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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第 179 章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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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收购窑房就见一个壮汉穿着破棉袄, 手里正掂着一块牌子,那牌子大概比手掌略短一些,宽三个拇指,打眼一看是铜色的, 泛着青黄磨光, 上面隐隐有些字, 初挽没太看清楚, 不过认出这是蒙古的巴思巴文。巴思巴文是内蒙上流社会才能看懂的,普通老百姓不会,到了如今也差不多失传了,自己太爷爷以前学过一些满文和八思巴文, 不过只是略知,并不够精通,到了初挽则是完全不懂了,太爷爷说没用了, 就没教她。她见太爷爷写过一些, 知道大概是这个样子。这里和蒙古距离很远,当地就算有人伪造, 也不至于伪造这个,况且伪造了一般人也不懂,犯不着费这个功夫,所以这种巴思巴文伪造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而如果没作假,看那样子, 应该是蒙古圣旨令牌。她当下也不确定, 备不住就是别人做的套, 于是就假意去旁边一个摊位看东西, 这么问价的时候, 不经心地扫过去。听那意思,这东西好像是两个铲子走内蒙收的,收上来后打算卖,结果这两个人就有了分歧。本身是两个人合伙买卖,有什么私底下闹腾去,省得被人看热闹,但是刚才有个客人想卖,出价八块,其中一个觉得亏,不卖,另一个觉得应该卖,于是就这么吵吵起来,瞪眼睛嚷嚷,甚至互相推搡开了。初挽在这闹哄中,又多看了几眼。古代的金子,七青八黄,九紫十赤,意思是七成金是青色,八成金是黄色,这物件从颜色看,不懂的人会误以为是铜。但其实内行人仔细看,物件颜色青黄,应该是七八成的金子。别人吵嚷着,初挽不好过去直接上手,不过看他们掂量时的那个感觉,应该不是铜,金的密度是铜的两倍多,那手感完全不一样。如果是正经元代腰牌,国家博物馆有一个,国外拍卖会在96年拍过一个,大概是六十多万美金,算成人民币不到四百万。不过关键不是钱,关键初挽喜欢,元代的腰牌,她没收到过。没收到过的,难免就想收一个留着。那两个人还在吵嚷,初挽想着怎么介入,这时候,陆守俨看出来了,把她拉到一边,低声说:“他们脾气有点火爆,不安全,你一边去,我来买。”初挽不放心,待要说什么,陆守俨道:“放心好了,当地口音我都学会了。”初挽意外,便低声说:“别给太高了,太高了人家就得怀疑了,最高五十以内。”陆守俨看她一眼:“看我的。”说完,他拉紧了外套,竖起领子,带着口罩,径自过去了。初挽远远地看着,却见陆守俨到了那里后,竟然操持着一口还挺地道的当地话,说想看看,之后拿过来掂了掂,便道:“这是好东西,铜的吧?”两个吵架的顿时止住了,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陆守俨:“多钱?”周

围人等面面相觑,有人看他那穿着,听他那口音,顿时判断出来,一个农村来的大棒槌,规矩都不懂的样子。那两个人对视一眼,当下不吵架了,心领神会要把这东西卖给陆守俨。对方开价六十,陆守俨还价两块,对方瞪眼睛,于是彼此讨价还价,最后十块钱拿到手。那两个铲子心中窃喜,这下子不吵嚷了,都觉得沾大便宜了。陆守俨十块钱拿到后,揣兜里,看了初挽一眼,两个人装不认识,隔着两米远,走出巷子。等走远了,到了街道上,初挽终于忍不住笑出声:“你竟然把这里的话说得这么地道,你再来一句?”她当时差点没憋住笑出来。陆守俨被她笑得不干了:“我在那里卖力说方言,你竟然还笑我?”初挽看他仿佛气鼓鼓的样子,越发想笑,恨不得捏他脸:“我觉得你说这里方言的样子看着就特别好看,你再说几句嘛。”陆守俨凉凉地扫她一眼,捏着那腰牌道:“少来,不然不给你了,我自己留着。”初挽见此,也就不逗他了,赶紧求着哄着,哄得他脸色好看,这才拿过来自己看了看。之前没上手,也不敢确认,不过想着价格肯定不高,就这么收了,哪怕打眼了也就认了。现在上手了,她是十成十确认了,这果然就是了。