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白条连环杀人案 (第2/2页)
“事情过去了两个多月,公安局也没有来找我,我看没事了,心里又发痒了。转过年3月7日晚上,天下着小雪,我出去上厕所,正好碰见一个女学生过来。我跟了几步,到六校小桥时,我一把抱住了她,拽到桥下,扒掉了她的裤子,正要......,却让她跑了。”
“放暑假的前几天的一个上午,天下着小雨,我想到新华书店买一本字典,从火车站那走的。路过铁道货场时,看见从东往西走来一个女的,穿着体型裤,打着花雨伞。我看看四下无人就假装着避雨躲到了一节货车里,当这个女的走近时,我一把把她拽到了货车里。照着她就是几拳。”
“你要干啥,救命啊!”
“有钱没有,不给咱俩就玩一玩。”
“你别打我,我给你,我什么都给你......”
她吓得躲到车厢角上一块草帘上,自己脱下了裤子,我又扒掉了她的衣服......
“外面,小雨仍然下着。我站了起来,走到了车厢门口,看看远处有人向这边走来,我急忙返回,抽出女人的红布腰带,狠命地勒住了她的脖子,直到她一动不动了。”
审讯员:“你达到了目的,为什么又要杀死她?”
“怕她报案,怕她认出我。我恨她们。”
马新野这次确实是直接故意杀人了。平心而论,他第一次作案,并没有杀人的故意。然而,人却死了。这也许是他从第一次人死中得到了醒悟:之所以安然无恙是由于他没有留下活口。留下活口的人,就等于为自己留下死的陷阱。
这种凶狠残暴,痛下杀手的心理因素,使他更加肆无忌惮了。从这以后,马新野也就一不做,二不休,连续作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987年6月23日下午4点。他以找水喝为名,闯进铁路旁一居民家。他见一个30多岁的妇女在屋里擦炕,问道:“你家几口人?”
“三口人,他爸领孩子出去了。”那妇女说着到了后屋。马新野随后跟了进去,上去就把她摁倒。“来人救命啊!”
马新野听见呼叫声,起身踹了她两脚转身逃跑了。
“你白天作案几起?”审讯员问。
“三起。”
“你怎么产生入室强奸动机的?”
“我觉得白天一般一个女人在家,容易作成,又不容易被发现。”
“事隔13天的下午,我去找同学刘强,见他邻居家院门开着,窗户上还贴着喜字。我开门进了屋,一股馨香沁人心脾。一个年青少妇正伏在写字台前写什么。她看我进来一愣,‘你有钱没有?’我堵在门口问道。年青少妇站了起来。‘你干啥的,进屋干啥?’我扑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推倒在床上。又拽过她的腰带勒住她的脖子。‘你不给我钱,我就祸害你。’她哀求我说:‘祸害我行,你可别把我勒死呀!’她脱掉了自己的裤子......
马新野发泄完兽欲后,又使劲地勒住了她的脖子,直到一股难闻的粪便味冲出。
死者张艳娟,新婚燕尔,怀孕在身。可怜的她哪里知道顺从和软弱,怎么能换出犯罪分子的恻隐之心,只能是断送了自己。
马新野作案后,又到学校上了一节自习课,放学回家。
审讯员:“马新野你作案对象有什么选择么?”
“选年轻的。”
“那你为什么强奸老年妇女?”
“我......我,控制不住,一遇到单身的我就......”
这简直成了畜牲!禽兽不如的马新野欲壑难填。
“一天路过铁路工区厕所,见到一个老太太从里边出来。我尾随其后,来到一块种着豆角、苞米的园田地里。‘你来干啥?’老太太问。我瞧四下无人,双手猛劲儿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推倒在地。
‘同志你干啥呀,我可不欠你的命啊!’老太太喘不过气来了。‘把裤子脱下来。’老太太不情愿,我就用老太太的腰带勒住了她的脖子,腰带折了。又用她的背心勒,然后强奸了她。作案后我气喘吁吁来到学校时,已经上课了。“你怎么才到?”老师问我。‘在家吃饭晚了。’”
一个月后,即9月1日。课间休息,在学校围墙外的小路上溜达,见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在前面走。马新野心里升起一股欲念,又把她拖到玉米地里......
66岁的老人,也没有逃出被人糟蹋的命运。在惨死后,灭绝人性的马新野又拿起老太太的烟袋肆意蹂躏,令人作呕。、
......
