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不速之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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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贾成在蔡文姬琴声中凝神提笔,仿蔡邕书法写了一篇庄子《逍遥游》。
写完之后心生愉悦,臭美了半天,对蔡文姬道:“阿琰,你快来看看这幅字如何?我觉得已有丈人三分功力了。”
自从贾成在刘协面前请求赐婚以后,两人关系更加突飞猛进。虽然还没有正式成婚,两人也没有同房,但日常接触已经与寻常夫妻无异,贾成也早已厚着脸皮直接叫蔡文姬名字了。
蔡文姬也非寻常女子,很久以前就对这个胸怀大志的年轻男子芳心暗许,贾成厚脸皮行为只是让她脸红几日便也安之若素,习惯成自然了。
蔡文姬抬眼一瞧,便抿嘴噗嗤笑出声来:“郎君愈发痞懒了,你这字徒具其型,却绵软无力毫无风骨,哪里及得上阿耶飞白飘逸。休说三分,当初太学里任挑一人都比你好许多。”
贾成傻眼了:“啊?我还以为我的字已经有两层楼那么高了,结果照阿琰你的意思还在泥土里爬呐。得嘞,丈人叫飞白体,咱这叫飞爬体算了。”
“咯咯,郎君哪里来的这些怪话。练字一是心境,二是多练。郎君只不过学了一月,进步已算神速,假以时日定能写出一笔好字。”
“哎,这才像话,咱可是天才,嘿嘿!”贾成又得意起来,“算了,今日不写了。阿琰,我早上从集上猎户手里买了两只兔子,正好亮亮手艺。你让小兰去请叔父过来,咱们晚上吃红烧兔肉。”
“嗯,好的,妾和小香给郎君打下手。”蔡文姬脆脆的答应一声。
贾成擅长厨艺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不管是当初西凉军中的小伙伴,还是在长平馆时候的众多部下,只要他心情好便会找些食材整治几道菜出来让大伙尝尝鲜。
也不见他弄的多复杂,只是在野地里采点野菜野葱,树上摘点野果,加点盐、酱,做出来的菜肴便香气四溢,让人垂涎欲滴。吃起来更是美味无比,简直是老饕们无上的享受。
其实贾成做菜秘密很简单,他用葱姜去腥膻,盐调咸淡,酱料上色。最重要的是把山里的菌菇晒干磨粉,做成原始增鲜味精增加鲜味。
他这样一加工,这些只会用烤、煮加工食材的古人哪里能比的了,不把舌头吞下去就已经不错了。
贾成说到就做,撸起袖子先把两只兔子剥皮取出内脏,让两个姑娘清洗干净。他到后院摘点葱,切几块姜片,生火烧锅。
其实这时候普通人家都用陶釜做饭,上流贵族会使用青铜鼎煮食,所以有钟鸣鼎食之家的说法,铁锅只有在军中使用。
贾成哪里会管这些,很早就让匠人帮他用生铁打造了一口两尺口径的铁锅,还叫他们打造了一些记忆中的厨具,家伙什很是齐备。
挖了两勺猪油下锅,扔进葱姜爆炒取出,把剁好的肉块放进油锅再爆炒,直到肉块充分吸收油脂,家葱姜,加豆酱,加水,加醪糟,用文火慢慢炖。
差不多炖了半个时辰,放进一些干蘑菇粉末,起锅装盘,一盆色香味俱全的红烧兔肉便大功告成。
剩下的油锅他也不浪费,倒进腌菜和黄豆菽翻炒之后煮一炷香时间,又是一份喷香扑鼻的下饭好菜。
他让小香把菜端到堂前专门让人打造的圆桌上,留了一份给蔡文姬主仆三人。洗洗手准备等叔父贾诩过来一起好好喝点。
突听院门砰砰响起,他赶忙出去开门:“来啦来啦,我说叔父大人,你那么大年纪了,敲门还这么用力,小心把门捶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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