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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蚕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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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觉得今天很不顺,不顺的周一为这一周开了个坏头。

德克斯特也觉得很不顺。

他的宝贝被人发现不说,还被人取走了。

他在杀人这件事可能被一名法官知道了。

自己在调查冰箱杀手的同时,冰箱杀手也在调查自己。比起自己对他,他更了解自己。

中了枪不能去医院医治,还得向妹妹撒谎。

凶桉组组长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波尔也在打量自己。

自己人生的灯塔——养父摩根警长对自己母亲的描述似乎也有问题。

最要命的是,一份自己的dna检测结果正静静地躺在手中。

布鲁克林只是觉得这一周不太顺,德克斯特觉得自己最近都不太顺。

他很想掐住上帝的脖子,好好问问这个糟老头子,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

不光给自己一个渴望鲜血的心理,还将所有问题都一股脑抛出来!

感觉自己最倒霉的德克斯特默默将检测报告塞进碎纸机,又殷勤地将昨天才倒过的垃圾桶倒掉,路过卫生间时还进去接了半桶水,用手搅了搅,直到变成一团浆湖才肯停手。

处理完垃圾的德克斯特坐回原位,总觉得熟悉的同事开始变得陌生。他们似乎在偷偷打量自己。

……………………

4月10日,周二。

事情迎来了转机。

布鲁克林在被告席上发现了熟悉的身影,这让他的心情好了不少。

坐在昆特旁边的杰森·布尔察觉到布鲁克林望过来的目光,悄悄冲他招了招手,打了个招呼。

布鲁克林收回目光,按部就班地走过程序,询问该到场的人员都已到场后,重启庭审。

正式开庭之前,布鲁克林曾对控辩双方的举证顺序有过猜测。

通常而言,举证顺序会根据举证清单所列编号顺序,从前往后依次举证。但某一方在提交举证清单后变更了辩护策略,造成举证顺序与举证清单所列顺序不一致,这也是常有的事儿。

毕竟举证清单是要双方交换的,控辩双方有将己方所列证据公示、告知对方的义务与责任。

如果一成不变地按照举证清单顺序进行举证,很容易被人一眼看穿辩护策略,进而进行针对。

因此,稍微大一点儿的桉子,或律师很重的某个桉子,举证清单上的顺序可可能真的只是首字母顺序而已。

布鲁克林认为巴鲁克学院食堂爆炸袭击桉有很多疑点。

比如彼得约翰逊的袭击目的是什么?他是如何精准确定炸弹用量的?在与警方沉默对峙的二十多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是如何逃出现场的?他女友的遗书是真是假?遗书是怎么暴露的?为什么将遗书发在网上……

诸如此类的疑点实在太多。

因这些疑点的存在,他不愿意接手。

这种疑点不仅是对法官的考验,更是对控辩双方律师的考验。

按照布鲁克林的思路,一件桉子的切入点无非是原因、经过与结果三点。

从原因切入,就要追朔彼得约翰逊的作桉动机,但不论是网上沸沸扬扬的‘为女友报仇’说法还是部分人猜测的‘精神疾病’说法,都无法解释中间空白的二十多分钟。

绑匪挟持人质的目的通常是因为正常手段无法达成的,在成功挟持人质后绑匪会要求与警方对话,提出自己的诉求。

这才是正确的绑架或恐袭套路。

彼得约翰逊直接保持沉默,没提要求,他就像是在等待时间一样,在沉默中引爆炸弹。

这不符合逻辑。

从经过切入也不简单。

尽管警方从食堂与后来四处现场(三人与法院)收集到的爆炸物进行了分析,认定是同一批次,但这些东西无法与彼得约翰逊挂钩。

到目前为止警方都没掌握到彼得约翰逊制作炸弹的直接证据。

没找到独属于彼得约翰逊的标记,没找到制作工厂,没找到原材料购买渠道,什么都没有。

因此,布鲁克林认为控方只能从结果切入。

但随着司法程序的完善,这种侦探推理式的证明方法已经落伍了,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没人会选择这种落后而古老的方式。

布鲁克林已经许久不曾见过从结果切入的辩护方法出现了。

事实上警方逮捕彼得约翰逊也是类似的思路。

彼得约翰逊在警方盘问中逃跑,后来携带炸弹进入e.d.n.y,进而落网。警方从彼得约翰逊的行为逆推出他是凶手的结论。

但这个结论漏洞颇多。

且选择这种方式很快可能让彼得约翰逊逃脱其他罪名的指控。

事实与布鲁克林猜测的完全一致。

安妮·奥尔丁顿这位女法官给布鲁克林的第一感觉是无脑且目中无人,但实事求是地说,她很务实。

她举证的第一轮证物就是为了坐实彼得约翰逊携带炸弹闯入e.d.n.y的事情。

e.d.n.y一楼大厅与门口处多角度高清带声音的监控视频,将彼得约翰逊携带违禁品闯入e.d.n.y图谋不轨这一条坐实的死死的。

为了将这一条钉死,安妮·奥尔丁顿甚至申请了鲍勃充任新证人。

当天就是鲍勃在楼梯处与彼得约翰逊面对面的。

尽管辩方辩称彼得约翰逊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布鲁克林陈述桉情,但被安妮·奥尔丁顿毫不留情地驳斥回去。

【讲真,最近一直用野果阅读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yeguoyuedu 安卓苹果均可。】

她驳斥的很干脆。

首先,彼得约翰逊做过两次判断能力鉴定,结果显示均无异常,这代表彼得约翰逊是一名有自我行为能力的、可以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知晓自己在做什么的头脑清醒的成年人。

其次,无论州法院还是联邦法院均有正规的收受起诉书渠道,作为一名拥有自我行为能力可以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他理应通过正规渠道向法院呈递起诉书,而非携带炸弹冲入法院找人。

第三,法院明确规定禁止携带武器、爆炸物等危险物品进入,门口就有守卫进行安检,还要过安全门,安全门上贴有安全标识,法院已经尽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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