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违法的代价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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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与无知,是吞噬人性中真善美元素的最大的黑洞。对于愚味与无知者来说,他们是不会给自己的言行设置底线的,也很难对自己的任何错误行为感到羞耻。没有底线与界限的人生,是疯狂的野蛮的;没有羞耻与良知的人生,是可悲的可怜的。
让徐明没想到的是,万四狗不仅不听劝阻,继续毫无理由地时不时来法庭进行闹访,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干起了招摇撞骗,编造司法人员言行,假传官方消息的闹剧。
那天正当徐明准备向院领导请求汇报后,对万四狗采取必要的教育和惩戒措施的时候,万四狗见势不妙悻悻离开了。徐明以为他会吸取教训,不会再来惹是生非了。没想到还是高估了万四狗的自我醒悟能力的下限。
这才促使徐明重新对待万四狗闹访的行为,决定按照分管领导的要求和东方思义的吩咐,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万四狗实施必要的惩罚措施。
第二天上午快要下班的时候,那个起诉与万四狗离婚的夏三妹也来找徐明了。夏三妹跑到徐明办公室没头没脑地说:“徐书记,听说你要找我?”徐明莫名其妙地望着这个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女人:“没有啊,我找你干吗?我为什么要找你啊?”
夏三妹眯着眼睛冲着徐明露出满嘴的牙齿笑起来,满脸都是魅惑:“这些天我回娘家了,万四狗昨天托人捎信给我,说徐书记要我去法院一趟,要是不去的话就要派人来抓我。我不相信他说的话,他说话从来不靠谱,十句有九句半是假的,不过又怕他说的是真的,徐书记你让我来,我不敢不来啊。”
徐明看着言行有些反常的夏三妹问道:“你既然知道万四狗嘴里没有半句实话,为什么还要相信他说的呢?那你不是太容易上当受骗了吗?你们夫妻之间也要讲诚信,不能你不信任我,我不信任你,更不能你骗我,我骗你。这样是无法维持一个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的。”
夏三妹压抑地说:“你说对了一半,他经常骗我,我从来没有骗过他。他的话我并不相信,就是信他一点,也不会全信。他说你要找我,我愿意听信他的话,愿意再跑一趟法院,主要是想顺便来问问,我要是再起诉离婚,法院还判不判我离婚,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和他过下去了。”
徐明向她解释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要是再起诉离婚,必须要等六个月期满后,你才可以再次起诉。你们既然能走到一起,也应该是有一定的夫妻感情的。有什么家庭矛盾,可以加强夫妻之间的沟通,尽可能地相互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考虑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呢?”
“唉,你是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啊。”夏三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和他家是相邻村的,不过隔得还是有点远,有十几里路吧。当初媒人介绍的时候,把他吹的天花乱坠,说他又能干又懂得体贴人,家境也很富裕,哪里晓得媒人说的水能点灯,都是糊弄人的。”
夏三妹倒起苦水来了:“开始还马马虎虎能过一过日子,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万四狗的狐狸尾巴就都露出来了。要是仅仅懒一点穷一点,忍一忍也就算了。徐书记啊,过分的是万四狗还有一身的毛病瞒着我,我和他过了半年多的夫妻生活后,才晓得他还有皮肤病,就是那种蛇皮癣的,现在越来越严重了,想想就恶心啊,你说我能让他碰吗?能和他过夫妻生活吗?不能过夫妻生活,我不就等于是守活寡吗?守活寡能守出夫妻感情吗?”
徐明虽然没结婚,但想想这事也觉得不妥:“既然有病,可以想办法治啊。”
夏三妹无奈地说:“治过的,大医院小医院,洋的土的办法都用过了,治了一年多也不见好,还费了很多钱。我给了他时间治病,治不好就没有办法了,徐书记你说对不对?要命的是他还天天要睡我,哪个能受得了啊,不给他睡,他就乱怀疑,说我和别人有关系,还说我和你徐书记也有关系,你说气人不气人?”
过了一个星期之后,万四狗竟然又出现在徐明面前,望着徐明傻傻地笑着。徐明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付手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然后拿起了电话:“周队长,万四狗来了,请你过来一下。”万四狗愣住了,眼神中出现了一丝少有的慌乱。不到二分钟,法警队队长周有道带着一名法警很快来到徐明的办公室。
周有道看了看万四狗,示意他坐下来:“你来的正好,我们正在调查你有关涉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你必须配合调查,现在我们开始做询问笔录。你要如实回答与你有关的所有问题。”
万四狗这时才感到自己可能选错了时间,进错了门,做错了事。早上出门的时候,没有掐指为自己算一算,以前他出门前总是习惯性地自己要算一算的。现在,面对法警严肃的表情,他感觉到法院毕竟不是村委会村党支部的办公室了,他可以想开玩笑就开玩笑,想拿着村干部们的碗在村食堂里白吃白喝,也没有人能管得了。
周有道拿出《民事诉讼法》翻开来:“认真听好,现在我先告知你有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以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妨害民事诉讼,会受到惩罚。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呢?现在我向你告知有关规定。”
万四狗瞪大眼睛听着周有道向他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一百零三条规定,以下几种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1)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主要是指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庭。(2)违反法庭规则。其中包括哄闹、冲击法庭,或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3)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5)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6)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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