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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萤火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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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钥匙,在李哲公寓里,来去自如的主,在李哲的老爸、老妈之外,也只有这位小姐姐了!

张碧华,今年27岁,微胖界美女(她自认为是丰满),李哲小时候的邻家小姐姐,用她一贯的话讲,小哲子是挂着鼻涕跟在她屁股后面长大的!

张李两家是世交,从祖父背就是!两家的关系非常好,要不是俩人的年龄差距大点,加上彼此从小就看不对眼,张父早就招李哲做女婿了!

小姐姐,03年中传南广学院毕业,从一个小娱乐记者起步,用了不到十年时间,12年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家小娱乐公司的副总了,身家上千万,真正人生赢家。

上一世,李哲的小说之所以被选中改编成了网剧,还要多亏了小姐姐替他忙前忙后,拉投资、跑关系,否则他一个圈外人,哪里有什么资格入股掺上一脚,还趁机会混了个男二号。

重生后,李哲一出名成了畅销书作家,立刻把小姐姐挖了过来,让她来做自己的经纪人。在他看来,经纪人这样亲密的人,最好还是找知根知底,自己能够信任的人为好。否则要是和强宝宝一样遇到个宋某人,落个宝强绿来个人财两失,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去。

况且,小姐姐还很有能力。上一世,凭个人努力就坐上了一个娱乐公司副总的位置;而这一世李哲有今天的成绩,少一半的功劳也对亏了人家。就是李哲名下的工作室,也完全都是小姐姐在一手打理。

而李哲,用小姐姐的话,就是一个甩手掌柜,整天就知道埋头写稿。

李哲,一边吃面,一边翻着报纸

“从畅销书作家到演员—李哲!”——苏南晚报。

“80后文坛第一人将出演偶像剧!”——淮南都市报。

“李哲:我想当演员!”——城市快报。

……

杨阑访问播出后,大部分媒体对于李哲跑去做演员,都持否定态度,认为他一个畅销书作者、华国文坛的希望,不好好专心创作,跑去演戏简直是不务正业。

“噗……!”李哲差点一口把面给喷了出来。

“天才作家示爱TW偶像剧小天后!”——南方娱乐周刊。

“太TMD的扯了,他们是从哪得出的结论,我喜欢林衣晨?”李哲无语了。

“谁让你在节目上说,最喜欢薛杉杉!”小姐姐一边埋头进食,一边幸灾乐祸。

“跟林衣晨又有什么关系?”

“你不打算找林衣晨演薛杉杉?那当时为什么不否认!”小姐姐反问道。

“送上门来得炒作机会,为什么要否认!”

“还有,我怎么会请林衣晨,她的身价一集至少要15万,三十三集电视剧,给她的片酬就要五百万。《杉杉来吃》的制作费才一千万,请了她哪还有钱拍戏!”李哲解释道。

(在08年,明星的片酬还没被炒起来,制作费用也没后世那么虚高,拍摄一部20集的现代题材电视剧大约需要制作费400万元,一千万的制作费并不算少。)

“那你到底准备找谁!”

“一个小演员。”李哲含含糊糊道。

“杨蜜?”

“咳咳!…你怎么会想到她?”

“小狐狸,不是你的绯闻女友嘛!”

李哲是07年,在北电学表演的时候和杨蜜认识的。

接触了几次,发现这姑娘性格活泼、开朗,还是他书迷,两个人就成为了朋友,没事了一起吃个饭,打个游戏什么的。

结果一次被狗仔抓拍了,还上了头条。

不过要说李哲对杨蜜有意思,他还真冤枉,这姑娘还真不是他的菜!

……

说谁,来谁!

电话响了,李哲一接通,是个女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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