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误伤与诬陷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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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不好了!”卢绾敲开门后,几乎没有停顿的这句话让刘执嘉不高兴了。
这个和儿子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一直跟着刘邦在泗水亭做亭佐,可也是四十出头的人了,还是这样风风火火的。
“我很好。你有何事?”
“唉呀太公,您还有心开我玩笑,大哥他,他又进监狱啦!”
“啊?”刘执嘉现在也着急了,一把抓住卢绾的胳膊,“快说,怎么回事?”
“唉呀,我不跑,您倒是让我坐下说啊,一句话说不清楚。”卢绾苦笑了。
原来,之前一直在县衙做车夫也就是厩司御的夏侯婴最近双喜临门,一是通过了吏试,当上了正经的吏掾。
(ps:虽然还是赶马车,但大概相当于有了正式编制的县政府办干部?)
二也顺理成章有了穿吏服与佩剑资格,他请人精心打造了一把宝剑。
刚好最近有公事经过泗水亭,于是和刘邦喝酒,高兴之余二人各自拿出宝剑夸耀锋利,于是开始比剑玩格斗。
没想到刀剑无眼,二人都喝了不少酒,刘邦不小心剑锋划伤了夏侯婴的手臂,血流如注。
二人惊慌之下,赶紧让卢绾去求医,知道事关重大、后果严重,所以只是含糊告诉医生说是不小心。
谁知,这一幕直到求医,都被人看见,然后举报到了县衙,因为这个人就是想要报复刘邦!
他就是第一次调戏曹寡妇,被刘邦揍了的无赖,眼见刘邦英雄救美还竟然让曹氏投怀送抱、生下儿子,他心里就非常愤恨不平。可知道刘邦手下有一帮兄弟,而自己势单力孤,只能暂且忍耐。
可小人就是小人,只要被他惦记上就麻烦了。而刘邦当上亭长,更是让他不服和嫉妒。
这天他喝得半醉经过,正好看见刘邦和夏侯婴在斗剑,而夏侯婴受伤。
这下让他高兴得醉意全消,赶紧到县衙去出告了。作为时常惹是生非的无赖,他对秦律中对民间私斗的处罚之重知道得很清楚。而刘邦作为亭长,是拿俸禄的官吏,犯罪更要罪加一等的,何况动了民间百姓禁止拥有的刀剑兵器呢。
于是,和县令曹德不睦,并因为刘邦是和县令交好的吕公女婿,早已看刘邦不顺眼的县尉二话不说,就将刘邦投入了监狱。而作为刘邦好友的夏侯婴虽然伤势未好,但也一起遭了殃。
(ps:秦简云:“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麋(眉),论可(何)殹(也)?当完城旦。”
官吏犯罪要比百姓遭受更多的处罚。就以赌博为例,如果是百姓被抓到了,会面对“夺爵各一级,戍二岁。”的处罚,如果是官吏被抓到了就要“完为城旦”,城旦也就是修筑城墙,为期可是四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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