手感颜色上看,就是七八成的金子,双面铸有纹饰文字,上面有一个穿孔,应该是用来悬挂系绳的,腰牌上雕刻了鹰头。初挽笑了:“还真没买错。”陆守俨问起来,初挽也就大致讲了:“不过我也不懂八思巴文,回头可以找人问问看看这到底是什么腰牌。”不过当然也不好随便问,只能找机会了,毕竟不小心有一个蒙古腰牌这种事,也不是能随便张扬的,说出去未必光彩。陆守俨看她高兴的样子:“过两天再来。”初挽:“对对对!”她头一天来就尝到了大甜头,自然还想着再来。******陆守俨身体基本没什么问题,正式上班,初挽在家闷头写论文,不过很快她发现自己还是缺少一些资料,市里有一所石油学校,专门培养石油子弟的,据说藏书还算丰富。陆守俨让孙秘书找人给她开了介绍信,初挽过去看了看,确实还不错,有一些老版本的书竟然都有,可以翻阅。再说那边图书馆氛围也好,还有自习室,比在家里学习强。于是平时早上两个人一起出门,陆守俨上班,初挽便过去石油大学的图书馆学习,偶尔也去这边的市图书馆。她写论文,遇到问题,就过去电信局给岳教授打电话,发个传真,请对方指点指点,一切倒也顺利。她因为惦记着景德镇那边的情况,也时不时给易铁生打电话。易铁生那边可不太平,据说工人为了讨要工资差点打闹起来,但是国有瓷厂和政府踢皮球,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畴,都想对方解决问题,最后差点闹

出乱子。易铁生到了这个时候,才终于站出来,表示自己愿意出钱摆平这一切,补上这个窟窿,并列了一堆条件。这里面自然包括政策优惠,窑口的所有权甚至土地所有权等,国有瓷厂和政府见了这条件,也都有些心动,但更需要考虑,毕竟易铁生狮子大开口,要求的条件可不低。初挽听易铁生说起这个,很赞同:“不但要柴烧窑,还要那片地,更要那些技术工人,我们必须一揽子接收才行,同时还要把高岭土的供应写到合同里。”要知道,景德镇为什么成为景德镇,不但因为便利的交通条件,更因为那里得天独厚的高岭土,那种高岭土烧出来的瓷器,是普通泥土无法比的。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后期,烧瓷所用的土大都是从外面运来的,景德镇瓷器的质量已经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易铁生:“我也是看着这件事正好是我们可以介入的时候,才决定出手,我们既然要出一大笔钱,那就必须想办法给自己争取最有利的条件。”初挽:“他们的承诺,必须白纸黑字,盖上公章。”易铁生:“好,我明白,慢慢和他们磨吧。不过我想着,接手后呢,你什么打算,想好了吗?”初挽:“接手后,我们当然是烧瓷。”前几天,易铁生给她发了传真,是他拍的张育新师傅的作品。那是一件粉彩镂空花鸟人物灯,一件粉彩蕙草兰花六面镶器薄胎瓶,初挽仔细看过后,胎体莹润白腻,上面的绘画精致清雅,确实都是精品,这种件件精心的制作,和那些大批量生产的瓷器完全不是一个味儿。自己稍加改造,按照自己的心意生产那些古玩高仿,并不在话下。易铁生:“你弄到钱了?”初挽笑了:“我没弄到钱,不过我打算找一个人,已经成了九成。”易铁生:“谁?”初挽:“刀鹤兮。”易铁生听到这个名字,顿时皱眉:“你找刀鹤兮合作?”初挽:“嗯。”易铁生显然不赞同:“这就是与虎谋皮。”初挽笑道:“我倒是觉得还好,我不管他是什么来历,反正有钱,我们就可以合作,他也确实感兴趣,这不是挺好的吗?”易铁生:“挽挽,我以为你对他应该有所提防。”初挽解释道:“其实上次去新疆尼雅,我见到他了,相处过,觉得他人还不错,是可以合作的人。”易铁生:“挽挽,陆同志知道吗?”初挽:“他?为什么要他知道?”易铁生不说话了。初挽:“铁生哥,我不明白,这件事需要让他知道吗?总不能我做什么事,都要详细向他汇报吧?”她和陆守俨都很忙,也都有自己一摊子的事,陆守俨工作上的事,她也不过问啊。易铁生无奈:“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此人来历不明,你和这个人合作,简直是与虎谋皮。”初挽:“铁生哥,你放心,我心里有数,我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他

