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微看书 > 道北小黑 > 大案之前仍有大案

大案之前仍有大案 (第2/2页)

“那么罪犯也由此明白,他们中的一个眼部特征已被公安抓住,很容易暴露。”

“是这样,当时全城都在议论格棱眼,还有几个人找到公安局来抗议。”王春林微笑地补充,很快又收敛笑容:“我也很奇怪,这个特征是遮掩不得的。临时遮掩更不可能。可以说罪犯除非经过公安部门的明确排查否定,很难避开群众的议论。为什么被他混过去了,到现在也是个谜。”

“由谁辨认?”

“主要是小金鹤储蓄所的三个工作人员,他们都说得很肯定,能认出罪犯。”

“也未必。大多数人不能可靠地辨认短暂接触的人,特别是在危急情况下。我想重要的是,经过大规模的清查,这名罪犯和他的同伴都知道眼部特征是要命的,一旦出问题必须千方百计掩盖。”

“你是说,他们很可能是‘1.28’作案分子?”李洪杰问。“体貌特征上也像,只不过发展到四个人,有了车,有了会开车的,开始杀人灭口,而且有了猎枪,还懂得了尽量避免使用抢来的正规枪支--如果他们真是拿着一支‘五四’手枪闯入现场又不发一枪,那就是接受了小金鹤案件的教训。--当然,现在还只是猜测。”

落在小金鹤储蓄所外间地面上的两枚弹壳为瓶形,固定弹头的方式为卡窝紧口,壳长24.4mm,颈部直径为7.62mm,底座直径为9.9mm,无底缘,据此判明这两枚弹壳为:“五一式”7.62mm手枪弹壳。弹壳底面上标有“947”、“80”字样。在显微镜下观察弹底舌痕,其形态完整,边缘清晰,弹底窝凸凹线条痕明显,特性稳定。经验证,两枚弹壳是用工商派出所民警高连国被抢31082992号“五四式”手枪发射的。于是“1.25”案件发生后,1990年的“12.19”案件很快被牵涉进来,予以并案侦查。在一份由鹤岗市公安局市场治安派出所出具的“关于高连国被抢走的枪支证明”中记载:“一九九o年十二月十九日晚五时许,我所民警高连国下班回家途经矿务局选煤厂十道煤仓被杀。犯罪分子杀死高连国后,抢走他随身佩带的‘五四式’手枪一支,以及枪套和随枪佩带的‘五四式’子弹。被抢走的‘五四式’手枪号码为31082992。特此证明。”  矿务局选煤厂占地宽阔,中心地带为车间、办公楼、机电房和浴池等设施。两旁有大型煤仓。煤仓两头开放,通进铁轨,平时常有装煤车箱停放。铁轨两旁挖有地沟,地沟上覆盖铁栅,铁栅距墙仅两块砖宽。仓库里黑洞洞的,走进去像步入山间隧道。  发现尸体的是一名57岁的销售科工人杨xx,当晚17时10分左右(鹤岗此时天已全黑),他提着两壶开水从办公楼回检煤房,自厕所后的煤仓第十道地沟的小便门进入穿行。进门后看见门里侧暗处有一只方形折叠凳躺到在铁栅边缘。后来在证词中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发现人”,但可以想象肯定有种异样的感觉震慑了他,因为凳子腿就搭在一具尸体上,而他没有凑近去看。杨xx提壶回到煤房,对54岁的班长陈xx谈了此事,两人拿看手电筒进第十道地沟。寻到原处,发现了地上躺着的人。人躺在一处墙垛下,头部靠墙,两腿内弯仰卧。两只折叠凳绑在一起,压在人的腿部,旁边还丢有一只栽绒帽子。两人看清此人头部流了不少血,显然是被人打的,便知出了大事,奔去泵房打电话。电话打给调度室,很快经济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据陈xx说去打水是在17时10分左右。杨xx为抄近路,往返都经过十道地沟,但去时没有发现什么。情报上报到市局后,何文轩局长、李洪杰副局长当即部署勘查现场。勘查工作由20时30分开始,21时50分结束。仓房内被十几盏大灯照得雪亮,气温仍在零下20度左右。法医方面的负责人是伦江,他至今对当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尸体头下淌有血泊,并流向地沟。西侧墙上及墙垛南侧面上有喷溅血点,东侧铁栅铁栅上也有一块血迹,血上有一枚残缺不全的鞋印,鞋印东侧是马裤栽绒警帽,帽子里外都有血点。尸体上身穿蓝警服,右胳膊上搭有一只档案袋,内装5本书,袋面上有擦蹭血迹。右膝上搭着折叠凳,凳面上也有残缺鞋印一枚。尸体东侧铁轨上停放四节车箱,其中北侧650号车箱西侧面上有擦抹血迹。尸体下身穿绿警裤,腰系警用铁环皮带,皮带距铁环左边缘10厘米处被割断。铁环中间有枪套,但枪被抢走。根据头部解剖,可认定尸主因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根据头、唇及手背部创伤特点,可判定凶器为钝器,又根据左额、顶部大部分创伤为帽状腱膜破裂相应颅骨粉碎性骨折,另外大部分创口为条状,判定为金属类棍棒。  死者很快查明为工商派出所民警高连国,关于高的情况,派出所出具证明写道:“高连国,三十二岁,鹤岗市公安局市场派出所民警、正式干部。该同志为共产党员,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时间遵守严格,未发现有违法违纪活动。”“工作时间遵守严格”,对工商所民警来说是难能可贵的。12月19日这天高连国依然像往常一样17时准点下班。提着新买来的折叠凳,挟着几本书,于17时十几分途经选煤厂第十道地沟,在那里被害。

