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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黎州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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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边陲有一州名黎,与大荒接壤,当地多魔修,尚武功,以贩卖从大荒中捕获的妖兽谋生。

家家户户供奉不受大商正统册封的魔神,习俗与中原各地迥异。

但即使此地是蛮夷之地,大商还是出资修建了一所规模不小的学堂,供黎州的孩童读书学习。

大商重视教育,凡是适龄儿童,无论男女,只要有志于学,父母、长辈、亲族皆不可阻拦,违者重罚。

学堂中的书籍采购由大商专门拨款,夫子也由大商供养,不需要学生出钱。

不仅如此,大商还提倡有教无类,飞禽走兽、草木鱼虫凡开启灵智,仰慕圣贤之道的,皆可入大商学堂就读,同样不收分文。

就算是学堂的桌椅板凳日久受圣贤文章熏陶,成了精怪,也视作学堂的学生。学堂的夫子不可偏见,需一视同仁。

不过,妖怪识文断字可以,想要考取功名,求个官职,那万万不行。

大商明文规定,凡是想要混入朝堂的妖怪,杀无赦。

这天下是人的天下,妖物入朝堂就是要染指社稷神器,为天下所不容。

据传曾经有一只虎妖变化人形,不知道使了什么神通,骗过了考官,当上了黄粱县的父母官。

他每日都在治下的土地上吃人,把失踪的人口嫁祸给当地的匪帮、豪绅和其他妖怪。

又因他颇有神通,将黄粱县管理得井井有条,一连几年都没有人发现。

直到有一日一个云游道士发现了他的吃人行径,将他擒拿下来,交给官府发落。

一时间朝堂震动,皇帝亲自下旨诛杀。

行刑当日,百姓围观,还有好事之徒从其他的州县赶来。

黄粱县的县太爷人头落地后就化作磨坊大小、金色毛皮的虎头,眼睛如两盏大红灯笼,露出的两颗牙齿如同成人手臂粗细。

围观的群众皆吓得面无人色,落荒而逃。

虎头和无头尸体在街上放了几日后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有传言说虎妖还未死,带着他的头回到了山林中继续修炼,伺机报复朝廷。

也有传言说是那个擒拿下虎妖的道士看虎妖修为不凡,动了心思,把他的尸体带走炼化成了法器。

还有一个荒诞不经的传言说有的百姓感念虎妖生前的政绩恩德,一起凑了一笔钱偷偷把他的尸身下葬了,就埋在不远处的虎头岭。

虎妖死后,朝廷又派了一个官员到任。

黄粱县的百姓敲锣打鼓地欢迎,以为除掉了虎妖,黄粱县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不想这次来的是一个雁过拔毛、兽走留皮的大贪官。

他一上任就巧立名目,征收各种苛捐杂税,搅得百姓苦不堪言。

不久又仗着自己有几分法术,开始征收布雨税。

凡是不愿意交税和交不起税的,他就暗中施展法术,让田地终年无雨,好好的庄稼只能枯萎在地里。

即使交了税的,一年下来所得的收成还不够温饱。

黄粱县自这贪官上任以来,明明是丰收之年,却有卖儿卖女的惨象发生。

上面派下来钦差,这贪官就让当地油光满面的豪绅子弟假扮成农民,再用法力催动地里的庄稼生长。

他又折了一个纸房子,轻轻一吹就化作青瓦白墙的农居,最后命虎狼差役从仅剩的几家还有余粮的农家手里强征来几头肥猪放在猪栏中。

等钦差验收过后,贪官在自己富丽堂皇的府邸大摆宴席招待他们。

美食珍馐如流水般源源不断,明珠金玉晃人眼,又有因为交不起税被迫卖身在府里的妙龄少女吹拉弹唱,好不痛快。

而在朱门外,饿的皮包骨的灾民们闻着香气吞咽着口水,只能和野狗抢夺杂役扔出去的残羹剩饭。

贪官上下打点,奇珍异宝不断上供给京城的大人物,竟然在朝廷之中赢得了两袖清风、爱民如子的美名。

不过数年,本来以优良稻米远近闻名的富裕城镇成了此地百姓口中自嘲的荒凉县。

后来一位应天书院的监察经过此地,大惊失色。

民怨之重,已经化作魔头,四处作乱。

路途随处可见饿死的尸体,成群的野狗到处觅食,妖怪鬼物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吃人。

他捉下妖物审问,妖物称已经向此地的县太爷交了供奉,县太爷许给他们吃人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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