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前奏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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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三角洲南部,上下埃及交界处的孟菲斯。这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如人们对他的形容——上下埃及之称。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据说最早是第一王朝时期自称为‘天下四方之王’的美尼斯所建,随着时间流逝,孟菲斯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古埃及的政治文化宗教中心之一。更一度作为古埃及的首都。甚至,埃及的‘埃及’这两个字也是出自这里。
埃及,意为:以为黑色的土地。
当然,咱也不知道为啥出自这里,不过,如果直接将‘埃及’翻译成‘黑土’,本山大爷估计也不会有啥意见就是了。
闲话少叙。
这座古老的城市,整体形成不规则长方形。涂抹白石膏粉的泥砖墙围绕一圈,其内。又被特意圈起一处近乎为正方形的圣域,其内包括神殿以及圣池、仓库、祭司的住处等。在他的旁边是阿比斯的木乃伊之家,在它的对面便是住宅、宫殿以及附属神殿的建设,围绕水路与泊船处有序排列。
在这座城市的西北角处,身披粗布长擎,长着一脸花白的大胡子,手执着一根黑漆漆的牧羊杖的摩西悄悄躲在转角,借着昏暗下来的天色,盯视着圣域处的动静。
四十年了,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年的时间,原来的那个法老也不知已经死了多久,宫里的官吏也换成了另一批人,他一直担心的《摩西杀人事件》其实,除了跟他熟识的几个人,根本早已没人记得。
况且,就他如今这副‘尊容’,说实在的,有谁能认出这个邋遢的流浪汉。曾经是埃及公主的义子,当年那位风度翩翩的埃及贵族啊!
从小就生活在华丽的王宫里,接受最好的宫廷教育,享受着宫廷中奢靡的物质生活,摩西他仿佛本来就是王室成员似的,他当时穿的是贵重的细料衣服,住的是陈设豪华的房间,身边有好多奴仆侍候着,他到庙宇里去听祭司讲课,乘着的都是包着金边的华丽马车。
当然,作为‘回报’,他也一直非常热爱、敬重着将自己养在身边的“公主妈妈“,就算成年后,摩西也经常去看她,即使随着自己的成长,这位‘公主妈妈’也开始经常在他耳边强调他的希伯来血统、他的那些奴隶同胞,甚至这位‘公主妈妈’还会命令自己去工地上,去看自己的同胞干活,说什么是为了让自己记住当时的自己有多么幸运......
有时,见到自己的同胞在苦难中挣扎,听见驱赶他们去干苦役的鞭挞声,摩西也会压下心中对他们的厌恶,与他们交谈上那么一两句......
真的很难相信,自己的血管里正在奔流着的鲜血竟然与这些卑微、麻木的奴隶一样......
现在,摩西那早已变得浑浊的双眼看着疾驰而去的马车,驾车之人的呼喝清晰的传进了他的耳朵。
记得,那天他看见一个埃及监工殴打一个希伯来奴隶,摩西难得的发次善心,上前劝阻那名持着皮鞭的监工,但那该死的家伙,竟然指着自己的鼻子呵斥自己,就如刚刚驶过的马车上的埃及贵族,对沿街劳作的奴隶喝骂的话语差不多。
当时,一气之下,他失手打死了那个监工,连带着,将那个奴隶与死去的监工一起埋在了那附近的沙土里。
第二天,装作落无其事的他照样出去浪,却在路上遇到两个希伯来人打架,本就厌恶他们的摩西当时非常生气,抬脚就要上去教训那两个人,谁知,其中一人竟然对他说:“你为什么杀你的同胞?你是我们的首领还是审判官?难道你也要杀了我?像昨晚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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