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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警 (第2/2页)

情况与以前的枪案不一样了。那4枚弹壳中,仅有一枚是7.62毫米的,弹壳底部有“11.65”字样;而另外3枚则是9毫米的,弹壳底部印有“38.88”字样。

在医院对赵、郭两名被害人抢救手术中,取出了射入他们体内的2枚9毫米枪弹弹头。赵、郭二人被犯罪分子分别击伤了肝和肠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经鉴定,3枚9毫米的弹头是同一支“五九式”手枪射击的。

既然在现场发现了一枚7.62毫米的弹壳,那么,那枚弹头哪去了呢?它是不是发自参与“95·9·10”、“96·2·1”两起案件的同一支“五四式”手枪呢?弄清

这一点很重要,必须找到那颗弹头!

第二天,技术人员重返现场进行复查。昨天现场勘查结束后,地下通道便已恢复正常。人踩车碾,交通繁忙杂乱程度可想而知。技术人员不畏艰难,充满信心,他们挖呀,找呀,最后,硬是在距烟市大厅门口约10厘米的地下,挖出了那枚仅有花生米大小的弹头!

比对证明,这枚7.62毫米的弹头,是与“95·9·10”、“96·2·1”两起枪

案现场提取的7.62毫米弹头为同一支“五四式”手枪所发射。这就是说,犯罪分子已经用这支枪干了3起杀人致死(伤)的案子。

发现那枚7.62毫米的枪弹的弹壳和弹头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把这3起枪案“串”起来了。使警方知道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有1—4人左右。他们至少持有“五四式”、“五九式”,并掌握了其部分成员的年龄、体形等特征。

包裹尸体的麻袋

认定这个犯罪团伙至少持有两支手枪,也就解开了“95·9·10”案件的5枚弹

头,为什么有一枚鉴定为与另4枚不是同一支枪所射击的之谜。刑警支队技术处的幕后英雄们,以自己出色的工作为侦破“3·8”系列案件作着独特的贡献。

对此案的性质,警方初步分析,定为持枪抢劫。不过,犯罪分子抢去了什么呢?老赵说,他那个黑色皮包里并无巨款,仅有200元现金和帐册、计算器等物。犯罪分子和他们一打照面就开枪行抢,如此凶狠和不择手段,如果不是找错了目标就是“撞大运”。但结果,他们却是“狗咬尿泡———一场空欢喜”。

如同“94·6·28”运钞车抢劫案一样,既然已经知道了犯罪团伙驾驶车辆的车

牌号码,公安机关立即通告全市民警堵截车牌号为“辽a—52461”的白色带帆布篷的微型客货两用车。

查卡获知,“辽a—52461”客货两用车是一辆“天津大发”。出租车司机名叫

邓少生,38岁,住东陵区长白乡马仲屯村。

2月4日,即两天后的下午2时,刑警支队接和平区公安分局报告:在新华派出所管内发现了那辆“天津大发”客货两用车。不仅发现了车,还发现了司机,只是,他已被害。

由于这里往来行人和车辆不多,微型车带有布篷,车里紧靠前沿放着的尸体上面有伪装,所以,不易引起人们怀疑,没能在案发后及时发现。接此报告后,市公安局副局长柴文忠、和平区分局副局长张宝华等率员前往勘查,在奔赴现场途中,实在难以用语言和文字来形容他们悲愤的心情,这一小撮匪徒实在丧心病狂,凶残至极,他们犯下的血腥罪行是“连环式”的,这里一起那里一起,干了一案又一案,案案见血,善良无辜的人们在他们疯狂的枪口下命丧黄泉。此恶不除,沈城焉有宁日?

那辆带帆布篷的“天津大发”停在和平区西安街178号楼群之间,是当天中午时分被新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的。检查认定,它就是犯罪分子在南五烟市地下通道进行抢劫时使用的那辆车。

技术人员向车篷里看去,在车厢最深处有一个人躺在里面,头、脚用麻袋对套包裹着,上面还盖着一条麻袋。剥去麻袋,人们看到的情景惨不忍睹。

被害司机邓少生双手双脚都被绿色尼龙绳捆绑,脖子上也被绿色尼龙绳紧紧勒着;面部皮下出血。他的嘴里塞着一条棉线绒裤的裤腿。拿出塞物后,由于尸僵和天寒的缘故,他的嘴还大张着,不能闭合,好像他在大声地呼喊,控诉着犯罪分子们的滔天罪行!

法医鉴定,邓少生是由于颈部被勒造成窒息死亡的。

刑侦技术人员心情沉重地看着被害人的尸体,悲愤不已。犯罪分子为抢劫黑色皮包里的200元钱,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这是一伙什么样的匪徒?

“3·8”系列案件侦破后,被害人之一邓少生的妻子王艳华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愤怒地控诉了那一小撮匪徒的罪行。她说,“天津大发”被雇时她在场,雇车人身高约有一米八,腿瘸,推着一辆自行车,说是雇车去仓库提货……她说,丈夫原本是幸福的一家的顶梁柱。他被害后,灾难从天而降,她独自领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公公思子心切,含悲死去,家中生活贫困,孩子们上学费用也要东挪西借……

邓少生的惨死,他一家的不幸遭遇,是遭受那伙匪徒残害的十几个家庭的缩影。匪徒们落网后,被害人的家属们发出一个共同的心声:要向一小撮匪徒讨还血债,即使将他们千刀万剐,也难消心头之恨!

