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凉州织密网,乱世奏华章下 (第2/2页)
赵旻笑着抱拳:“大人勿忧,伯宁兄想必正推动建立车马行。”
荀彧抚须笑道:“阿旻,车马行若建立,则应兴货殖也。你所言之烈酒,何时可量产?”
赵旻有些无语。
老子到底是卫将军,还是你荀令君的研发工具人?
也罢,谁让你是老子的大股东呢!老子忍!
赵旻在研发面粉、肥料及碱类时,便已收到满宠的第一封密信。
彼时,其人正好在尚书台招股,便顺便对荀彧说出此事。
所以,不能怪荀彧催促。
首发&:塔>-读小说
因为赵旻口述的《招股计划书》中,便曾提到,要将饸烙机…也就是压板式面条机、纯碱、小苏打、面粉及烈酒,作为主销货,借车马行销往凉州。
毕竟后世的兰州拉面那么有名…有了面粉和小苏打,才能拉出拉面嘛。
赵旻苦笑道:“大人勿急,酒曲试验,尚需时日。”
以高粱、小麦作为原料的白酒,其酒曲与米酒酒曲截然不同。
赵旻前世惯爱喝西凤,因此,其人试验的酒曲,是仿照的西凤酒曲。
而且,西凤酒恰好产自关中。
荀彧微微一笑:“阿旻,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你且做足准备,待酒曲制成,便可发酵。”
这一点赵旻倒是无需荀彧提醒。
“大人放心,酿酒之地缸,旻已备齐,且酒坊已建好,地缸今已入地,只待酒曲发酵、试验完毕,便可修建蒸器。”
酿酒、蒸馏酒的全套工艺,甚至酒曲的大致做法,赵旻在前世引进西凤酒分厂时,已详细了解过。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所以,这套原本便不复杂的纯粮酿酒工艺,赵旻复制出来轻松至极。
蒸煮、晾晒、投曲、发酵、蒸馏、去渣、清洗酒糟…
这套工艺,赵旻都曾上手亲自试过。
甚至最上等的二锅原浆,赵旻还喝过热乎的,其口感确实甘醇。
于是乎,大股东荀令君极为满意。
再次辞别荀彧后,赵旻匆匆向伏府赶去。
明日清晨,“伏梦”,也就是伏寿便要回宫。
伏府后宅中,伏寿再次晃着赵旻的胳膊撒娇不已。
“夫君…今晚与妾同寝如何…”
【作者题外话】:赵旻谋划的,当然不只是凉州,而是全局。看书溂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改变历史走向,避免那糜烂至极的“魏晋风流”,只是赵旻计划中的第一步。
五十年后的正始十年(西历249),司马懿发动正始之变,将曹爽集团尽数夷灭,此事见诸史册,人所共知。
由于《三国志》成书于西晋,不得不“多为时讳”,因此《曹爽传》对传主的罪名描述便五花八门,极尽丑诋。
陈寿修书于晋,不能无所讳。--《廿四史札记》
概而论之,曹爽的罪名可以分为四类。
其一是私占官营屯田;其二是任人唯亲,党同伐异;其三是擅取魏明帝侍妾;其四是器物规格逾制。
其余三点,咱们略过不提,只说第一点。
《爽传》记载“何晏等**,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以为产业”。
(何)晏等**,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地以为产业。--《魏书曹爽传》
何晏是曹爽的腹心文胆,照此记载,私占屯田无疑是二人共同参与。
<app,^免费小说网站
这里简单说一下魏国的屯田制。
东汉末年,人户流离,田亩遂荒芜,各镇军阀的后勤储备因此出现问题。
为了生存需要,袁绍、公孙瓒等军阀相继展开屯田。
曹操实行屯田的时间稍晚,始于建安元年(196)。
兴平二年,(袁绍)破(公孙)瓒于鲍丘,斩首二万余级。瓒遂保易京,开置屯田,稍得自支。--《后汉书公孙瓒传》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魏书武帝纪》
屯田区设有农官,分为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三级。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的秩阶等同于郡守,典农都尉的秩阶等同于(县)令、(县)长。
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魏书陈留王纪》
屯田又分为军屯和民屯。
军屯除农事之外也参与军事任务;
民屯的职责相对单一。
作物收成的分配比例上,原则上对半分配(屯民使用自有耕牛)或者四六分配(屯民使用官牛),到魏晋时期则是“七三分”或“八二分”,剥削程度很重。
这一点,前面已提及。
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晋书傅玄传》
按曹爽与何晏分割洛阳和野王的屯田来看,他们对屯田的破坏范围不小。
洛阳在河南郡,野王在河内郡,照此记载,京畿地区的屯田似乎都被曹爽党羽私吞。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屯田制度的瓦解、破坏并非始于曹爽,早在曹**后这一苗头便已出现。
在三国鼎立的局面下,随着局势的日益稳定,屯田这种战时政策,已经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更不必说由于过重的剥削比率,导致屯田地区的逃逸、叛乱现象始终存在。
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魏书袁涣传》
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魏书赵俨传》
按屯田制在魏国灭亡的前一年(264)便被从法律层面加以废黜,可知它的崩坏瓦解,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丙午,命抚军大将军新昌乡侯(司马)炎为晋世子。是岁(咸熙元年),罢屯田官以均政役。--《魏书陈留王纪》
由于曹爽集团尽数覆灭,且在事后遭到严重的污名化,他们是否真的私占官田便显得颇难定论。
有趣的是,司马家族私占官田,倒是证据确凿。
毋丘俭在淮南起兵时,檄文中便宣称司马师“募取屯田,加其复赏”。
《晋书外戚传》也记载了曹魏时代,官牛与屯民曾被大量赏赐给“贵势之门”。
(司马师)欲擅强势,以逞奸心,募取屯田,加其复赏。--《罪状司马师表》
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晋书外戚传》
由于屯田制的正式废止是在魏咸熙元年(264),可知司马师生前(208-255)屯田制尚在,他取官田而私用,无疑是破坏制度的明确证据。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同样是私占官田,曹爽罪不容诛,司马师却毫无处分,这显然是区别对待。
照此看来,曹爽是否真的私占官田,可信度同样存疑。
另外,洛阳地区的典农中郎将是司马昭,可知曹爽、何晏想要越过对方而擅取官田,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正始初,(司马昭)为洛阳典农中郎将。--《晋书文帝纪》
更合理的解释,是曹、司马双方均参与了对屯田的分赃,但是由于后来双方反目,这一行为遂成为曹爽的罪名。
有鉴于此,赵旻给屯田制定的周期只有十年。
十年后,赵旻彼时大权在握,便有的是办法进行改革。
在赵旻看来,农、工、商三者可有机结合,形成一条良性的价值链,以改变这时代落后的货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