马新野太惨无人道了。
审讯结束了。审讯记录上清楚的记下了:这短短的296天里,马新野共作案11起。其中强奸杀死6人,其中两人怀孕,强奸杀人未遂5起。
真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
是他,真是他!有人诅咒,有人叹息更多的是追询。一个在学校及家庭表现比较好的学生,怎么能同一个残暴凶狠的强奸杀人犯划等号。
“白条案件”破获了。这是人们意料之中的。然而,是一个16岁的中学生所为,这又是人们所没有想到的。
当人们得知他还不够法定年龄,不能适用极刑时,人们的情绪象潮水一样难以平静。尽管一些法律工作者和懂得法律的人主动宣传和解释。但是,当人们得知他原来却是一个好孩子时,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
让我们沿着马新野仅16年的生命之路来寻觅踪迹吧。
马新野从小生长在工人家庭里。爸爸在县运输公司当司机,善良的母亲守着孩子操劳着家务。一家4口生活很美满。惹人喜爱的马新野从小就聪明伶俐。3岁的时候,妈妈在黑板上教他写“上”“下”“左”“右”,他竟能学的一模一样。到了8岁,妈妈教他“小九九”,他在半个月时间里就背会了。
“妈妈你看这道题做得对不对?”他托着小下巴问。“妈,天上咋有星星呢?”天真的大宝天天围着妈妈问这问那。
家里没有姑娘,马新野到了5岁的时候就能哄着弟弟,帮妈妈干活了。到10岁时竟能帮助妈妈做饭,洗衣服了。妈妈高兴极了。逢人就夸:“我们家的大宝,就像个姑娘似的。”
马新野上小学一年级,当天就被老师安排当了班长。在班级里他组织小同学排练节目,课外活动。到三年级就被学校选为学生会。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年的前几名。人们都说:“这孩子将来肯定有出息。”
1984年他小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重点中学。入学后班主任老师就提名让他当了班长。后来能力突出,又当选为校学生会。1984年6月也就是在他14岁的时候,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他在学校经常被评为“优秀团员”、“模范班干部”、“三好学生”。
生活,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多么美好。
马新野虽说从小就显露出超人的智慧,但他又是非常腼腆的孩子。
他在家玩时,经常受到领居家的两个姑娘的欺负。上了初中后,没事从来不出屋。一次春节前,妈妈带他上街买东西。一转身,孩子没了。“大宝!大宝!”妈妈叫着。过了几分钟,他才从胡同里钻出来。“你干啥去了!”妈妈生气地问。“你没看见我们班女同学在那么!”“咳,这孩子!”
谁知道,就是这样的孩子,后来竟作下了这震惊全国、骇人听闻的案件。
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还是......他的一位老师说,简直让人不可相信是他干的,但细细想来,又顺乎自然。
在一个人的身上,优点与缺点都是并存的,只不过二者的比重与每个人的调控不同。马新野也不例外。但是,他做出似乎与年龄不相适应,而又超出常人的举动,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是啊,一个16岁的少年走上了这样的犯罪道路,不得不让我们考虑一些问题和因素。
马新野小的时候就受到了不良风气的影响,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阴影。虽说他老实,当看到别的孩子在一起玩时,免不了也参加过几回。可这些稍大的男孩和女孩,却在一起“过家家”,模仿大人“睡觉”,偷别人的东西。一次,他也被拉入了伙,为他们偷钱包放哨。这些孩子后来有的犯流氓罪被判处死刑,有的犯强奸罪被判15年。
这些事情,在他交待中说:“我们家的运输公司家属区,坏孩子多,他们的不轨行为,有的我都知道,从小我就受了感染。后来上学了,才淡忘了。”
马新野在他13岁的时候,一件使他一生中非常痛苦的事情发生了。
一天,舅舅结婚,妈妈领着弟弟去舅舅家了。“爸爸睡觉吧。”晚上马新野召唤着爸爸。“你睡吧,我出去一趟。”爸爸说着就走了。马新野不见爸爸回来。来到东院李婶家。他家门挂着就爬到窗户上从窗帘的缝儿往里看。“啊!”立即感到自己脑袋“嗡嗡”叫着。赤裸裸的爸爸和李婶的情形,使他气愤不已。“怎么办?敲门!不行,那样爸爸太难堪了。”他想着。他只好在门外等候。半小时后爸爸从屋里出来,他在后面跟着走了两步,心想得教训她一顿,又返了回去。“砰、砰、砰!”他猛劲敲门。“谁呀?”半天李婶才出来。“我爸爸来了没有?”“没来。”“你胡说,你这骗子。”他握着小拳头气愤地说。李家女人架不住逼问,像疯子似的拽着马新野的小胳膊,来到了马新野的家。一进屋她就撒起野来。爸爸脸上挂不住,打了马新野两个大嘴巴,把那女人送了回去。第二天妈妈回来了。妈妈知道这事后,两人打了一仗,爸爸提出了离婚。闯祸的马新野,为这件事哭着跑到姥姥家不敢回来了。
