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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成了。(2合1大章) (第2/2页)

“换粮食?就没点奇怪的地方?”

“奇怪!当然奇怪!好端端的土匪贼子不去抢,谢云流偏要拿野猪肉去镇上换,他娘我要不是我萧不平换了这身行当,我差点以为咱们是一群专门在山上打猎的正经人家。”

“不是,我意思是,谢云流去镇上,有没有让你觉得,一点更奇怪的地方?”

好端端的山贼不去抢,而去以肉换粮,当然奇怪。

但郑修想知道的不是这些。

他总觉得谢云流似乎知道了什么。

当郑修翻来覆去地问时,萧不平总算说出了一点。

他说谢云流从镇上回来后,显得特别高兴,那股高兴劲比上次劫了一箱银子更夸张。

“对了,你问这些做什么?”

萧不平纳闷地盯着书生。

郑修三言两语湖弄过去后,便留意着谢云流的动静。

因为打猎收成,当晚山贼们再一次喝得醉醺醺的。

次日给谢洛河画背影时,在郑修离开前,平日里对郑修不理不睬的谢洛河,忽然问了一句。

“那两幅四季图,你看出什么了。”

郑修摇头,老老实实道:“看不出来。”

谢洛河默然。

郑修看着谢洛河,同样沉默了半分钟后,他忍不住问:“我来这里那么久了,你都不曾问过我,你难道就不好奇,国师临死前,对我说了什么?”

谢洛河嘴角一勾,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郑修一愣,心中暗骂。

难怪谢洛河不问,原来国师临死前在他耳边说的悄悄话,谢洛河早听见了。

名副其实的顺风耳。

艹。

谢洛河见郑修露出吃瘪的表情,转身走向木屋,心中不知为何泛起一阵澹澹的愉悦感。

哼哼哼。

跟我斗?

谢洛河澹然道:“过段时间,你和我出一趟远门。”

“我……跟你?”长达两个多月的平静被骤然打破,郑修暗道自己觉得谢云流的反应古怪是正确的。他稍作思考,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你找到了其余两幅四季图的下落?”

谢洛河点头,推门走进木屋。

叮当。

谢洛河入屋时掀起微风,清脆的乐声传来。郑修这才注意到,谢洛河木屋门框上不知何时悬了一串风铃。

郑修嘴角一抽,瞬间明白了谢洛河的意思。

挂了一串铃铛,就和凤北的家不一样了是吧。

搁这掩耳盗铃呢?

谢洛河虽没说什么时候出发,但想到即将要离开这云河寨,郑修曾有那么一瞬间,还觉得有点不习惯。

算了,该动了。

几天后。

郑修趁着谢云流带队巡山,来到工坊前。

工坊的领头师傅是一位资深的铁匠,别人都叫他老焦,花甲之年。

老焦年轻时也混道上,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到三十岁便从良了,改名换姓到了南方,娶了媳妇,喜提一子。后来儿子长大了,他年轻时曾是山贼的事不知怎的泄露出去,官府里还挂着他的陈年悬赏,有捉刀人找上门,想提着老焦的脑袋领赏。

后来老焦当场剁了三位捉刀人,拖着一条断腿,逃出生天。他竟靠着自己打铁的手艺,给自己做了一条铁腿,便拖着这条沉重的铁腿辗转逃命,几经波折,到了云河寨,管着云河寨的工坊。

云河寨里的匪刀与铠甲铁片,全出自他的手笔。

郑修有一次在宴会上听他吹嘘“提着一把刀从街头杀到街尾眼睛都不眨一下”的英勇故事,与老焦搭上了话,并给这位花甲老前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郑修当时问了一嘴:“你眼睛干不干?”

郑修后来听说老焦的儿子现在过得挺好,在一座小城里摆煎饼摊,卖煎饼,娶了媳妇,媳妇现在怀胎六月。

“老焦!”

