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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来个潘金莲很合理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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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太初搬到新家之后,暂时没去镇邪司担任铁牌供奉,只挂了个虚衔。他跟袁泽说了要闭关一个月,后者也没过来打扰。

最让少年感到欣慰的是,那位动不动就管着他的便宜嫂子乔都尉,是个工作狂,出任务至今还没回来,省去了他很多麻烦。

抄书的过程中,包租公多了个女书童。

他抄得来劲的时候,自己磨墨也挺费事的,有一次叫猫女妙妙帮了个忙,结果猫妖少女上瘾了。

妙妙发现了一个秘密:丁举人专注“搞创作”的时候,写字速度极快,身上的文气也散发得特别猛烈。

眼看那么强烈的骚气扩散到空气中也是浪费,妙妙就悄悄地吸收了。

猫女全程不说话,就默默站在丁太初身边研墨,近距离吸收那玄之又玄的骚气,一次次令她心旷神怡。

而且这姑娘心灵手巧,帮丁太初把写好的书稿晾干了墨迹,收拾得整整齐齐。她还专门出去买了两个箱子,用来收藏写好的手稿。

遇到这么棒的妖女书童,丁太初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叫妙妙随时可以进书房研墨,顺便帮他整理每天上百页的文稿。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书房里有多了一个人。

严格来说,那不是人,多了一只小狐狸。

经过半个月的休养,小狐狸依然无法回到人形,看起来没当初那么虚弱了,眼睛里逐渐有了神采。

那白狐长期趴在书桌上,默不作声地看着丁太初“原创”一部长篇巨著。

她成了水浒传第一位忠实读者,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

沉浸在抄书提升功力这种快感中的丁太初,也没理会那么多,潜意识里把白狐当成了家里的一只小宠物。

话说他上辈子,家里养了一只猫,陪伴他从小长到大,直到他住院后才告别了那只陪伴他十余年的小伙伴。

他习惯了家里有个宠物的氛围,整体来说毫无违和感。

反倒是叶晚星和包租公同住一座宅子,却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叶晚星也不便多问,身为读书人,他懂一个老规矩:文人灵感爆发,闭关创作的时候,最忌受到惊扰。若打断了灵感,错失突破的契机,亲兄弟也会反目成仇。

在叶公子的记忆里,二十来天过去了,每天他只能见到包租公两次,分别是吃午饭和晚饭的时候。

吃饭时两人也说不上几句话,那位包租公沉浸在某种灵感中,颇有点食不言寝不语的意思。

至于早饭,叶晚星起得没那么早。

反倒是秋月多次见过,包租公天每日刚蒙蒙亮便起床,活动筋骨步行去这条街的有福包子铺,吃一屉小笼包和一碗豆浆,吃完了又回来关门搞创作。

秋月心里有个很大的问号,一般来说文人闭关,准备的纸张也就一小箱子。而包租公掏钱叫猫女准备了两大箱子的稿纸,不知道为何这么费纸。

殊不知水浒传将近一百万字,在这个毛笔写字的时代,没两箱子的纸还真不够用。

这天中午,她照常去叫包租公吃饭。

当丁太初走出来,秋月不禁呆了呆,突然脸红了。

突破到第五境的少年,功力产生了质变,气质也发生了变化。

所谓五境显灵,能让文人具有灵性,举手投足之间带着灵气。

而包租公的灵气,是一种毫不掩饰的骚气。

秋月只和他对视了一眼,顿时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站在包租公面前,

吓得慌忙转身小跑而去,一张脸红成了柿子。

走到饭厅里,刚起床不久的叶晚星,猛地揉了揉眼睛:“包租公,你好骚啊!”

包租公当场不高兴了:“叶兄,你毕竟是个读书人,好好说话。”

叶兄很委屈:“不是,我说真的啊,你最近干了什么,为何一身骚气?”

“有吗?”丁太初怔了怔,他只能体会到自己功力上的变化,却感受不到自己气质上的变化。

“有,很明显!”

叶晚星反复看了包租公一阵,感叹道:“啧啧,一身骚气,不忍直视!”

丁太初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有这么明显吗?”

叶晚星说道:“你自己照镜子怕是看不出来,但凡靠近你三步之内的人,能感受到你骚气外露。瞧瞧我家秋月,被你吓得脸都红了,不敢睁眼看你。”

“^_^|||”

丁太初啼笑皆非,他没想到自己突破后带来这种副作用。

怪不得秋月刚才转身就跑,好像被她耍了流氓似的。

天地良心,他啥也没做。

吃过午饭后,等妙妙和秋月等女子离开了,叶晚星缠住包租公聊骚:“包租公,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也算同吃同住的好朋友。你跟我说句实话,你变得这么骚气,是不是想女人了?”

包租公砍死对方的心都有:“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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