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三面目(上) (第2/2页)
这是对永生者的审判之法。永生者因为三山条令而脱离了死神的追索,但他犯的法,必要由他救的人所抵消,如果抵消不了,他就要将他自己永生的法器献上配平。
从此便失去永生权。
如果还是不够,他就要自己站在那金色的盘子上,用自己的命将天平配平!”
******
第一轮云武的证词
蓝迦楼向上举起白剑,铅灰色的盘子中突然升起一股灰暗的云烟,这股云雾盘桓形成一个男子的身影,戈舒夜和戈吟霜同时惊叫起来:“爹爹!”
戈云止,也即云武,出现在那铅灰色盘子之上。
“存在于过去时间中的人类的智识,现我命你开口说话,证他人的功罪。”蓝迦楼道。
他抬起褶皱的眼皮,却不看舒夜和吟霜,仿佛对这两个女儿悲切的呼喊视若无睹。(萧怀遇解释道,二位小姐请节哀,这只是一段记忆,逝者已矣,他无法再和你们交流了。)
那云武的记忆道:“那少年站在我面前声明他是被灭族的沈氏之后,我便了然了,仿佛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
年轻时候我在锦衣卫当差,手上沾的鲜血不计其数,但行伍出身的我心硬。我心中明白这是为上面办事,即使没有我,也有他人,横竖我不过是帝国的刀,恶与责并不在我,如果不做,还教他人抢了我的前途。我只是个当差的,所以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强者生存下去,弱者灭亡,离开卫所,一壶酒一盘茴香豆,一切都也就过去了。
抄家女人孩子一般是没籍为奴的,也有阵仗搞得太大吓死的,也有围困没了水粮饿死的,屋子里都散发出尸臭、堆积着秽物的脏活儿我也干过,所以死了一个官妇模样的年轻女人,我们也就只是登记造册,记录报告,拖走而已,如同处理死鸡和死猪。
我差点都不记得这户人家姓沈了。
至于为什么想起来,是个奇怪的命令——没入奴籍的小娃子已然发卖了,卖出去的是个女孩,可能有人家买了做童养媳,或者从小做歌伎妓生养着,培养成名妓好卖个大价钱。
我们也没在意,就简单记录了价钱,一贯,也就是一千铜钱,买了沈家一个小姑娘。
但上头内庭中说有人大怒了,无论如何让我们追回来,不然就记过罚俸。
我这心里也不是没骂过,你这都过了几个月了才想起来追回,买家都不知道去了哪儿了——再说,你罪大恶极不让发卖,早早说明啊!怎么先说了不可放走男孩儿,又改口反复,说不可放走女孩,男孩到不要紧了呢?
(闻人悯人得知药师女传的血继规律)
正当在这个我要由小旗晋升总旗的关口!
我当时心下十分懊恼,只能快马加鞭赶紧去办,想赶紧了了这桩烦人的差事,别耽误了我的晋升,我银子礼物都送出去了。
买女孩的是个中年汉子,也没留什么姓字,只是我一队的兄弟记得当时他身上银钱不够,当了一把身上的刀,才凑够了这一贯。
当时是那沈氏的家眷求他买走女孩,还说此女身上连接着一把神器的机缘,只是凡人目不能见,请壮士善待小女,待她长成之后,神器找寻主人,必以刀报刀。
锦衣卫于是依据这条线索,连夜搜查全城当铺,当刀之票罕见,容易查找。当夜便查访到那当票上署的人名籍贯,我们于是连夜部署人手,要追过去。
漏夜之中,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锦衣卫指挥使袁彬大人似乎因为此事非常不悦,仿佛不想趟这趟浑水。而来了个新人门达,他说带来的是内宫和皇帝陛下的旨意(英宗),不但要捉到这个女孩,还要以她的肉身实验一种可以使人永生不死的神法,这种神法是陛下刚从蓬莱人那里得到的,
叫做封山分川之术。
施法所用的灵器,正是那沈氏女人临死之前所说的神器。
是要将沈氏的女孩抓到,要这神器活剜出她的心脏,施以此法,心脏离体并不停跳,血运完整,仍能带动身躯运行如常人。
便叫这施法之蓬莱人与我们同行——此人样貌,与闻人悯人如出一辙。
于是我们带上这蓬莱仙人,连夜朝当刀卖女之人的老家杀去。
令我们意外的,那当刀之人在当地也算是豪强,更兼有一股江湖豪强的义气。他早早做好准备,在家族的高寨固堡之外挖掘壕沟,备好粮食水源,将全家老小都藏入地窖,单枪匹马地出来与我们谈判,用盖了官印的交易文书大声宣告自己公平买卖,钱货两讫,大明的官府亲自盖上的大印。
我们威逼不成,于是法火箭强攻,但由于他精通兵法,高城固池,竟然不能下。
我带领小旗弟兄亲自与他对战,五人围攻一人,竟丝毫不占上风。
就在这僵持之时,那蓬莱道人使出法术,潜入堡垒之中,绑架了他的独子。
我们将那小孩吊起来,问他的父亲,就算你要学季布一诺千金,但也要掂量清楚,是要一个买来的女孩,还是要自己亲生的儿子。
那男孩年纪不大,咬牙承受蓬莱道人的幻火之刑,不肯出声。这种欺凌无辜妇孺的行为让我已经很不齿了。当刀壮士倚刀坐了一夜,须发皆白,最终在天色放白之时,交出了女孩,换回了自己的独子。
那女孩身上带着一枚嘲讽玲珑配的一半,正是沈氏的信物。
至此,得胜而归。当我以为事件终于落下帷幕可以交差之时,那群号称“内宫皇帝陛下亲信之人”却做出了一个让我作为一个人,再无法忽略、冷眼旁观,推脱说不过是差事的丧尽天良之事。
他们摆了个奇怪的祭坛,还推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屏退左右,不得已让我一个武人望风。
这时他们才露出真正的嘴脸,说那女孩是药师族,心尖上热血可以作为长生不老的丸药,他们谋求献给陛下得到宠幸。
女孩还小,嚎啕大哭。
那蓬莱道人以血做墨,在女孩额头上写了个山字,然后祭出了一把金刃的刀,要我将那刀刃直直刺进女孩的心脏!