郑修走到工坊时,工坊里的煤炉早已熄火,老焦面前摆了一个炭盆,他一边烤着火,一边用一把小刀,削着脚跟上的死皮。

郑修突然开口,老焦吓得手一抖,差点没把脚后跟削掉一块。当他看清来的人是郑修时,顿时没了脾气。

谁都知道整个寨子里,有俩人打不得骂不得。

一个书生,一个小桃。

不是一路人。

“书生,你来作甚?”

郑修朝老焦拱拱手,笑容和煦:“叔儿,我想求你办一件事。”

“求?”老焦放下削脚皮的小刀,眼睛一虚,疑惑道:“是大当家的事?”

郑修摇头:“不是。”

“那甭想,我过了冬才开炉。”

老焦一口回绝。

“别啊,要不先听听?”郑修偷偷往老焦怀里塞了一壶酒。

“咦?”

老焦一看酒坛的封口,眼睛一亮,郑修眼前一花,那壶酒就被老焦捂怀里了。

“哪来的?”

“嘿嘿,你又不是不知,我和楚成风可是过命的交情,我从他房里拿的。”

只是还没来得及经过他同意。

郑修心里默默想。

老焦这下好说话了,笑眯眯地将手烘在炭盆上方,只见他那乌黑的指节间长满了老茧。

“说说,你想打点什么东西。”

郑修还没提要求,老焦便猜出郑修想打点什么。

“我想打一支笔,用我的头发。”郑修将一束提前割下的头发交到老焦手里,并向老焦仔细描述了画笔的长度、重量、形状。

老焦起初没在意,可听着听着,老焦琢磨出怪味,呼吸一促:“你想打一件……”

老焦后半句话藏起,不经意间往穹顶上瞥了一眼,右手作出了一个“手起刀落”的手势,目光一冷。

他替云河寨打了半辈子铁,郑修说到这里,他哪里看不出郑修想打的铁笔,分明就是一件趁手的兵器啊。

前面作画,后面跟棒槌似地,一棒槌敲下去,能要人命。

“别误会,就是一件作画的器具。”郑修将自己那白皙细嫩的手摊到老焦眼前,笑道:“你瞧我这双手,哪敢有什么小心思呀。”

老焦一看书生的手,心头怀疑消去。

不就是一根铁笔罢了。

“对了,叔呀,你瞧咱们也这么熟了。”

郑修凑近几步,笑嘻嘻地套近乎。

老焦:“?”

“我就想问问,你这儿是不是藏着一些专打神兵利器的材料,什么天外陨铁、千年寒铁、万年海底金、火山不融钢什么的,给我匀个十斤八斤的呗!”

老焦一听,瞪大眼睛,看着书生,良久才从嘴里憋出一个字。

“滚!”

起初郑修以为这“画具”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弄好,没想到才五天,在一天深夜,老焦在外头轻轻敲了敲门,郑修打开门时,老焦二话不说将一根裹着黑布的“画具”塞郑修怀里,转头就走。

老焦走得很快,甚至没给机会让郑修说声谢谢。

关紧房门,郑修偷偷在角落点燃了灯,取出那支铁笔。

铁笔长十寸,两指粗,末端毫毛用的是郑修的头发。

郑修将层层黑布打开,将画笔握在手中,沉甸甸的。

在房间里挥舞几下,虽然对郑修目前的体质而言略重,但整体非常趁手,再轻就敲不死人了。

郑修微微一笑,走到角落吹熄油灯。

在黑暗中,郑修咬破手指,鲜红色的血沁出,郑修以血为墨,舞动铁笔,在身前快速划动。

眨眼后。

在郑修身前,仿佛存在着一面并不存在的“纸”,血墨泼上,成了一朵血色的花骨朵。

花骨朵仿佛活了似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长大、开花、枯萎。

最后散发着澹澹血光的莲花,在几息间绽放出一生的璀璨,化作点点血光逸散在黑暗中。

血色的光映着郑修那灿烂的笑容。

“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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