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出一份力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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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行完毕后,文版看起来很整齐,毫无蹩脚的偏差感,李浩握着鹅毛笔,抬头看了眼窗外模糊的轮廓,然后甩甩酸的胳膊,继续埋头书写,这是他做事情的一种习惯,从不会因为疲累或者厌倦而中途停止。从门外走来的丝蜜儿端着杯热绿茶和两碟小点心,轻轻搁在书桌上,微笑道:“对于你来说,这可比跟人打架要难的多。”
李浩并不抬头,坚持着最后两行,苦涩道:“确实如此,你能想象一位宫廷诗人,被逼着接过同胞手里的骑士枪吗,就是那种感觉。”
丝蜜儿嘴角轻挑,走到李浩的身后,看着那些完全在刻意限制形状的字迹,紧接着又看到李浩左手上翻开的书页,她细细看了几行后,表情有些无可避免的惊讶。因为李浩摘抄的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而是一本官方机构出版的热门手册,之所以说它热门,是因为这本手册里所记载的东西,全是晦涩枯燥的精灵语,从单字到短句到段落,都有详细的释意和书写技巧。它的出处其实很偶然,作者曾经是白蔷薇皇家魔法协会的高级教典管理员,已经故去,他在工作时喜欢研究各种魔咒的吟诵和书写,后来现如果是同样一种魔法,使用精灵语完成吟唱步骤比使用人类语完成要精纯的多,就这个看起来很复杂的话题,一度引起了利斯塔魔法部和各国魔法协会的讨论与研究,最终的结论完美验证了这位管理员的说法。所以大6上越来越多的魔法师,都试图在学习精灵语,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精灵语的难度系数,分别是西方语和蛮荒语的17.5倍和23倍。如果不是婴儿时期就被父母丢弃在白杨谷森林里的孩子,是很难实现这种职业理想的。
由此,在高层次的魔法领域内,元素掌控者们都很习惯用精灵语交流,并视不会讲一口流利精灵语的同等级魔法师为笑柄。
这本手册曾经的使用者就是缪斯,他的精灵语,简直比母语讲的都要顺畅。摘抄完最后一行的李浩扔掉笔,端起尚有余温的绿茶喝尽,唏嘘道:“别站在我身后用哪种瞧见怪物似的眼神看着我,精灵语的书写,我已经练习了五年,缪斯说这种成绩连及格线都达不到,不过我能说一些简单的句子,你要听吗?”
丝蜜儿有些懵,她又揭开了笼罩在李浩身上或者说自己心里的一层面纱,有些言不由衷道:“还是算了,我怕你会讲出某些三流诗人的桥段,那对于一位完全不懂精灵语的女人来说,太不公平。”
李浩哈哈笑着站起身,直视着戎装上身的女武神,感慨道:“枯燥的生活啊,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样安静的写过字了,有时候我在想,假如我是君士但丁,我会优先拥有哪种款式的女仆。”
女武神习惯性的白了他一眼,冷艳的面容显得有些低迷,讽刺道:“也就你能想到这种白痴加无聊的蠢蛋问题!如果你觉得枯燥,就去挑衅驻扎在风车丘陵的那些家伙吧,你一向很喜欢刺激的事情。”
品尝着美味小点心的李浩喃喃道:“但老子更喜欢珍惜生命。”
丝蜜儿彻底无语,她原本暴躁刁蛮的御姐脾气,经过和李浩的那次“亲密接触”后,开始稀释起来,最起码在面对这个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不温不火状态的男人时,她都有些自肺腑的感慨。
他怕死?那挣扎在“诺亚方舟”里,宁肯面对死神也不放弃朋友的铁血男子汉是谁?
他是逃兵?那为了保护一群老弱妇孺,单枪匹马挑战叛国者达斯的是谁?
他无耻?那埃米尔在对话中经常跟自己提到而且满脸赞赏的兔子先生又是谁?
丝蜜儿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在比年轻更珍贵的东西,也没有在比青春更值得缅怀的东西。一个从小就用“男人标准”鞭策自己成长起来的“女人”,可以成为宫廷画报封面上经常出现的优雅名媛吗?一个将贞操保护的严丝合缝的女将军?听起来多么令人潸然落泪啊,只可惜这种感动,早就破碎在了这个以宗教为信仰以信仰为源泉的黑暗时代里。
情绪有些波动的蓝领慌忙岔开话题问道:“你学习这些精灵语,是想要成为魔法师?”
李浩虽然看到了丝蜜儿遮起来的一面,但并不急于撕开,顺水推舟道:“你觉得一个以拳头为武器的成年男人,能够实现这种设想吗?”
丝蜜儿干脆不说话,她并没有政客潜质,与李浩触水口战的时候从未占到过便宜。
李浩走到那张特意挂在墙上的秩序大6板块图前,笑道:“我们回到刚刚那个话题,或许在君士但丁看来,罗马是比卡萨布兰卡更珍贵的地方,因为哪儿不仅是他成为野心家的摇篮,还是代表他成功的一面鲜艳旗帜,他踩在贵族巨人的肩膀上长大,所以他看到的很多东西,或许是你我活到老都没有运气遇见的,对于一名已经有着深厚根基的帝王来说,这很重要,比他自身需要付出的更为重要,就像你永远无法像男人们一样,在夏天的时候赤膊上街。我的出生算不上故事,但是绝对悲剧,至少在同龄的小伙伴们看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没有资格成为一名战士的,因为这类人没有最初的导师,没有经历过魔兽森林的凶险,那是种即使填充进骨子里,也无法沸腾起来的鲜血。于是我选择接受现实,躲起来阅读那些爷爷生前留下的藏书,很精彩,甚至有很多我根本看不懂的魔法典籍。在我们那个村子里,最有知识的人是学校的校长,可惜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于是,我又失去一次赢得热血的机会。后来有人告诉我,我该长大了,该为这个残破不堪的家出一份力了。我想了又想,觉得航海是一件特别有价值的事,就到处收集木料和缝制船帆用的碎布,你一定想不到我整整用了两年时间,每次做那件事的时候,我都有种无法描述的成就感,那是一个懵懂世事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渴求与幻想,或者说是一种最早期的英雄式信仰。直到我完成那条船,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从长满荆棘的草丛里把它拖出来,用油漆在船帆上弄出李浩号这三个字,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我要去远方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去斩杀盘踞在孤岛上的恶龙,然后拿着战利品给村子里的人们看,没爹的孩子照样可以成为伟大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