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先婚后爱,有钱人最爱玩的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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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竟然把你送给别人,这沈亮还是不是男人啊,怎么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不行不行,我得去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怎么做人。”
边说着,楚恬恬迈开脚就要走。
夏知初赶紧拉住了她,“别去了,听说他招惹到什么大人物,被打得吐血断了肋骨,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至于那个吴老板的公司也一夜破产了,我受到的委屈也算是得解了,算了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加上她不想再和沈亮牵扯上关系。
不管是谁出的手,反正她也没出事,这些恶人也都得到报应,这就够了。
在闹下去,大家都难看。
“初初,你就是太善良了!”
楚恬恬看着好友,又气又好笑,要是她被这样子对待,准得闹得他全家鸡飞狗跳,还得去刨祖宗的坟,质问他们怎么就造了这样的畜生。
不行不行,找机会得搞搞这个沈亮,否则她咽不下这口气。
太渣了。
将前妻送上其他男人的床,简直猪狗不如!
……
话说沈母赶去了医院,就被沈亮训了一顿。
“妈,您怎么回事,这都几点了,现在才送饭过来!”
因为受伤躺在床上不动,沈亮的生活起居都要人照顾,医院又不提供伙食,只能沈母来来回回的送饭过来。
本身受伤难受,脾气又大,刚等不到沈母过来,想着可能家里忙被耽搁了,沈亮便打给了周青让她帮自己送吃的,结果周青说和朋友在外面逛街不方便。
沈亮这脾气便收敛不住,只能朝着沈母发火。
沈母刚在夏知初那里受了气,又被儿子这么凶,立马就委屈得不行,“还不是你前妻造的,要不然我哪舍得让你饿肚子。”
沈亮皱眉道,“你遇上知初了?”
沈母听到这两字,恨得咬牙切齿,将路上碰到的事说了出来,末了,还骂了声,“就她那样子,还嫁给富豪,真当富豪眼瞎了,谁会看上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她是老了,耳朵可没瞎,就她那个朋友说的话,她每个字儿都听得清清楚楚。
要不是赶着给儿子送饭,她才不会这么算了。
沈亮却不是这么想的。
周青来找他要钱时,就说过碰见夏知初和一个男人在高级西餐厅吃饭,还说那个男的有可能是富二代。
起初他觉得,有可能是夏知初报复自己的手段,可现在他突然不这么认为了,或许夏知初真的攀上了什么大佬。
否则怎么这般巧,他前脚将夏知初送给吴总,后脚就有人将他暴揍一顿,就连吴总的公司也被收购了。
沈亮越想越不对劲,心里也跟着慌乱起来。
如果夏知初真找到靠山,就他对她的所作所为,夏知初绝对不会轻易罢休。
沈亮觉得,有必要好好调查下夏知初。
顾不上吃饭,他拿起手机打给了朋友,让他们帮忙跟踪这事。
沈母坐在旁,听到沈亮说什么富豪,只觉得可笑至极。
等沈亮挂了电话,将筷子递给他,嘲讽的说,“阿亮,你真是杞人忧天,夏知初什么家境你又不是不清楚,那家子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吸血鬼,夏知初就算有能耐把自己再嫁出去,就她这种条件,豪门能接受得了她?”
不是沈母看不起夏知初,就这些年夏知初没出去工作,根本就没机会接触社会,谈何而来嫁入豪门?
真当以为满大街一抓都是豪门?
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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