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都明白,大家彼此有利益,那就是朋友,等哪天彼此对立了,那就崩了,这也没什么,我敢找他合作,这些我都懂。”易铁生默了片刻:“好吧,你想明白就行。”初挽:“铁生哥,我们自己做事,总是多有不便,刀鹤兮能给我们带来的,不光是钱,还有香港市场欧美市场的人脉资源,这些凭我自己,要花费不少力气,但是如果有了他的助力,我们只需要专注做好我们的事就行了。”易铁生:“好,那就这样吧。窑口的事,我尽快吧,也就这几天。”初挽:“拿到窑口后,我再去找刀鹤兮谈,在这之前,我们要买窑的事,不能声张。”易铁生:“放心,我来景德镇的事,没人知道。”**********易铁生的话多少提醒了初挽,初挽也就大致和陆守俨讲了讲,自己找人合作,打算一起办窑厂烧造瓷器。陆守俨听着显然意外,不过也没说什么,只是提起需要帮助的可以说。初挽见此,也就放心了,她觉得这样挺好的,给彼此更多独立的空间,放心做事。她高兴之余,看他很忙,便想着贤惠一把,给他做饭,结果一时忘了,糊了锅,从此陆守俨是不敢让她进厨房了。对此初挽也很无奈:“我不是不会做,我就是想着这边慢慢烧着,我先看会书,结果就忘了,我之前也自己做饭啊。”陆守俨自然是不抱期望,两个人要么出去吃,要么陆守俨来做,反正两个人的饭也简单。现在两个人住在一起,最惬意的就是晚上了,自从商量好要孩子,陆守俨就没节制,这件事也仿佛变得越发理直气壮光明正大起来。他食髓知味,说不定什么时候和她对上眼,火星子就噼里啪啦的,就抱着她亲。他好像很喜欢抱着她来回走着,也不嫌累。每天平均两次,一次是在别处,客厅沙发或者书房里,就瞎搞瞎玩,还有一次自然是晚上,那次是按部就班正经做。于是晚上时候,初挽开玩笑,他就像外国人吃饭,要一个正餐,还要一个饭前甜点。陆守俨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他觉得他是正义之师,师出有名,要尽快让她怀上。初挽听此,便劝道:“民国时候有个叫吴稚晖的,曾经写过一篇《论房事》,提到说,血气方刚,切忌连连。二十四五,不宜天天。三十以上,要像数钱。四十出头,教堂会面。五十之后,如进佛殿。六十在望,像付房钿。六十以上,好比拜年。七十左右,解甲归田。”她叹了一声,看着他道:“你已经二十九岁了,马上三十岁的人,以后要像数钱一样,两三天数一次就行了。”陆守俨听着,半晌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她。初挽:“嗯,有什么问题?节制房事,戒欲慎贪,那才是长治久安之道。”陆守俨没理她,径自过去厨房,把碗给洗了。初挽追过去:“

你有什么想法,你不觉得我说得挺有道理吗?”陆守俨只是淡淡地来了一句:“挽挽,是我晚上不够努力,才让你误会我要养身怡神了,我会再接再厉的。”初挽:“你?”*********有时候傍晚陆守俨加班,没法及时下班,初挽就先过去旧货市场,去淘点东西,一来二去,大概也攒了那么七八样,都是捡漏的好东西。陆守俨按时下班的话,她反而不去了。陆守俨的身份在那里,她总是怕万一牵累他,所以做事非常小心,不想让他沾手这些事。周末时候,陆守俨也带着她四处走走,晋东市到底是石油产地,经济好,连带着交通各方面都还算发达,这里靠着海,可以过去码头看海坐船。公园里也有跳迪斯科的,一个个穿着喇叭裤,扭着腰,青春飞扬。那天陆守俨领着她路过,停下看了看,之后侧首问她:“你不想跳吗?”初挽知道他在想什么,可能他觉得她和那些年轻人差不多年纪,但是人家在跳舞,她却没体验过。当下笑道:“你看我哪有这心劲儿,有那功夫,我还不如把玩把玩我新收的那几件。”陆守俨笑看了她一眼:“论文呢,写得怎么样了?”初挽:“还行,今天过去电信局给岳教授打电话,可惜感觉没说清楚,我回头再问问,实在不行,下周我回去一趟,再和他详细聊聊。”陆守俨略想了想,道:“家里没装电话,你打电话还得去电信局,要不这样,下午你可以过去我单位,我办公室电话传真机都有,这样方便多了。”初挽听着,倒是不错:“不过这样合适吗?”陆守俨:“这点小事,也没什么不合适的。”初挽也就道:“行,那我明天先写一份稿子,回头过去你那里发传真。”**************中午时候,初挽从石油学校图书馆出来时,恰好下雨了,她便匆忙赶过去陆守俨单位了。进去的时候,还被门卫拦住了,初挽让门卫打电话给陆守俨,很快,孙秘书便举着一把大伞过来接初挽了,他殷勤得很,一口一个初同志,帮初挽举着伞,又热情地把她迎进去。