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初识小混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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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本来打算在厂子里做几个夹子的,但是后来一想,这东西也不是啥贵物件,去商店里块八毛的就能买好几个,实在是犯不着跟领导打招呼做这种小事,人情应该用在该用的地方,而不是这么随意的挥霍。
第二天是星期天,叶晨出来溜达了一圈,把夹子买了回家,然后拎着冰刀骑着自行车直奔什刹海冰场驶去,好久没滑过了,也不知道生疏了多少。到了知道,叶晨停好了车子,拎着冰鞋在门口换好,然后就进了溜冰场,开始玩耍了起来。
由于叶晨是东北人,所以对于滑冰这项运动并不感觉到陌生,小时候上学的时候,每到冬天,学校都会在操场里由体育老师浇好专门的冰场,供学生课间休息的时候,穿着自己的冰鞋,在上面追逐嬉戏。
叶晨在冰场滑了几圈,看到了在《血色浪漫》里出现过的几个顽主,叶晨也没多做理会,在他看来,自己和他们就是两条没有交集的直线,这年头,踏实过好自己的日子比什么都重要。
叶晨玩到兴起,出了一身的汗,慢慢的等汗消退,然后滑到了门口,换上了自己的鞋,拎着冰刀朝着外面走去。正在这时,叶晨突然感到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回头看去,是一个长的很精神的小伙儿,只听那个小伙有些自来熟的说道:
“哥们儿,你滑冰滑得很溜啊,认识一下,我叫周长利,身边的朋友都叫我小混蛋。”
叶晨对于这个绰号简直是太熟了,说声如雷贯耳也不为过,他仔细的打量着面前的这名传奇男子,丝毫没有从他的身上看到那种凶神恶煞的气息存在。叶晨也伸出了手,对着周长利说道:
“我叫叶晨。”
若干年后,小混蛋周长利回忆起当初和叶晨在溜冰场相识的那一幕,都会在内心中感慨,如果当时自己不是主动上前,可能就错失了和叶晨结识的机会,也就不会再有两个人相识相交多年的兄弟情了。
叶晨在前世曾经专门在网上查阅过小混蛋的资料,因为这个人在多部影视剧中都出现过,他是四九城顽主圈儿里绕不开的一个人物。周长利本人并没有影视剧中所说的那样嚣张跋扈,他的惨案的酿成,说白了就是草根顽主和大院顽主之间的对立所造成的。
周长利何许人也?一九四九年他出生在北京西城一个工人家庭,父亲是机床厂烧锅炉的,养育六个孩子,又生活在市里,生活自是相当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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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大的周长利很小就知道要帮父亲挣钱分担家里困难,不过,他成长的那会并没有什么挣钱的渠道,而他也并没有选择像父亲那般逆来顺受。血气方刚的他选择成为一名顽主,用玩的态度向时代宣泄。
叶晨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从来都不会偏听偏信,因为在他看来,任何人在评价一个人和一件事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带有自己的主观意识,这样势必会导致人和事失去了它本来的面貌。既然已经和小混蛋认识了,那就处着看吧,他要是真值得自己相交,自己未尝不能帮他一把,如果真像影视剧里说的那样穷凶极恶,那也是他自己的取死之道,自己自然不必多加理会……
今天周晓白的情绪很恶劣,就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她们连续遭到两伙男孩子的纠缠。这些人真是无聊之极,就算你有心追求女孩子,也该有点儿礼貌,上来就直愣愣的一句,嗨,交个朋友怎么样?这不是找骂么,周晓白终于忍不住了,她把刚买的一盒冰激凌摔在一个家伙的脸上,那家伙没想到这小妞儿这么大脾气,竟愣在那里,周晓白拉着罗芸转身出了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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