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蒙特市 (第2/2页)
“蒙特市的交通就是这样,就像被堵住的下水道一样。
没有一点松懈的缝隙。”开车的莱登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坐在后座的鲁斯特说:“以前我们从圣尼尔教堂要前往其他堂区处理事务时。
如果离得近的话,都不会开车,宁愿花点时间走过去,哪怕是走一小时。
想想以前朝圣的信徒们翻山越岭,甚至要花费数年才能抵达圣地朝拜,这点路程又能算的了什么。”
在路上缓慢前行了一会,拥堵的交通有了一点改善,这辆车子开始慢慢加速,在行驶了半个多小时之后。
莱登指着前面被楼层遮挡,露出后方一片连绵红瓦的大建筑说:“那里就是圣尼尔教堂,这是整个大区的主教堂。
现在红衣主教‘拉玛·克罗罗·尼尔’便负责管理这座教堂,同时对方也是整个大区的实际管理者。”
“拉玛·克罗罗·尼尔?他和圣尼尔是什么关系!”
一般而言,在圣主教的教义中,教堂的名字优先以地名作为首要署名。
例如之前斯图尔在甘农镇所待的那座小教堂,便名为甘农镇教堂,因为当地只有那一座。
所以信徒们提起教堂都是指那一座,不会提什么全名。
但是到了大城市,如果当地教堂不止一座的话,就会根据教堂大小的规模来排,首先必须有一座依照地名署名。
符合城市规模的中大型教堂。
其次一些小教堂可以用所在街道的名称来署名。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用圣灵的名字来命名。
例如死去的圣人,还有在圣经中出现过的神圣天使。
圣尼尔教堂,代表使用的是圣人尼尔的名字来命名。
如果是某某大教堂,那便是代表用圣经中出现的天使名字来命名,教堂名字前面用‘圣’便代表取自圣人名字。
如果是叫做什么大教堂,便是取自圣经中神圣天使的名字。
“拉玛主教,和那位传说中的圣人尼尔有什么关系吗?”斯图尔觉着自己问的这个问题有点不合理。
毕竟教廷最近一位被封圣的圣人,还是在一百多年以前。
现在的圣主教根本不敢在现代社会,宣传并推出一位活着的‘圣人’!
在圣主教的历史上,活着的‘圣人’屈指可数!
而且要给一位教徒死后封圣在教廷内部也是非常严格的。
首先这位教徒要有很高的威望、名望、声望、其次对方的德行要找不出任何问题,无论是风评,还是人评都要达到上佳的程度。
并且在这位教徒死后,在他负责的教区中仍要有很高的影响力,并且有人除了信仰圣主之外,还会去加深对他的信仰依赖。
再最后,便是神迹,并且神迹的出现要不低于两次才行。
而所谓神迹最直白的一种解释,便是信徒从残缺到完美。
就像一开始皮特神父在甘农镇所玩的那种把戏。
当一个身体有残疾,或者患有重病的信徒,在祈祷的时候加上了已故神职人员的名字。
例如‘某某某我向你祈祷,麻烦你帮我给圣主带句话,让我恢复健康吧!’
而这个人真的恢复了健康,那这就是一次神迹。
再到后来,圣主教将神迹的范围扩大了,一个人在绝境中突然间逆转也可以看作是一次神迹。
比方说一个破产的人,在祈祷时加上了某位已故有威望神职人员的名字,突然间运势变好并且赚钱发财了。
这样的也可以被看做神迹。
只能说封圣的过程非常复杂,对封圣的人选也要着重考虑,并且神迹的出现也要合理到让人们相信这的确是一次神迹。
所以现在的教廷对于封圣才会尤为慎重,甚至一百多年了都没有再给其他已故的神官封圣。
如果说那位拉玛红衣主教,和几百年前的圣人有什么关系的话,除了同宗家族关系之外,斯图尔实在想不到别的。
“圣人尼尔是拉玛主教的先祖。”
鲁斯特在后面解释道。
斯图尔点了点头,果然和他猜测的没错。
圣主教和他上辈子所了解的那个教会还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
便是圣主教允许神职人员可以合法拥有婚姻。
毕竟如果连神职人员都要独身的话,又有什么理由让别人的孩子来信奉服侍圣主呢。
这也就导致圣主教的内部其实有很复杂的家族关系。
斯图尔一直觉着,一个庞大的宗教组织,身居高位的宗教头目们竟然也滋生了家族势力,并且出现了所谓的家族子弟。
一些宗教二代们。
着实让他觉着好笑。
斯图尔轻笑两声,对他们俩说:“你们觉着,这位拉玛主教如果不依靠他背后的家族实力话。
他现在能拥有此时的地位吗?
你们觉着他不依靠家族,不依圣人先祖的蒙荫,他配当红衣主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