开发,金山总督府已经不缺粮了。

粮食和肉类价格非常便宜,大概只有四川的四成——这里根本不缺土地!

平均一个移民可以得到15亩土地,而且通常情况下他们还会多占有一些,达到20亩左右。

而且这些耕地都是肥沃的快要出了油的黑土地,随便种种就能丰收。

在这里种地也是件轻松的活儿,是没有人会自己拉犁的,因为家家户户都有几匹马。

他们会用马来耕地。

通常情况下是由集体农庄组织庄户统一耕种,因为这些农庄中总有一部分庄户被征召去服各种各样的“有偿劳役”,所以没有办法耕种属于自己的土地。

而且驱赶着马匹去拉犁也不什么累人的活儿,还可以得到一笔额外的收益自然是皆大欢喜了。

至于除草、捉虫之类的农活,好像是没有人干的。

唯一比较繁忙劳累的就是收获的季节,平均一个壮劳力要收割四五十亩土地。

虽然挺累人的,但是他们收获却是汉地的普通农人不敢相信的。

徐阿菊也在队伍中,她一口一口地吃着油饼卷肉,不时小口啜着一个葫芦中的米酒。

这是他父亲生前最喜欢喝的酒,在四川的时候,家里很穷。饭都吃不饱,但是徐福贵还是要每天喝上那么一点儿。

现在。

家里面很富裕,自家夫君是当官的,但徐阿菊很要强,因为他还有个老娘和一个傻哥哥要养呢——用现在的话来说,徐阿菊是个扶弟呃,是扶哥魔,不过也没办法,老娘和哥哥脑子都不好,所以哪怕徐阿菊嫁人了,也还是要顾娘家的事。

但她不想要李忠义的钱,她自己能赚钱,花自己赚的钱心里才踏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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