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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梦和推理 (第2/2页)

少倾,李毅睡意全无,打开笔记本,细细地开始揣摩秦刚的脑洞。

东湖案,是窃贼的第5次作案,每次作案的手法是一样的。

5次做案的绳子,最长的一条绳子长度接近9米,最短的一条5米,也就是东湖案中的绳子。李毅用电话线缠绕在自己的腰围和胸围,大概测算了一下,9米的绳子大概在身上也只需要缠绕10圈,很显然,如果充分利用一个人的身体,可以两手空空毫无痕迹地携带一条足够长的绳子,在晚上四处游荡踩点,不用担心招致他人的异样目光。

在天台上,窃贼必须选择一处方便结绳套的柱子,然后在绳子长度能够最短距离的延长到顶楼的某一住户,然后确定作案的目标,说明案犯的选择是有随机性的,选择条件在于柱子和绳子。

而林女士家里阳台正对上方附近是否有柱子,柱子距离林女士家的阳台距离有多远,逻辑上只有巡查的保安以及在天台上晾晒东西的住户才知道,虽然目测会有差异,但是经常的巡查和经过都会看见,潜意识地估算一下,也不会相差太远,还有一种可能不排除,就是祝愉快也知道。

按照秦刚的脑洞,祝愉快一定会事先上天台做过观察,而且不可避免地需要做实地测量距离,那这个长期不在家里不管任何家务的男人,究竟什么时间开始做这个提前准备了?

李毅的下意识里,不相信一对在一起生活了5年的夫妻之间会陡生杀机,凡事所起都一定会有因由,要么想骗保,要么想谋夺财产,总之是因钱而心生罪恶。但祝愉快夫妻俩,因祝愉快长期不在家里,钱也是祝愉快挣,也没有财务上的困顿和窘迫,两个人长期不见面,恐怕是连吵架的机会也没有,又如何因钱而生矛盾产生怨恨?

无论询问祝愉快还是林女士关于第三者,都不会得到任何答案,因为这与入室抢劫行凶的案情无关,他们有理由拒绝回答。

那么窃贼与祝愉快是什么关系呢?是原本就相识,还是托一些狐朋狗友转折找一个人?

李毅想到此处,又觉得有矛盾的地方,窃贼逃跑时被绿道上治安监控拍的清清楚楚,如果祝愉快涉案,他既然提前观察好天台的情况,也应该同时告诉窃贼小区里和小区周边的治安监控的分布情况,让贼人在出入的时候尽量规避,以免暴露。

窃贼明确的一点,就是电梯里的录像,所以选择走火通道,而小区和周边的摄像头,他是一无所知,并且似乎没有要躲避的意识。

如果窃贼受祝愉快所托,那他进入3001的目的就不是行窃,而是行凶,准备的凶器不应该只是一把杀伤力普通的水果刀,既无法捅刺也无法劈砍。

况且,如果目的是为了行凶,想必不应该出现惊醒林女士的意外,即便是惊醒,以他和林女士搏斗能力上的差异,应该一定要得手,不达目的不会罢休,而现场的搏斗痕迹显示并不激烈,林女士也未遭受致命的伤害。

从这方面来分析,案情开不出秦刚的脑洞。

李毅闭上眼睛,脑海里不断地翻腾。

有案发中可循理成立的一部分,但也有相互矛盾的一部分,李毅脑海中反复地纠结。

如果现场有第三者的存在,那么的确会让假设中祝愉快的计划泡汤,但无法解释治安监控录像的结果,如果那只是窃贼因为有第三者在场,无法达成行凶杀人的目的,慌乱之下逃跑出现的一个意外,非要契合假设中祝愉快的计划,只能说祝愉快找了一个办事不利的二货,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祝愉快长期在生意场上打滚,而且一直从事医疗器械这个很有灰色地带的行业,认识各种三教九流的人不足为怪,可要找一个人干杀人犯法的事儿,也真不像电影里描写的那么简单容易。

李毅苦苦思索,得不出任何答案。

渐渐地,倦意袭来,他感觉脑子里有无数股灵光一闪的念头,左右奔突,但总会撞到什么东西,最终偃息旗鼓。

窗外,东方已经渐渐发白,天色由黎明的鱼肚白色,逐渐成淡蓝色,接着一片霞光四射,只一眨眼,如轮的旭日跃升而出。先是一角、半圆、全圆,刹时万道金光投向大地。太阳全露了出来,由深红色变成了浅红色,把云朵染成了玫瑰色,晶亮耀眼,火一般鲜红,火一般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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