部队转业的高连国人比较瘦,走路时略有弯腰,体重120斤,成为罪犯的袭击目标。警方认定罪犯的目的在于抢枪。有枪就有钱,这是大部分抢匪的信条。当时社会上还买不到枪,持枪民警容易被歹徒盯上。那个时期全国不少民警被杀都缘由衣襟下露出的枪套。

在鹤岗,第一起杀害民警抢夺枪支的案件发生在1984年,这类案件当时在全国还不多见。主犯高乾是矿务局水泥厂一名26岁的青工。常混迹于台球厅、舞厅。那时候一部分漂亮女人开始为更多的男人“服务”,只要有钱,男人可以通过婚姻以外的途径获得美色。

高乾在舞厅就结识了这样的一位女子,尝到甜头,接下来便是如何迅速搞到更多的钱维持关系。短短几个星期,他周身被感官刺激燃起的欲望已无可抑制,找了个同伙,就开始满大街搜寻带枪的人。1984年1月13日晚17时许,两人在工农区跳完舞出来,周身还散发着疯狂作乐后留下的气息,走到南山饲料站附近,看见一个民警朝南山矿方向走,当即决定得下手就下手。两个人跟到南山矿医院门前,高乾紧走几步抢到民警前面,用自制的火药枪将民警逼住。民警叫刘和,是南山区铁西派出所民警,他伸手要掏枪,被高乾的同伙用活搬子砸在后脑上。接着高乾也抽出铁锤猛击刘和的太阳穴,两人连续出手将刘和打死,摘走了他的“五四式”手枪。

藏匿了两个多月,两人出动劫财,于4月29日晚袭击了工农区七粮店,将更夫和值班主任绑在椅子上,搜遍全店,只找到190元现金和500多斤粮票。高乾气不顺,随手将更夫和值班主任打死,又继续藏匿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高乾家后院起火,高乾在外面搞女人的事被他妻子发觉,妻子要求离婚,高乾不准,于是妻子写了一封匿名信到公安局告发高乾有枪,公安局经过一番侦查,将高乾及其同伙拿获。

此案在鹤岗轰动一时,人人皆知。高连国案件则是第二起同类重大案件。  不同的是,杀害高连国的罪犯似乎计划得更周密。发现尸首的选煤厂工人杨xx打开水来回两次经过10号地沟,前后只相隔10分钟。凶犯就动了手。警方调查结果表明,高连国是个很老实的民警,从不干敲诈受贿之事,家庭经济窘迫,平时上下班总穿着一身警服,上班、下班、两点一线,喝酒找不着他,舞会也不去。他住棚户区,偏而远,一路上净走居民区小道,路非常背。匪徒选中他作侵害对象,大概经过了一番比较。  公安方面当时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不亚于现在对“1.28”大案的重视程度。也是动员了全市的警力,何局长、李洪杰副局长亲自挂帅。省里来了人;采取大规模排查的方式,昼夜奋战了月余,竟一无所获。直到次年1月25日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发生,罪犯使用了高连国的手枪,两案并连,全市警力再次动员,又紧锣密鼓地排查了一番,还是未能破获。闫自忠问高连国案的侦查方向是什么,李洪杰答:“当时考虑到犯罪分子对高连国的生活规律要熟悉,对作案地点要熟悉,所以排查时主要从高的接往关系、选煤厂附近地带的人员情况方面入手。从脚印上看,作案者有两人以上,排查时也着重查找两人以上结伙、带凶器、经济上紧张、案发前后有变化等方面的情况,感到抓手很少,可操作性不强。”闫自忠提出到现场看看,李洪才、王春林等人便叫了车陪他一同前往。走进仓房,闫自忠才觉出罪犯选择的这一点是如何特殊。仓房足有20米深,两头射进阳光。在夜间,此处杀掉五六个人也未必引起外间注意。这使他想起外国惊险片中常见的格斗场所,那往往是废弃的车间、偏僻的工地和这里的环境有些类似。地沟离墙壁很近,人通行时,遇到凸出的墙垛子,只能一脚踩地,一脚踩在沟上的铁栅上。