从这以后,爸爸经常看他不顺眼,发脾气,为点小事就动手打他。妈妈也无能为力。
失去家庭温暖也爱抚的马新野,他养成了更加内向、孤僻的性格。他对人说:“世界上女人最坏。”
升入初中后,在学校排练节目时与一个女同学相识了。两人经常在一起,一起做作业,看电影。后来女同学疏远了他,他只觉得失去了什么。一天放学,他看见这位女同学在前面走,他就跟在后面,女同学进了公共厕所,他也跟了进去,并拿出水果刀威胁她,这时有人来被冲散了。
第二天派出所来人把他拘留15天。学校知道后,开除了他团籍,并把他撵出了学校。
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使他无法承受。他说:“我好像看破了红尘,一切美好的愿望全完了。”他更加嫉恨女人。
转学后,羞耻与苦闷使他度日如年,特别怕见到熟人,就连上厕所也要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快去快回,但他没有放弃学习,他按照学校课程表坚持学习,按点上下课。两个月后,母亲给他改了名,托人送到乡下中学读书了。
他在乡下学习的半年中,又入了团,当了班长,望子成龙心切的母亲,看见儿子进不了,感到很高兴,但她没有正面去引导孩子,没有发现儿子的另一方面。
一个15岁的学生,一个人独自在外生活,业余时间多了,接触的东西也就多了。描写性生活的小说,他爱不释手;充满色情淫秽镜头的录相,使他春心萌动,想入非非,他几乎一头扎了进去。学习的放松,没有考上高中,他对前途心灰意冷。
他回到家,父母又托人送到了县城的一所中学,也就是他犯罪所在的学校。
虽然又有了读书的机会,但他整天精神恍惚,无精打采。以前的同学都讥笑他,他自己更感到......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同学的书桌里,偷看了《少女之心》手抄本。他怦然心跳,神秘、好奇,简直使他跃跃欲试。
这以后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他起得很早,到浴池去洗澡,浴池还没有开门。他在门口溜达着,这时一个女人在旁边一直看着他。“你看啥?”那女人向他莞尔一笑。“我们玩一下好吗?”“这不方便,到那边去。”女人上前拽着马新野来到一个小巷,她脱下衣服,躺在地上......
这是马新野生平第一次接触女人,简直使他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了。他一步三回头,望着女人消失的背影。如果说,他第一次尝到女人的“甜头”倒不如说吞下了堕入深渊的苦果。从此,使他一发而不可收。
他想起童年,少年亲眼目睹的小朋友“过家家”以及“爸爸和李婶的一幕”,感慨地说:“女人不过如此。”不,女人不止如此。可他见到的第一个女人又确实如此。
看看马新野在供述后的道白吧,“每当我犯罪后,我就想起初中时的那件事,对我处理不公,连我一个14岁的少年上学的机会都失去了。我感到社会不像自己以前想象的那样美好。人与人尔虞我诈,做人就得做人上人。做普通人就得受欺负。我对政府看不惯。对女人恨之入骨。我想报复,恨女人,报复女的,把她们弄得越砢碜越好。”
这,也许就是他,一个16岁的学生走上犯罪道路内心深处的曝光点吧!
马新野将度过终生的铁窗生涯。悲剧是他自己造成的,这当然是罪有应得。但是,如果,在他刚迈错第一步的时候,有关方面能够积极地拉他一把;如果,没有他父亲和李婶的一幕和社会上淫秽色情的录相、小说的引诱与传播;如果,他对女人产生朦朦胧胧好奇心的时候,正确地引导,不是遇上第一个那样的女人;如果......或许,他不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
但人生没有如果!接触到邪恶想法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都选择同流合污,马新野如此行为,是其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30年前,十六岁少年犯下惊天血案,联想到最近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马新野很可能还活着,从1987年到2017年,他今年46岁,不知道他出没出狱,我只盼望他不要再作恶!因为他的罪,就是死十回,也不能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