怀着同样心情的,还有广大参战的公安民警,案发时的2月2日已是腊月十四,沈城的人民群众都在忙着筹办年货,迎接春节,可是广大公安民警却无暇顾及这些,他们依然顶风冒雪战斗在岗位上,那两只还在冒着硝烟的“凶枪”,很有可能还要打响,还会有善良无辜的人遇害。必须加紧侦破工作,将那些杀人的恶魔生擒活捉!

侦查员们走访获知,邓少生是2月2日下午2时,在和平区南二食品批发市场的停车场被一个身材较高、年龄较大、腿有点瘸的人雇走的。

经邓少生的妻子辨认,捆绑邓少生的绿色尼龙绳和尸体裹盖的麻袋,都不是她家的东西,这样,就可以认定,麻袋和绿色尼龙绳都是犯罪分子带来的。

“身材比较高、年龄比较大”———这与“95.9.10”、“96.2.1”案件的

目击者向警方提供的情况相吻合。在那两起命案中,这两个神秘而令人恐怖的人物频频出现。

串连的威力

犯罪分子们杀害司机、抢劫“天津大发”,是为了用这辆车到南二烟市抢劫钱

财,这是很明显的。那么,这与两天前(1月31日)开“拉达”的出租车司机刘俊清被害一案有没有内在的联系?为什么他们在这3天之内连杀两名司机?杀害刘俊清,是否也是为了抢劫这辆车作为交通工具,然后再去干抢劫钱财的勾当呢?

“这些犯罪分子似乎很莽撞,作案没有准头。”议案会上,于凌舜皱起眉头沉

思着说,“他们一会儿在这边杀死个轿车司机,一会儿在那边杀死个客货两用车司机,打伤两个商人,却抢去一个空包,给人的印象,像只没头的苍蝇乱撞。”

刑警支队的技术人员对“2·2”案件现场提取的遗留物进行细致的检验。

通过弹痕检验,确认“2·2”南五烟市地下通道抢劫案的犯罪分子所使用的一

支手枪,就是“95·9·10”、“96·2·1”案件中两次出现的那支“五四式”手枪。

犯罪分子捆绑邓少生所用的绿色尼龙绳,与捆绑刘俊清的绿色尼龙绳相似。不同的是,前者是78股,后者是90股。

裹盖邓少生尸体的那3条麻袋,格外引起技术人员的兴趣。

3条麻袋都比较陈旧,一条印有“中粮”字样,一条印有“安港牌饲料”字样,

另一条什么标记也没有。在印有“安港牌饲料”字样的麻袋上,缝着3块不大的蓝色补丁,针脚较密,缝得很仔细。

技术人员在麻袋里发现一些葱皮、木耳等碎屑,还有3块米粒大小的煤块。小心翼翼地拆开补丁,在褶缝里掉出一颗麦粒。

技术人员用镊子夹起那颗麦粒,气也不敢大出,生怕把麦粒吹跑。

在技术人员眼里,这颗麦粒,还有那3个小小的煤块,比金子还要珍贵。

刑事侦查中,对犯罪现场提取的遗留物进行检验,鉴定,分析,可以提供侦查线索,指明侦查方向,进而扒掉犯罪分子的画皮,直捣犯罪分子巢穴。在这方面,沈阳市公安战线的幕后的英雄们有着许多不凡的战绩。

这一次,技术人员也没有放过这一颗麦粒和3个煤块,将它们分别送到有关权威部门化验。虽然这两样东西小而少得可怜,但是,它很可能是照亮漫长的刑侦之路的一线曙光。

于凌舜、刘景伦和刑侦技术人员坐下来,认真分析和研究近期发生的几起涉枪案件有没有什么带规律性的东西。

畅所欲言,集思广议。他们发现,从“95·9·10”以来,在这几起涉枪案件中,有许多带有共性的特点:

在这几起案件中,那支“五四式”手枪始终参与作案,后来又出现了一支“五

九式”手枪;

在这几起案件中,犯罪分子胆大妄为,手段残忍,对开出租车的司机都不留活口;

在这几起案件中,多次出现用绿色尼龙绳捆绑或勒毙被害人;

在这几起案件中,目击者反映犯罪分子年龄偏大,特别是其中有一个人年龄在50岁上下;还有一个人,身高在1.8米左右,体格强健……

即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再狡猾再隐蔽,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不可能不反映其作案的手段、特点和规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刑侦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作案规律,将多起有相同或相似点的案件串并连接起来,名曰“串连”,就可以校准侦查方向,“串连”,如同一面威力强大的“照妖镜”,犯罪分子无论在何时何地露头,都将在“照妖镜”下现出原形。当年被称为“杀人恶魔”的潘晓峰(“串

连3号”),残杀13名更夫的王德来等4名犯罪分子(“串连18号”),都是在经过

串连之后抓获的。

现在,刑侦技术人员经过串连,认定“95·9·10”、“96·2·1”、“96·2·2”等一系列抢劫杀人案,是同一个犯罪团伙干的,姑且称之为“串连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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