一路上,自然有人好奇地看过来,大家大概都猜到初挽的身份了,谁都知道陆同志的爱人从北京过来了。初挽也就和大家微微颔首,算是打个招呼。孙秘书带她走进了办公楼,这晋东市自然和之前的石原县不同,这里产石油,各方面经济条件好,办公楼也是前年新盖的,比石原县不知道阔气多少。这么走在走廊里,她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上辈子,竟有种恍惚感。她上辈子只去过陆守俨单位一次,去了那一次还被人误会了,以为她是陆守俨的什么人。她自然没在意,但是现在想想,却别有一番滋味。这辈子这个属于自己的陆守俨,让她会忍不住遐想上辈子的他。当抛却了空间和时间的纬度,

她觉得两次踏入陆守俨办公室的自己,在某种意义上有了一种奇妙的对比。一个是他的侄媳妇,一个是他的妻子,这真是一种微妙而奇特的人生变化。孙秘书带她先进了一处休息室,之后笑着说:“陆同志办公室现在有客人,初同志你先等一下。”初挽也就道:“好。”孙秘书又给她到了茶水,初挽感谢过后,就先让孙秘书忙自己的去了。她这边一杯茶没喝两口,就听到外面声音,陆守俨从办公室出来,在和几个人说话,听上去那几个都是防潮堤坝的工程负责人,他们穿着工人服装,衣服上还残留着泥巴的痕迹。工作中的陆守俨和平时略有些不同,沉稳内敛中有几分谈笑风生的和气,不需要太多什么,他在场,便有权威感无声地铺陈开来,让人不由自主去听从。隔着玻璃窗,初挽看着这样的陆守俨,想着这两年他在基层干,确实又长进不少,也越发接近后世的那个陆守俨了。他很会营造自己的权威感,在防潮堤坝面临重重困难,且他自己也是空降的情况下,竟然能游刃有余地处理着里面复杂的利益关系,并且分寸拿捏得很好。有些人真就是天生的赢家,重来一百遍,无论做什么,都注定披荆斩棘,去爬到金字塔的顶尖。正想着,陆守俨走过来,推开门,笑看着她:“过来吧。”初挽便拎起自己的帆布包,跟着陆守俨过去他办公室。这里的办公室可是比之前石原县阔气很多,竟然还有真皮沙发。初挽毫不客气坐下了:“你还挺享受的。”陆守俨:“这是之前留下的,我可没这种享受的心思。”陆守俨拿来茶壶,看上去是刚沏的茶,他给初挽倒了一杯茶:“过来,尝尝,崂山的绿茶,看你喜欢吗?”初挽也就过去,尝了口,味道醇厚鲜爽,确实不错。陆守俨:“你先歇一会,大概十分钟,我做个笔记,之后就带你去食堂吃饭。”初挽:“嗯。”说完,也就坐在一旁,慢悠悠地品茶,陆守俨低头拿着钢笔沙沙地写,神情也没了刚才的闲散,变得凝重起来,偶尔还皱下眉。等写差不多了,他收拾东西,初挽过去,放下茶杯。陆守俨收拾好了,却没动,只是抬眼看着她。初挽:“嗯?”她疑惑地看他,却跌入了他墨黑的眸中。视线这么相撞,她心里便陡然生出了一些异样。陆守俨握着文件,低声道:“突然觉得应该亲一下再去吃饭。”初挽:“别胡来!”陆守俨却是不听的,隔着实木办公桌,他微俯首下来,之后,唇便轻点在她的唇上。蜻蜓点水,之后便起来了。虽然现在两个人之间已经很放得开,荒唐放纵,晚上什么姿势都尝试过了,一些无耻没下限的事都做了。但是办公室里,他竟然这样,还是让她不敢相信。他怎么看都不是这种人!只能说这个人骨子里一股子不羁,平时藏得

滴水不露,其实稍微剥开那层皮,虽然只是浅浅亲了那么一下,陆守俨却仿佛非常靥足,以至于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唇边依然残留着一些弧度,倒是让机关里的同事属下都微惊讶。平时他也还算和气,会对大家笑,但是和现在的笑完全不一样。眼下的这位陆同志,真是看着不像他了。大家再看他身边的爱人,只能说,男人见了自己爱人,完全可以变一张脸。陆守俨对此却是毫不在意,他依然含着笑,带着初挽过去食堂吃饭,帮初挽打饭,又旁若无人地给她把筷子递到手中。本来这些都是稀松平常的,他在家都是这样照顾自己的,初挽很享受这种饭来张口的照顾,而且她觉得陆守俨也很享受。这一切都和别的夫妻不一样,但两个人就喜欢这种相处方式,并且都能得到满足和拥有感。但是现在,周围惊讶的眼神,让她感觉到这在别人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她便提醒:“注意点,这是你们单位。”陆守俨却是依然旁若无人,甚至还帮她把虾给剥开了放她碗里:“这有什么,我照顾我爱人,有问题吗?”