李洪杰指给他看当年高连国横尸的地方,那处墙垛前的一块地面上颜色较暗,应该是血迹的残留。“他必定要经过这条路吗?”闫自忠问。王春林说:“差不多。这个人生活很有规律,据他家里人讲,他每天早上六点钟准醒,下午六点钟准时到家。经过这里是最近的路。”

“那么,”闫自忠指着墙侧的小门洞:“罪犯可以一路尾随,见他进了仓房,一个顺墙外跑进这个小门堵截,一个跟在他后面袭击。”“我们当时也是这样分析的。”李洪杰表示同意。“凶手肯定摸清了高连国的路线,动手很有把握。”“当时四处就没有任何人吗?”“有。离这里50米,有30多个工人正在卸最后一排车。后来经过反复核实,没有发现工人中有谁提前走掉的,也没有发现有其他外人经过。”

在闫自忠的提议下,几个人顺高连国上下班必经的路线来到工农市场。当年高连国便经常在这一带值班。市场很热闹,卖白条鸡、卖蔬菜的、卖鲜肉的、卖杂品的摊位鳞次栉比,吆喝声此起彼伏。人们已经渐渐从血案的恐怖中透过气来。但看得出,有人眼里仍带着惊惧之色,或怀有戒意。仿佛只要有人发一声喊,众人便会四散离去。闫自忠问了问猪肉的价钱,觉得并不比哈尔滨便宜,他也注意到割肉的人割得很少,一斤或半斤,这在哈尔滨也是不常见的。  一个穿警服的男人走过来与李副局长打招呼,李洪杰介绍说,这是工商所的赵xx,负责这一带的治安。他走后闫自忠问:“他们现在值勤带不带枪?”“一般不带,”李洪杰回答,“自从出了高连国的案子,民警就很少带枪了,包括刑警。”闫自忠转向王春林:“你手下的人不带枪行吗?”王春林答:“现在这种情况下当然都带枪,平时还不一样。我认为平时带枪弊多利少。”

闫自忠点点头,没有开腔。  回到汽车里,闫自忠感到胸口又有些闷,连日的疲劳一齐袭来,使他渐渐支撑不住。车开出一段路,他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手里还捏着半根香烟,直到响起轻微的鼾声,王春林把烟从他手里取走,捻灭在座位背后的烟灰盒里。闫自忠醒来时,车已停在南山矿指挥部门口,他开口说:“这次若是再放走他们,就很难对付了。而且,在这次以前,他们必然还作过其它大案。”他心里很清楚,培养一伙职业化的犯罪分子,正像培养一批职业警察一样,需要起码四五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每一次作案都在锻炼他们的智谋和胆魄。他们将干得一次比一次漂亮,只要不被警方侦破,总会弄到大钱。此后或洗手不干去外地经商,或组织成更大的团伙,利用劫来的金钱广施贿赂,取得保护。他很遗憾这伙人未能在初次、再次作案时就被剪除,以致酿成今日震惊全国的血案。也许正是因为一再作案而未被绳之于法,才使他们胆敢挑起更大的事端。  这能怪谁呢?怪警方无能?他不想这样简单地下结论,作案总归要比破案容易十倍。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保证破案率达到百分之百,有些重犯终身不受惩罚。破案率再高,也不能有效地杜绝犯罪。他只相信一句古训: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目前这座城市已被警察重兵封锁,观望破案过程不仅有全城百姓,还有全城的已经作案和预备作案的人们,若此案又像“12.19”和“1.25”大案那样不了了之,用不了半年,鹤岗又将掀起新的一轮犯罪狂澜。走上台阶时,他忽然想到,这伙匪徒并未逃离鹤岗。是的,正因为他们屡次作案而未被拿获,就一定存在侥幸心理,等待再一次蒙混过关。这对警方来说无疑是个有利因素。

1990年12月19日,民警高连国被杀死在选煤厂地沟内。1991年1月25日,高连国的手枪出现在小金鹤储蓄所被抢现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