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被拐 (第2/2页)
原来这个房子,下面已经被挖空一部分,是地下室。
人在地下室里,只要门板关上,就算扯着嗓子喊,上面也听不到声音。
王阿奴进去一看,有两个人已经被关在里面,全是男孩,看起来,最大的那个,估计就十来岁,另一个,最多也就五六岁的模样。
而且这两个人的神情,看到送王阿奴下来的那些人,立刻表现的很惊恐,应该也是挨过不止一顿打。
这些人真是嚣张,地下室的门板,并没有随手关上。
屋子里几个人谈话的声音,清晰的传到耳朵里:“孟疙瘩,这次可以啊,又弄回来一个,我们又要发笔小财了。”
“嘿嘿,发财是发不了的,上次那三个,就活下来一个,没赚到什么钱。”
原来骗了自己的那个妇女,名字叫孟疙瘩。
“也三个人了,打算什么时候送到胡贵贵那儿去?”
“唉,别提了,胡贵贵这个鸟人,最他么不上路子。就是个杀猪的,还有什么狗屁规矩,说他每天只阉一个人,多了不阉。”
王阿奴一听,知道完犊子了,自己掉进了贼窝是肯定的,而且这儿还不是普通的贼窝。
上面的这伙人是人贩子团伙,而且他们贩卖的还不是普通人,是阉人。
阉人本来是皇宫里才有资格使用,但是后来,城里有些权贵,为了抬高自己的逼格,也有样学样,在府里用阉人当奴仆,这股子风气,慢慢就流行起来,市场上,对阉人的需求量的很大。
有些穷苦人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也会卖儿子,但是这方面的供给,数量并不多,比例极低,毕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愿意送孩子去做阉人的父母还是少数。
加之技术不成熟,阉割成功与否,完全是碰运气,死亡率很高,导致阉人的供给,远远小于需求。
物以稀为贵,所以阉人的价格也一路水涨船高。
没有这么多的阉人怎么办?
只要能赚的钱足够多,自然就不缺铤而走险的人。
于是有些人,便开始去偷,或者去抢那些男性幼童,阉割之后,卖到城里去,供权贵做玩物或者奴仆。
本来到了王阿奴这个年龄,人家是根本看不上的,因为就算阉割成功,也失去了培养的价值,最多做做杂役,根本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但是苍蝇肉也是肉,反正最近岁数小的实在不好找找,只好把他骗过来凑数。
地下室里其余的两个小孩,对于什么叫阉割,应该是完全没有概念,他们的恐惧,更多来源于被打,还有不知道他们被掳来后,会干什么。
但是王阿奴毕竟学过医,他知道什么叫阉割。
他的内心很是懊悔,自己从王家庄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这几个月一直在外面走村串巷,也算见识过一些世面,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被一个妇女给骗了过来。
王阿奴在心里告诫自己,这次假如能逃过一劫,以后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乱了心智,心智一旦乱了,就会出昏招。
同时他也明白,要是真被阉了,是死是活不说,就算活下来,也是倒霉透了。
自己到现在,还是个童男子啊。
他甚至想到,从小好好练武就好了,如果像那个侍卫阿贵一样,这些人就算一起上,也打不过自己。
不过事已至此,懊恼也没用,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在想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考虑来、考虑去,神经紧张的运作起来,脑袋都想炸了,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