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将夜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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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得的闲暇午后,薛平山和季梧桐两人在茶馆里悠哉度过。
临近傍晚,路边的烧鸡铺传来阵阵香味,薛平山提上两只烧鸡,和季梧桐往家里走去。
推开小院大门,大白懒散的趴在地上轻轻的挥着前蹄,定睛一看,大白身边躺了一只向猫一样的小妖兽,晃着那雪白的大尾巴和大白玩耍。
“这是腓腓,一般都在屋里犯懒。看来你这马儿确实不一般。”将两只烧鸡放在院中桌上,薛平山笑呵呵的说着。
腓腓虽然是三丹妖兽,性格却温顺粘人,世人都说养腓腓能够排解烦忧。这是一种少见而又名贵的祥兽。
这腓腓能和一直矮脚白马打成一片,可见大白的不同之处。要按照往常,腓腓见了旁的马匹早就避而远之。
两只烧鸡的香味瞬间遍布了整个小院,日头西下,将这院中草木侵染成橘黄色。
季梧桐看着桌上的两只烧鸡,心中嘀咕,自己也应该备下一个江淮春那样的小本,这样欠了什么都可记得清清楚楚。
可是现在的季梧桐还不明白,有些账能记在本子里,有些账只能记在心里。
“你为何不带着江淮春去山野?”
想起江淮春,季梧桐早上看江淮春和薛平山的关系很熟。
“山野间的妖兽,可比城外的路人危险多了。他很少抢夺你这样的主儿。”薛平山撕下一直鸡腿,大快朵颐起来。
“可偷抢自始至终不是正途,为何不劝劝他?”季梧桐问到。
“他打小父母双亡,无人管教,能到活到今天已是不易。城外抢劫不成,只要不害命!无非是挨一顿打,或者是送报官府挨一顿板子。在野外被妖兽盯上,可不是挨一顿板子那么轻松。”
薛平山口气平和,不像是季梧桐那般,觉得江淮春活的可怜。
“真正可怜的是你我这般人,有人教会我们做事清白,为人磊落,却没人教我们怎么活下去。所以我们只能用所谓的清高去山野里搏命换钱。”
薛平山说着抹了一把嘴角油腻,他也知道偷抢是苟且之事,那能如何?是自己大发善心将江淮春养在家中?还是废了江淮春仙根让其彻底流浪街头?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善恶自做,结果自受。”薛平山叹了一口气,自觉无权审判像江淮春这样的人。
小院中有三间房,里面都收拾的干净整洁,季梧桐选择睡在靠池塘的那间房里。
一夜过罢,好觉一场。两人带上干粮,往万朗城外走去,今日天色晴朗,山野的雪彻底消失的干净。
春山又走人间路,少年有志胜春风。
季梧桐回望繁华城头处。两月余,他要在这万朗城中留下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才不负姜老头那句:好男儿志在四方。
腰间的箭袋里,今日只剩下银色红色两根箭矢,其余箭矢都被季梧桐在房内安置妥当,虽然木棍已经无用,但那也是爹的一片心意。
双龙山距离万朗城约莫两百里地,两人出了万朗城,薛平山并没有选择走捷路,他在前御空,季梧桐在后跟上潜游。二人一直顺着主路前行。
自从第二根红色箭矢出现后,季梧桐身上的仙力暴涨了一大截,潜游个四五十里地现在已经不成问题。
“这里和前面的界碑,应当是又有问题了。”
薛平山回到地上,御空而行的他比季梧桐要看的远。
“薛大哥,你看这脚印,应该是巨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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