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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子龙且随我去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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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既为一方诸侯,自然也有自己的人格魅力。

首先是勇武,这个毋庸置疑,吕布的武力一直代表着天下武将的至高点。

其次是重情重义,虽然这个重情重义的范畴稍微有些窄,只对自己的家人重情,对自己的部属重义,但也不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袁绍夺冀州而杀韩馥,公孙瓒占幽州而击刘虞,孙策夺江东而杀众英豪……都是为了杜绝隐患。而吕布投张扬不曾相图,助张邈夺兖州,可谓倾尽全力,即便大权在握,也并未对张邈有任何不轨,夺刘备的徐州,也对刘备做出了妥善安置。

在这一点上,天下诸侯的操作是一样的。在赵云不知道的历史上,刘备夺益州而流放刘璋,也是如此操作的。

另外的优点就是率真了。

相处一个月来,赵云发现,吕布的为人其实很单纯,还有些小憨,性虽狂傲,但任何场合都没发表过僭越言论,心中对汉室朝廷非常尊重,开口“今上”,闭口“天子”,言必南面拱手,语必口气尊崇,妥妥的一枚汉室铁忠。

与之相对应,吕布的缺点也很明显,目光短浅,处事莽撞,贪财重利。

但天下间哪个诸侯没有缺点?

一个道德完美的人,做事会被条条框框束缚住手脚,如何能匡扶汉室(争霸天下)呢?

所以,面对吕布的再次招揽,赵云很心动。

但是太突然了。

他前脚刚刚对吕布的人品有了新的认知,吕布就站在了他的面前,对他伸出了橄榄枝,说“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

这关系进展速度…属实快得有些离谱了。

就好比一个貌美如花,不乏追求者的大姑娘,前一秒刚对一个帅气的公子哥产生了好感;后一秒,这个公子哥就要和她扶入洞房……

这太莽了。

还是稳一手再说。

赵云微微叹了口气,走出木屋来到吕布身前站定,拒绝的话在喉咙里转了几道,最终却是斟酌斟酌再斟酌,委婉的说:

“旧主尚存,岂能再投新主?况且我与将军初次相见,所知甚少……趁天色尚早,将军且回;此后有缘,你我自会相见。”

说出这句话时,赵云有些担心的看着吕布,担心后者听不懂他的言外之意。

在这一个月的相处期间,他发现吕布的智力真的不高,万一把“婉拒”当成了“真拒”,就此一去不回,那他赵云岂不是要错失这个相当有趣,还有些憨憨的主公。

闻言,吕布眼神一亮。

因为之前要在细微处一点一点改变赵云对他固有的看法,所以潜伏在赵家村的这一个月,他刻意装出一副耿直莽撞,毫无城府的样子。

没想到居然有奇效!

他紧紧的握住赵云的双手,眼眶一红,饱含深情的说道:“今日一别,不知何日才能与子龙重逢啊…”

赵云一怔,心里忽然也有些小感动。

“虽不知此生还没有机会与子龙再见,我只望下次相见之时,子龙能随我出山,拯救万民啊…”

吕布摇晃着赵云的双手,言辞格外恳切。

赵云眼眶一瞬间也有些酸涩,想着吕布此次回到徐州,二人相隔几千里,下次见面指不定都是猴年马月了,便顺着话头应道:“一定,下次一定。”

随后挣开了双手,默默地从马庵里牵来一头瘦小的毛驴,交给吕布,“此去徐州,路途遥远,云也没什么东西可送,

家中只此瘦驴一头,权为将军代步之用。”

这头毛驴本来不瘦的,每天拉磨之余,都有胡萝卜吃,小日子很是惬意。

但不知怎么回事,这一个月来,每天胡萝卜也没少喂,这头驴子却莫名其妙的瘦了许多。

赵云一度认为是他的夜照玉狮子抢了毛驴的口粮。

细心留意之下,发现夜照玉狮子并没有这么做。而每次给这头毛驴喂胡萝卜的时候,这家伙只吃一根,剩下的胡萝卜看也不看一眼,到了第二天,这些胡萝卜就都不见了。

眼看毛驴日渐消瘦,赵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恰逢吕布要走,干脆就把毛驴送给吕布,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回头用吕布奉上的十五贯钱,再买一头膘肥体壮的毛驴就是。

“多谢子龙。”

吕布拱手作了个揖,翻身骑上这头瘦小的毛驴,一伸腿,两只脚耷拉在了地面上,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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