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芬格尔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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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站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看了一眼手里的火车票,他面前是芝加哥火车站。
此时的路明非卖相不是很好,白色半袖下漏出右臂上绑着的绷带,穿着军绿色短裤,两条小腿上还有未散的淤青,左脸贴着一个搞笑的Hello Kitty创可贴。
这副模样在芝加哥人眼里并不奇怪,人们最多瞥一眼就会该干嘛干嘛。
路明非这种看上去软弱可欺的老外这副惨样,八成是跑进了那些警察都懒得去的三不管地带,被本地特产混混们打劫顺带揍了一顿。
拜托,这里可是阿美丽卡犯罪之都,搞个爆炸枪击连头条都上不了。
能没缺胳膊少腿的四处蹦跶,都得感谢上帝的光芒还照耀着这片土地,您就偷着乐吧!
卡塞尔学院S级新生,被寄予厚望的超新星路明非大人,确实被出租车司机坑进了那些没有警察的地方,不过他身上的伤倒不是这么来的,反而钱包里多了一百多美元的零钱。
路明非看着眼前的火车站有些感慨,世界变化真可怕,曾经虽然看不惯一些老外的傲慢,但路明非也遇到过不少为战争做出贡献甚至牺牲的战士。
现在这个年代是怎么了,那些人的后代发生了什么?怎么只想着用阿美丽卡的剑为阿美丽卡争取阳光下的石油......
不过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
哦!我的上帝啊!那个该死的CC1000次快车在哪儿?我真恨不得狠狠踢一脚那个无知的车站值班员的屁股!
路明非问了站台的工作人员也问了来坐车的乘客,甚至遇见了一个会说中文的华裔。
所有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趟快车。
候车室也并没有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这种不科学的设定,路明非也不想大庭广众之下尝试去用脑袋撞柱子。
好在他没带什么行李,拒绝了婶婶塞了锅碗被褥,看上去恨不得他定居在国外永远不回来的大包裹,路明非就背了一个旅行包,放了一套换洗衣服洗漱用具和那些护照签证什么的。
在车站买了个加芝士的热狗还有一杯可乐,路明非也不着急,找了个能坐的地方填充自己空荡荡的胃。
《卡塞尔学院入学傻瓜指南》让他在这等车那就等,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就把桥撞断接着走。
哪怕路飞是路痴也得给他送到新世界,路明非虽然不是D字辈儿,好歹也是路字辈儿。
“One dollar,just one dollar…”有人在自己旁边说话。
在美国这是句典型的讨饭话,要一个美元。
路明非扭头,看见旁边蹲了一个乞丐,乞丐正眼巴巴的望着那个咬了一半的热狗。
芝加哥到处都能看到乞丐,不过用他们的话说应该叫流浪,反正也没区别。
不过眼前这个乞丐不一样,他就像一个旺盛的火炉,体内有蓬勃的生命力和岩浆般奔腾的血液,这是个异人,横练一道的气息浓郁。
看样子是个年轻人,穿着花花绿绿的衬衫半袖,脏的几乎能反光的洒脚裤,头发乱糟糟的打着卷,还有一把茂密的络腮胡。
有点嬉皮士的味道,路明非对嬉皮士的了解并不多。
哪怕蹲着也看得出他很魁梧,小臂的肌肉结实有力,目光炯炯有神。
“ON!I am penniless”
路明非并不想和国外的异人接触。
“中国人?”对方发现了路明非僵硬的发音特点和外貌特征,立刻换用一口流利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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