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朝朝暮暮还是暮暮朝朝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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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彦东以为小姑娘要赔给他,自己的玩具,或者是其他,毕竟对小孩子来说,也只有这些东西,谁知道小姑娘语出惊人:“我有个弟弟,特别可爱,我把他赔给叔叔!”
霍彦东:“……”
莫子明:“……”
所以她口中说的东西,是她弟弟?
两人只以为,是孩子太小,不会用形容词,所以也就没有多想。
尤其是霍彦东,直接拒绝:“不用了!”
“用的!”小姑娘一脸真诚:“我是真心实意跟叔叔道歉的,也是真心诚意要把我弟弟赔给叔叔的,叔叔如果不收下的话,就是还不愿意原谅我,那我更不可能放叔叔离开了。
万一叔叔离开之后,后悔了呢?
到时候想找我,就不太容易了,找不到我,叔叔心里会不舒服的,所以这个赔偿,叔叔一定要收下!”
霍彦东以前只是对孩子敏感,但是这会儿有点反感了。
这个小丫头,长得确实是挺可爱的,但是这个脾气,也是有够固执的,而且话多。
霍彦东本来就疼的头,更加疼了,不过还是耐着性子回了一句:“我不会后悔!”
“叔叔,凡事别说的这么绝对,在这个世界上,谁都做过后悔事,当时大多数,也都是说的,不会后悔,可是最后还是后悔了啊……”
小姑娘的这番话,像是一种暗示,让霍彦东直接想到了,自己五年前做的蠢事。
当时他也说过,决不会后悔的,可是当苏清颜出事之后,他不还是后悔了吗?
悔得肠子都轻了,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人死不能复生,他只能后悔到如今!
见霍彦东不说话,小姑娘笑得狡黠:“叔叔,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我了啊!
走,我带你去见我弟弟!”
小姑娘不由分说的拽着霍彦东的手,拉着他往前走。
不得不说,这个小姑娘胆子确实大,见到陌生人一点也不怕不说,还非得要把自己的亲弟弟赔给他。
霍彦东从见到小姑娘,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对于小孩子,他其实也不是反感,就是……
五年前,从苏清颜一尸两命离开他之后,大概是心里太过愧疚,所以对于小孩子,霍彦东产生了排斥心理。
总之,只要是一碰到小孩子,他就浑身不舒服,尤其是心口处,会瞬间有上不来气的感觉。
就比如现在,跟小姑娘接触的越多,他心口的窒息感,就越来越重,甚至有种马上就要晕倒的感觉。
他想强行甩开小丫头的手,谁知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小丫头就指着不远处,一脸激动的说:“我弟弟就在那,叔叔你看见了吗?是不是很可爱?”
顺着小丫头所指的方向,霍彦东下意识的看过去,当看到一个跟小丫头胖瘦高低差不多的小男孩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跟见到小丫头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差别。
对于小孩子,不管男孩还是女孩,他都敏感!
所以他还深吸一口气,强忍心中的不舒服,对小丫头说:“你的歉意,我感受到了,也接受了,所以你不用把你弟弟赔给我!”
“叔叔别跟我客气!”小姑娘是铁了心的,要跟霍彦东刚到底:“我说了把弟弟赔给你,就要说话算话!”
“……你弟弟是个人,不能随便送人!”这孩子怎么就说不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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