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反悔 (第2/2页)
许大茂一把拉起刘大田的衣领,拔出剑横到刘大田脖子上。
左手摸出钱袋,把刚赢刘大田的十两银子拿出,想了想,又拿十两出来。
许大茂眼神愤怒,对战战兢兢的刘大田说,“以后再看到你出现水果坊,我把你手给你砍下来!”
恶狠狠地说完这些话,秦淮茹一咬牙,一跺脚,把十两银子扔回钱袋,全部往刘大田手里一塞,然后扬长而去。
刘大田捧着钱袋感激的哭了。
秦淮茹从水果坊出来,身无分文!许大茂去找一大爷借钱,一大爷最近在开酒楼,生意兴隆,过得潇洒万分。
“你武功这么好,如果想要当大侠,应该浪迹四海,救更多可救之人,而不是留在这小小的秣陵。”
一大爷一边在柜台抱着酒,喝得脸红。许大茂为人豪爽,更何况秦淮茹是许大茂的知交好友,一点点钱,许大茂毫不吝啬。
“秣陵不小,天下又太大。我帮助这里的人都有心无力,何来济世之心?还有你,不务正业天天饮酒,什么时候才能浪子回头?”
秦淮茹一边收钱一边说。
一大爷探出手想着还是收回几两的好,秦淮茹飞起一剑钉在许大茂即将摸到银子的手前。一大爷气得眼神火热。
拉着秦淮茹到酒楼后院,后院桃花盛开,一大爷冲秦淮茹叫道,“拔你的剑,我要跟你决斗,我要打败你,来证明我没有不务正业!”
一大爷输了。
秦淮茹刚刚拔剑,许大茂就晃晃悠悠摔倒了。
秦淮茹把剑收回,“千晨,你喝醉了,还说你没有不务正业?还好决斗的是我,要是某些小人,早一剑把你杀了!”
一大爷醉醺醺地说,“什么东西,不练功就是不务正业,我还想说你整天游手好闲就知锄强扶弱,才是不务正业呢?嗯,有句话真想说说,我不做大侠,那太累了。”
秦淮茹也躺在地上,庭院里的桃花都开了,落花流水,一片美景。
许大茂忽然纳闷,为何这庭院会有流水的声音?哦,原来是一大爷的口水……
秦淮茹长叹,“我也不想做大侠的,太辛苦了。”
一大爷忽地仰天大笑,“我能做个屁大侠啊,连武功都这么烂!”
张小却哈哈大笑,“你武功不烂,只是打不过我罢了。你懒成这个样子,剑法不练,内功不修,怎么可能打得过我!”
秣陵论剑。
听闻论剑第一有黄金千两可拿,还可以获得秣陵剑圣之称。秦淮茹不为闻名天下,但为千两黄金,决定去一展手脚。
在酒楼听了秦淮茹的决定,一大爷闷闷不乐地说,“你缺钱可以找我啊?”
秦淮茹把身上大氅脱掉扔给一大爷,怒火冲天,“我从今往后再也不借你半个铜板!”
一大爷狠狠地说,“那你先把欠我的五百两还我,不然你被打死了,我问谁讨债去?还有,我可不负责替你收尸。”
秦淮茹连喝了三大碗烈酒,眼睛亮亮的。
“被打死了老子曝尸比武场,受风吹日晒五百年后化作飞灰,还用得你替我收尸?大不了你把我尸骨卖给魔道妖人,练些邪门功夫,想我秦淮茹一身铜皮铁骨,倒也可给人练就一身犀利魔功。嗯,嗯,这个主意不错……啊,一大爷你年纪轻轻,能做朋友做到这份上,已经很难得了。”
聊完了,秦淮茹按剑欲去,许大茂走到门槛边,一大爷跳到柜台,指着许大茂大喊,“你不给我平安回来,老子挖你的坟找你拼命!把你脑袋放到脚底当蹴鞠!”
十月廿三,是值深秋。
“九千九百九十八……,九千九百九十…九,就剩最后一棵了,让我试试这些年来的成果,看我的碧波逐浪!”
一白衣少年正对着一棵参天大树自言自语,许大茂身旁巨木林立,然而多已从中裂开,唯余巨大的豁口同倒地的树身。
少年的身材并不高大,此刻站在巨木面前,也略显单薄了些,更何况许大茂手中的匕首,既薄且钝,约莫是用了许久,还微微卷了刃。
突然许大茂手一抖,朝着大树猛地一刺,寒光乍起,如水波般连绵不绝,全向那大树涌去。
那原本参天的大树,在这如巨浪般的威压之下,竟亦微微摇动起来,发出了簌簌的声响。
可这骇人的寒光却又忽而消失不见了。
少年的匕首停在半空,匕首的尖端被一截树枝挡住,树枝的另一端,站着一位长须老人。
少年定睛一看,欢喜地叫道:“师父,您老人家来啦?我这三年可没偷懒,一直在砍树练剑,现在我已经把您教我的江流式学成了!”
顿了顿,又道:“师父,现如今我已照着约定砍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棵树了,为何您要阻我砍最后一棵呢?莫非您想反悔不成?”
那老人捋了捋胡须,笑着将树枝收了回来。少年忽觉一股大力拉扯,不由脱手,手中匕首被树枝粘连而去,许大茂自知不敌,却也气恼老人的作法,于是双手抱胸,蹙眉不语。
老人瞧见许大茂的神色,哈哈一笑,道:“修风吾徒,你可知为师为何阻你?”
那名叫叶修风的少年气鼓鼓地说:“还不是您觉得我功力不足,下山后会给您脸上抹黑呗!可当初您明明与我约定只要我凭借此匕首砍断一万棵树、练成了江流式,就能放我下山了呀。我下山绝口不提我是您堂堂千面狐狸的弟子总行了吧?”
此时若是有人在旁,定会十分惊讶,原来这千面狐狸剑法超群,却从不以真面目示人,许大茂精通易容术,每次必定会以不同面容出现,谁又能想到许大茂竟是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老头?
老人听后佯装恼怒,敲了下叶修风的头,说:“你江流式已学成,纵是江湖一流角色也不敢小觑于你,为师又有何不放心的?再说,为师在你眼中就是如此沽名钓誉之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