初挽小声道:“怕影响你形象啊。”陆守俨便笑了。他含着笑,漫不经心地道:“也没什么。”之后,他低声道:“我没必要在他们眼里完美无缺到不食人间烟火,我也是人,其实这样更有利于开展工作。”初挽听着,倒是觉得这话挺有意思。她略想了想,想起刚才他和几个工程人员说话,看得出,那些人鞋子和裤腿上还残留着泥巴,明显是直接从工地上来的。但是他亲自接待,还给他们沏茶倒水的,非常亲和耐心。看来他现在的工作,不但需要雷厉风行的气势,还需要春风化雨的手段,也是不容易。其实平时,他哪是那样和气的,不给你端着脸就算他心情好了。这时候,食堂有人陆续进来,外面下雨了,有人头发衣服都沾着潮气,陆守俨看了下她的胳膊:“怎么样了,还疼吗?”初挽:“自从被你拎过去做针灸,好多了,今天没觉得疼。”陆守俨颔首:“说明是有用的,回头你过去北京,还是继续坚持做,巩固下,不然回头又犯了,还不是哭鼻子。”初挽:“我哪至于……”**********初挽在陆守俨这里厮混了一个月,但是她的月经却如期而至,这让她有些沮丧:“怎么没怀上!”陆守俨:“哪那么容易的,要是想怀孕,马上就能怀,那天底下得多少孩子了?”初挽想想也是,这种事情急不来,反正身体没问题就行,慢慢来吧,再说如果突然怀孕了,她还有些不适应呢。而这几天,她又跑过去那边的旧货市场几次,又收到了一批陶俑,足足二十个,她觉得数量不小,便干脆去乡下打听了打听,这才知道,早些年附近有一个汉代石条墓,被当地农民挖开了,东西便被大家

随意分了。有户人家说:“我们哪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不好看,就留着给孩子过家家,原来我们村不少呢,都被孩子摔差不多了!知道值钱,我们多留几个得了!”初挽听着,没说什么,又去那户人家看了看,结果他们墙头底下还堆着几个陶马,于是一块钱一个,都干脆地要了。一时又有别家的听说了消息,知道初挽收,全都过来送,初挽统统一块一个,竟然一口气收了四十多个。这有些太多了,初挽带回去后,分门别类,把自己喜欢的,各样挑了好的留下来,剩下的,直接打包进一个箱子里。现在她的论文已经写得初具雏形了,怀孕失败,她也不是那么着急,便想着干脆先回北京写论文。和陆守俨商量过后,陆守俨也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写论文,到底不方便,先回去吧。”于是便商量着等初挽再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找他。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的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的都做透了。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用陆守俨的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他就是怎么都没够。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陆守俨:“可以吗?”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的说法,很形象贴切。”初挽:“嗯?”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的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的肋骨吧。”陆守俨道:“对,挽挽是我的肋骨,是我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挽挽在我怀里,我才觉得完整。”说到这里,他眸光看向远处虚无的一处,低声叹道:“也许上辈子,挽挽就是我最亲的人,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当这么说着的时候,他自己也意识到,其实最初他对初挽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毕竟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他也并不懂什么。事实上在他十六岁走入军校的时候,他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也没任何想法。那时候是纯粹的想照顾,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太苛责,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那种纠葛的情绪便延伸出许多的愧疚和疼爱。后来,她明明长大了,他却依然习惯性地想对她