做到了杀害幼婴这一步,谁都看得出来,他们不是有什么长生不老之法,只不过是一群变态残忍的邪教,用他人的血肉谋求自己的飞黄腾达。
当年秦始皇为什么没把你们都活埋了。
我犹豫了很久,这女孩有一双棋子似的大眼睛,唯独不怕我,滴溜溜地望着我,和那把金刃的刀。
好孩子,你到了诏狱,也活不下去,与其叫他们这么折腾,面对斧钺刀镬和酷刑,还不如我就给你个痛快吧!我默念了三声阿弥陀佛之后,还是动了手。
女孩抽搐地倒下了。
事情当然没想他们想得那么好,那所谓的神刀似乎也不愿做这丧尽天良的事情,竟然在幼女的胸膛上碎成千片,化作齑粉。
这群邪教道士顿时慌了手脚,他们根本不关心这无辜女孩的死活,连忙将尸体扔在了野狗横行的乱葬岗,便如鸟兽一般散了。他们唯一担心的是,他们在皇帝至尊面前夸下海口,不但没有作出长生不老之法,还将这糜费人力财力才找到的神刀给弄坏了。
连个碎片都找不到。
他们于是三请四求,让我千万给他们作证;又中途生变,有人提出,假装成功,用鹿血做一味假的长生不老药献上即可脱罪。
于是他们着急返回京城,着手他们卑鄙的计谋。
我却怎么也放心不下,那女孩滴溜溜的黑眼珠子直在我脑海里打转。以前我的百户长官跟我说,年轻时候胆子大,杀人不怕半夜叫门。但总有那么一个人,一件事儿,阴魂似的在你脑子里,只叫你以后都不得安生,下手都不利索。
人到了这份儿上,才叫真的悟了。
我就想,既然这女娃子鬼魂缠着我,好歹我给她修个坟墓上柱香。
于是我提上火把又回到了乱葬岗,吃人尸体的野狗、老鼠被火把吓得乱窜,黑暗的松林里悠悠的都是野兽眼睛的绿光。
这一回可把我吓死了,我是从来不信鬼神的——这会儿却见鬼了,那女孩不过几岁,话都说不完全,经过这刀刺夜冻必然死了,就算勉强还有一口气,也叫乱葬岗上的野兽给咬死了。
这女孩此时却像没事儿人似的,坐在坟头上玩儿呢,胸口上衣服被刀捅破了扣子,那粉团似的小小的身上却没有伤痕,还发出金色的光华,像是一盏小小的油灯。
我以为见了鬼,吓得掉头就跑。
附近有间道观,一个云游道士在这里挂搭,他听了我语无伦次的叙说,说这是冤魂年纪太小,以为自己没死,还在人间停留,就带上桃木剑黄纸符,取给乱葬岗的冤魂超度。
他却把那个栩栩如生的小姑娘抱回来了——这分明就是个热的、会喘气的活娃娃.
那女孩饿了,哭了一阵,自己睡了。她并不怕我,也不记恨我,仿佛我没有曾经起杀人的欲念、恶意,要她的命,而只是与她玩了小兵打仗的装死游戏。
我的心里一阵发软,仿佛这是命里该定的数。
那道士说,施主,这是苍天仁慈,赐你的回头之路,缘法已经到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吧,否则再往前走,你就没有路了。
转天我就听到袁彬大人被排挤,丢了指挥使的位置;门达上位接替了他的职位,那蓬莱道人却被枭首弃市,因为他胆敢诓骗天子。
我立马就意识到,是他们内部内讧了。
像我这样参与其中又知晓内情的,必然会被定点清除。于是在道士的点化下,我改名换姓,连夜跑了。
那云游道士说自己姓左,这女孩虽然由我收养赎罪,可以洗清我的罪业,但毕竟她在死神的三途川中路径一回,阴气极重,以后必然会吸引命运的奇遇,便以戈字为金镇压,夜字为名吸纳这沉沉的黑暗。
于是起名叫做小夜。
******
也是因为有了小夜,我和沈氏断掉的姻缘才会重新接上。
我原本以为沈氏已经在抄家中风流四散,后人死尽,小夜在世上再也没有有联系之人之时,堂堂的东杨曾孙却进入了我的视线。
他佩戴着联系小夜身世的,沈氏玲珑配的另一半。
为了云头堡,为了家族和我自身的安全,我须得弄清沈杨两家有什么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