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钟楚虹(1)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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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楚虹,鼎鼎大名的香港女明星,居然成为了自己的相亲对象,这让李建华觉得很意外,准确的说,他有种偷着乐的感觉。
宋有德从泰国回到香港,过了一个多星期,他带着李建华来到了位于中环的希尔顿酒店赴约,之前,他和一位姓钟的朋友约好一起吃饭的时间。
宋有德的儿子在世时,和这位姓钟的朋友关系不错,可以说,这位姓钟的朋友是宋有德的晚辈。
宋有德和钟姓朋友都知道此次见面的目的,凑合李建华和钟楚虹这两个年轻人,前提是他们有感觉,彼此有好感,如果对不上眼,做长辈的也不会勉强。
钟楚虹和父母一起来的,加上宋有德和李建华,一共五个人一起吃晚饭。
赴约之前,宋有德并没有把相亲对象是钟楚虹的消息告诉李建军,目的是为了给李建华一个惊喜。
钟楚虹见到李建华之前,对他已经有了一些了解,不仅买了他在香港出版的几本小说,并看了一些,虽然还未看完,但她已经认可了这位和她年龄相当的男子特别有才华。
钟楚虹,香港的女明星,是后世的高建军的梦中情人。
风情何止千万种,最红不过钟楚虹。
其实,后世的高建军喜欢很多女明星,但能成为他梦中情人的女明星可不多,如果他的出生年龄可以变化,他愿意娶回家的女明星就更少了。
钟楚虹就是后世的高建军愿意娶回家的女明星,前提是他和钟楚虹之间的年龄相差不要超过十岁,钟楚虹比他大岁数,他也愿意娶,至于他比钟楚虹大,就算大四十岁,他也乐意。
老牛吃嫩草,没几个老男人是不乐意的。
如今的李建华融合了后世高建军的记忆,他的出生于1962年11月,而钟楚虹的出生于1960年2月,比他大了两岁多,对此,他丝毫不介意。
宋有德和李建华二人先到酒店,找到座位坐下后,一边喝茶,一边聊着天。
见到钟楚虹的第一眼,李建华就认出了对方。
宋有德和朋友打过招呼后,就介绍道:“这是我的外孙——李建华,小作家,写过《诛仙》《九州缥缈录》等长篇小说。”
“这是我的女儿,钟楚虹。”
去年,钟楚虹由母亲做主,参选了香港小姐,由于不会穿高跟鞋而现场失误,仅仅获得了第四名,但是她被评为历代港姐中“最美艳的港姐”。赛后,钟楚红在无钱试镜失败,但得到了当红男星刘松仁的赏识,刘松仁引荐钟楚红跨进影视圈子,并参加了导演杜琪峰的《碧水寒山夺命金》这部作品,在戏中与刘松仁联袂对手戏,并成为邵氏影业公司的签约演员。
《碧水寒山夺命金》已经在香港上映了,因为喜欢钟楚虹,李建华特意去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
在这部影片中,青春气息浓厚的钟楚虹给李建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钟小姐,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李建华微笑着和钟楚虹握了握手,“我是你的影迷,来之前,我不知道会见到你,要不然,我会从家里拿电影海报过来,让你帮我签名了。”
钟楚虹抿嘴一笑,流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从坤包中取出了《诛仙》的第一册,说道:“李先生,我是你的书迷,你写的小说,我很喜欢看。你帮我签个名吧。”
“好的。”李建华乐呵呵道,“你有笔吗?”
“有的。”钟楚虹又从坤包中取出一支钢笔,递给李建华。
李建华接过钢笔后,在小说的扉页上,写下了:“祝钟楚虹小姐永远青春美丽,李建军木子高留!”
李建华来香港的时间不短了,虽然依旧保持用简体字写小说,但他经常看香港本地华文报纸,繁体字看多了,他也就会写了,其实,他有时也会练习写繁体字。
看到李建华写的字,钟楚虹微红着脸赞道:“你的字写的真好!”
“这几个字写的不错,建华平时写小说的时候,字写的很难看的。”
李建华哂然笑道:“外公,您看不惯草体字,也不能说我写的字难看啊。”
“你应该把字写工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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