好,总觉得她还是那个需要他的小女儿。而这种习惯性的牵挂和疼爱,终于在某一刻变了质。那一次,他恰好因公过去西安,知道她也在西安,便到处找她,走遍了西安的古玩市场,却一无所获,后来无意中听到几个铲子说话,知道他们如何从一个瘦弱少年手中抢到了钱,他陡然意识到了,详细打听过后,怒从中来,狠狠地教训了那几个人,之后跑过去山里找她。赶上山洪,他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她,那个时候她发着高烧,浑身瑟瑟发抖。他抱着她,在荒郊野岭中踩着污水往回走。他还记得,那时候夜很黑,她无助地搂着自己的脖子,低声哀求自己。她发烧意识不清,说了很多胡话,她求自己放下她,说她肯定活不成了,说她不想连累他,说她完全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上。说她这辈子就是彻底的失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他用布条将她绑在背上,背着她往山外爬。她完全丧失了求生意志,竟然用刀子割断了绳子,让自己摔下去。他还记得那一刻的心悸感,像是被人挖了心一样,跌跌撞撞地扑下去把她捡起来,把她抱在怀里。那一刻,她就是他的心。没有了心,他也可以跟着一起死。因为他任务的保密性,他跑去找她其实已经违反了规定,后来送她到了医院,并不敢在她面前露面,更不能解释什么,便匆忙归队了。在那段时间,他思维一直很混乱,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她的那些牵挂已经无法压抑地溢出,无处安放。他需要一个罐子,能够把这浓烈的感情装下的罐子。一直到那天,她去了陆家,却又离开了,和他险险错过,他知道了,心慌,忙去追。只是并没有追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看到她已经上了车,瘦弱渺小,微低着头。那一刻心脏狂跳,觉得整个世界爆炸了,只剩下挨挨挤挤人群中那个过于单薄的身影。于是在那时候,他终于把自己澎湃而无处可依的感情找到了一个归处,也许可以称之为爱情。陆守俨收回散漫的心神,低头看着怀中的初挽。他爱怜地亲了亲她的额,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满足。这个世上,除了夫妻外,并没有任何一种形势更好地让他宣泄和诠释对她的怜惜个疼爱。幸好她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让他可以光明正大地抱着她。他浅浅地吻着她:“挽挽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是不是?”初挽便勾着他的脖子,将脑袋埋首在他胸膛里,低低地说:“那这个时候你应该叫我什么……”说出这么直白而刻意的要求,她有些脸红。不过她确实很想听他说。就要分开了,她想得到更多来填满她的心。陆守俨侧首,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尖:“宝宝。”这两个字带着沙沙的暖意,传入初挽耳中,瞬间激起初挽体内的热意。她承认,她就是想被他抱着,就是想听他这么唤

自己。陆守俨自然感觉到了怀里人的反应,他低声在她耳边说:“想让我怎么抱你?”初挽又羞耻又渴望:“都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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