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游戏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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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都这么牛的吗?怎么只听过雅达利,米罗华邢承恩表示压根没听过。
【几年时间里,米罗华先后发布了11款机型。可这些都是虾兵蟹将,更换了外壳,对提振销售额收效甚微。
1972初代机推出到1975年开发新的奥德赛机型,米罗华奥德赛的总销量30万台左右。对比美国千万台电视机销售规模,可以说十分惨淡。
事后来看,这种业绩跟米罗华的投机思维脱不了干系。
米罗华不愿意开发新的电子游戏,也不愿意将奥德赛和其他电视机厂商分享,他们只想卖电视机。
对此,米罗华将愤怒的目光投向了当时风头最劲的游戏机厂商,也是导致自己玩家倒戈的元凶:一家成立不过2年的年轻公司——雅达利。
1974年,SandersAssociates和米罗华公司联合起诉雅达利侵权,将雅达利的游戏创意追溯到1966年奥德赛开发之初的文档。
这场官司,以雅达利败诉,被判支付70万美元的版权金收场。
对于《Pong》的灵感到底从何而来,布什内尔矢口否认是参照米罗华奥德赛的《网球》,因为他说自己没去过那次展会。
2011年的一次杂志采访中,布什内尔表示他的灵感来源于1964年,在犹他大学PDP-1上的的乒乓球游戏。
可当时的犹他大学实验室里没有小型机,只有大型机,也没有乒乓球游戏。
有好事者找到了当时展会的参加者名录,发现了布什内尔的大名赫然在列。
水瓶男说话,不能信太多,而且欧美名人谎话连篇名场面不要太多,脸被打肿的不在少数。
米罗华一战成名,这场官司让其茅塞顿开。
尝到了甜头的米罗华公司忽然发现,打专利官司来钱好像比卖电视机来钱快得多啊。
不如,咱就专职打官司吧。
从胜诉雅达利开始,米罗华开始了长达十数年的电子游戏行业的诉讼之旅。
逢人就告,一告就赢,俗称“加州必胜客”。
电子游戏艺术史上第一讼棍,横空出世。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有来者。
今天的电子游戏行业有个不能惹的机构名叫任天堂法务部。
据说任天堂法务部赚到的赔偿金比任天堂公司卖游戏还要多。
可即便这样凶猛的任天堂,也被米罗华公司揍过,直到米罗华93年专利到期才算结束。
85年败诉后,在1989年的一次采访中,任天堂副总裁霍华德·林肯抱怨:“米罗华公司的业务不是做游戏,而是起诉那些做游戏的人。”
切身之痛,让山内溥学习到美国人“专利卡脖子”的传统艺能。
十几年后,任天堂法务部变身为米罗华二世,勇者变恶龙再一次上演了。】
我去,这么精彩的吗?这样的话,我现在搞出来注册专利的话,就没米罗华什么事儿了,咱也能卡别人脖子了。
现在才70年来得及,只是咱不会搞这个东西啊
【艾伦·阿尔康(AllanAlcorn)1971年毕业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了电气工程和计算机科学的学士学位,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
至于怎么去了雅达利,不管哪个时代的年轻人,都吃改变世界这一套。
即便如此,把乒球如此复杂的街机游戏交给刚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设计经验的工程师,布什内尔也觉得自己的安排不怎么靠谱。
要不先作个简单的版本吧,MVP嘛。(MVP,最小化可实行产品(MinimumViableProduct)是EricRies在《精益创业》中关于“精益创业”的核心思想:用最快、最简明的方式建立一个可用的产品原型,通过简单原型来测试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预期。再通过不断的快速迭代来修正产品,最终适应市场需求。)
布什内尔计划用一个新的骗局来压榨阿尔康的生产力。他不知道的是,身为摩羯座的阿尔康是一个自我驱动能力极强的顶尖工程师。
布什内尔告诉阿尔康,他负责的新项目是雅达利跟通用电气公司的合作合同,通用电气的要求是:游戏街机硬件成本不能高于15美元。
阿尔康对此毫不知情,他完全按照布什内尔的意见推动这款产品开发。因为开发资金的限制,阿尔康选择了最为物美价廉的TTL逻辑电路,德州仪器7400系列芯片。
为了构造原型机,阿尔康在商店里买了一台75美元的日立黑白电视用来做显示设备。
这种极限的成本压缩,给布什内尔和达布尼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认为低价是一种可能的竞争优势。
比如游戏里有逼真的音效和喧闹的人群声,阿尔康仔细研究了这个产品需求,发现用同步发生器就可以实现击球和得分的音效。
对于阿尔康来说,他不仅要完成硬件设计,还要对游戏的体验进行改善。
在设计这款街机游戏时,阿尔康做了一些创新。因为基础游戏太无聊,缺乏变化,阿尔康将球拍分成了八段来改变球的反弹角度。
比如正中央以90度返回,而其他的部位则用更小的角度。为了增加乐趣,他还将球进行分段计速,在球被击打十二个回合后,球在比赛中开始加速。
三个月的努力,阿尔康终于完成了Pong。布什内尔、达布尼和阿尔康三人反复试玩了这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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