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恋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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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倒是个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面对王鱼跃的激昂作诗,全堂寂静鸦雀无声。
这诗听得俊郎居士难以置信,浑身发颤,听得解春风满含泪水。
就连陈刚来这样听不懂的人也目瞪口呆。这些人里,唯有他的反应最令王鱼跃满意,犹记得自己初次听到这首诗时也是如此震撼。
王鱼跃中途故意停下来,环顾四周,他知道他赢定了,但在此刻,输赢变得已不在重要。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恍惚间,这几千年的文化不知道哪里去了。
王鱼跃无比怀念它。
世界,究竟哪边才是梦境?而像他一样保有另一个世界记忆的还有谁?
这瞬间,他还想起了救世主这样的戏码,可他不愿成为救世主,他也不是那块料,毕竟成为救世主的都没什么好结局,他唯一能做的,兴许只有在这个悲凉而荒诞的世界里庆幸在每一天清晨能够安静的醒来。
一首《将进酒》被王鱼跃念完,俊郎公子已经从桌椅坐到了冰凉的地板上。
不用任何人去质疑输赢,王鱼跃相信这首诗足以令这个世界的文坛发生一次剧震。
“你叫什么名字?”俊郎居士抬头红着眼看他。
王鱼跃摇摇头,不与之回答。
此刻他还带着面具,料俊郎居士日后也猜不出他是谁。
“公子,请。”解春风大方的把王鱼跃邀请进她的屋子。
“春风小姐请。”他大摇大摆的走去,顺路还不忘叮嘱那小子留下他的几百万赌金。
俊郎居士血吐三升,倒地昏迷不醒,一群兽将之围住,各种好生问候。
王鱼跃不怕那钱他赖账不给,众目睽睽之下,这等名人还是要点脸的。
陈刚来眼神里充满了嫉妒,王鱼跃只能轻轻叹息,这女人不是陈刚来能留得住的。
但毕竟是人家请客,也把自己当朋友,王鱼跃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他承诺道:“兄弟放心,我不会做出格的事情。”
陈刚来脸色这才好了许多。
但这话被走在不远前方的解春风听到了,她面色微变,有些失望,也有些不信。
在她看来,这世间就没有美色搞不定的男人,如果有,那一定是美色不够。
但她没想到王鱼跃是真的不打算碰她。
这里是妓院,就算是花魁,也只是贵一点的妓女。
王鱼跃对妓女没有任何想法,虽然解春风是他见过最性感的女人。
走进解春风呢屋子,里面都是诗画,看起来她对这方面的确有自己的痴迷。
“这些都是小女子闲时所作,自然不登大雅,公子莫笑话。”
王鱼跃有些尴尬,硬要说的话,其实她的文化水平比自己高一些。
无论是画还是诗,都看起来真情实意。
王鱼跃在这里坐了一小会儿,一边喝点酒,一边和解春风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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