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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开始触及新法 (第2/2页)

宣徽使是宣徽院的最高长官。由于宣徽院分为南、北两院,所以宣徽使也设有宣徽南、北院使两名,另有副使两名,职务主要是管理各种郊祀、朝会、宴会、典礼的供应与服务,还管理内外进贡物品。

王安石却对神宗说,这是一种比较重大的人事变动,朝野上下四方观望,不可能没有议论,不知陛下是想借此机会表彰老张的功劳还是怜悯他的老资格呢?

神宗道,朕还是怜惜他几十年如一日为朝廷效命的老资格。

王安石说,若是照顾到他的资历,没有任何义理可言,此举必定会招人非议。老张这个人为人奸邪无比,没有人不知道,如果非要如此任命,将有损圣政!

有了王安石从中作梗,张方平按朝廷的意思举荐了李大临与苏轼为谏官,朝廷上也没有批准。一气之下,坚决向朝廷乞求出任南京留台(御史台)。北宋时的南京不是现在的江苏南京,而是大约相当于今天的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一带。神宗看到他的张爱卿态度是如此的坚决,就任命张方平为陈州的知州。

也许是作为无声的反抗与呐喊,老张顺带着气“公私兼顾”地把苏辙带到了陈州,出任陈州教授。

“教授”在现如今的中国,乃是高等教育体系下的一种教师职称。往前追溯则可以发现,自宋朝开始设置的“教授”这一职衔是作为学官而后长期延续下来的。

苏轼在京师听说了华阳(今已并入成都双流县)人杨褒好古博物,家境虽贫,尤其爱好搜集购买书画、奇玩来充实自己的收藏。家里有歌姬数人,都身着布裙粝石,不过歌舞却异常绝妙。于是,苏轼就去杨褒家拜访了他。

杨褒,字之美,嘉祐末为国子监直讲(掌以经术教授学生)。曾与刘攽同在学舍共过事,所以与刘攽、刘敞兄弟常有诗词唱和之作。后来,欧阳修和苏轼也不断与之有唱和之作。

丹徒(今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柳瑾,字子玉,也与苏轼有往来。柳瑾不仅与王安石是同学,其子柳仲远还是苏轼二伯苏涣的女婿、苏轼的堂妹夫,可见此人一是有点实力,而是挺能搞关系。对于柳瑾寄来的诗作,苏轼还要恭恭敬敬地次个韵、回个信什么的,“他日见邀须强起,不应辞病似相如”。

二月十一,朝廷下诏任命司马光仍袭旧职为枢密副使,因为司马老先生此前的官职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不想司马光九辞其任命而不就。“九”这个数字在古时也就是一个约数,指多的的意思。

原来,神宗皇帝本想置司马光于两府任职,王安石进言道,司马光虽然平时好发一些不和谐的议论,但以其才德而言还不足以妨碍政事。但是由于此人德高望重,如果擢拔他到高位任职,那么就会有很多持有奇谈怪论的人去倚重他,到时候司马佬儿就会成了异论者的一面旗帜。与司马佬儿每天朝夕泡在一起的人无非刘攽、刘恕、苏轼、苏辙之流。看看他交往的人都是些什么货色,就知道了司马光是什么人了。

当时,不管王安石怎么在背后抹黑司马光,可神宗皇帝仍是坚持任用司马光。直到王安石被重新起用,司马光老先生又坚辞其职,神宗没法,只好默许了。

其时,苏轼与杨褒同朝为官、比邻而居,以至于苏氏父子的翰墨散落到人间者众多,后来都真假难辨,惟有杨氏处收藏的可信不诬。

如今,苏轼任判官告院,苏辙则到陈州出任教授。

熙宁四年三月,三十五岁的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苏轼冒死再上皇帝书,这一次彻底是撕破了脸面,下足了猛药。

首先,苏轼在开篇就煞有介事地引用了中国古代大圣人孔夫子的话,大意是君子的过错,就像日蚀和月蚀一样,人们都能看得到(这类似于今人文章中的“知屋漏者在宇下”),一旦改掉了过错,人们还会仰望他。

然后,笔锋一转,火力全开,又说道,

陛下,内什么,您自去年以来所主持推行所谓的革新政策,都是在“胡球弄”,都不是治世的良策比如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派遣散发青苗钱的官吏,征收助役钱,推行均输法等等劣招歪棋,已造成了全国骚动,路人怨声载道,叫苦连天。朝中官员自宰相以下均知道这样必然是行不通的,但又都不敢申辩。近来,一些老臣以及地方藩镇的侍从官员纷纷上书指陈这些新政的弊端与不妥之处。甚至台谏官的极为原本是支持和服务过新法推行的官员,如今都纷纷倒戈,转而都站出来指责新法的不对。

苏轼急切地总结说,这难道不是社会舆论爆炸、形势发展急迫的危险局面吗?如不是那些钻到钱眼里、见利忘义之徒,谁会固守着这些低级的错误而不洁身自好呢?吴师孟、胡宗愈等人都在乞求罢免自己的官职,就像在逃避污秽的东西一样,唯恐自己逃脱不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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