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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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新疆发生特大持枪抢劫案
1997年8月19日20点,新疆公安厅给北京发出明传电报,通报了8月19日12时,在新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发生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杀害7人击伤5人,抢劫人民币约14o万元的案情。
此案引起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
首先,这是由于案件性质的恶劣。一次杀那么多人,作案地点又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合,光天化日之下抢劫140万元巨款,犯罪嫌疑人胆大妄为,手段凶残,全国罕见。
其次,犯罪分子携有枪支。这一类特大案件的持枪歹徒,抢劫巨款后,会在全国范围内流窜,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第三,此案发生在党的十五大召开前夕,北京需要安定的局面,全国都需要安定的局面。中央领导对公安部门多次指示,要解决好全国的社会治安问题。中央领导直接关心的北京“3.31系列涉枪案至今未破,新疆又发生大案,这无疑给公安部增添了新的压力。
公安部五局的首脑们密切注视着这一案件的续报情况,迅速提出:查一查新疆案件与北京系列涉枪案有无联系。
新疆案件,就新疆公安厅当天发给公安部的明传电报的内容看,与北京的“3.31”系列袭军袭警案,无论在袭击对象、作案方式上都有着很大不同。与北京“12.16”案,虽同属在市场上持枪杀人抢劫,也有很大差别。作案地点横跨3000公里,而且,北京“12.16”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81-1”式自动步枪,当时新疆的电报中认定的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犯罪工具也不相同。
尽管如此,公安部五局出于对首都治安的考虑,也出于对案情的敏感,仍然提出了串并案的要求。
两地案件的串并,尤其是这样两串大案的串并,是需要条件的,是两串案件的现场物证的同一认定。这里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对枪种的确定。
新疆的案情报告一上来,五局局长张新枫就直接打电话给黑龙江省枪弹专家崔道直,询问“五六”式自动步枪和“八一”式自动步枪在枪弹痕迹上有什么不同?这是一个关键点。崔道直告诉他:“相似的地方很多,但有着一些技术上的细微差别。有经验的专家经过精细的比对能够分辨出来,但对‘八一’弹接触少,缺乏经验的人,不容易做出判断……”
这个回答,张新枫感到满意,这恰好证明了他的一个怀疑,在枪种的鉴定上仍有文章可做。
五局一处处长刘晓辉也有着同样的想法。
五局的领导们,之所以对串并案如此敏锐,这与他们对北京系列涉枪案的熟悉是分不开的。一年来,张新枫局长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参与案情研究,做过多次指示。案情和案子的基本条件都吃进脑子里。刘晓辉处长从“3?31”首案起就出现场,以后一个个案子,“4.7”、“4.8”、“4.22”案,再以后的河北省徐水“7.27”案,北京冬季的“12.16”案,刘晓辉一个现场没丢过。案件的现场情况,犯罪分子的作案特征,都了解得很透。新疆案件发生,作案人凶悍的手法、射击技术和基本素质与北京系列枪案相像,而这样胆大妄为,作案从容,又枪法极准的歹徒,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
奉张新枫的指示,刘晓辉向新疆公安厅提出送现场枪弹痕迹样品到北京鉴定的请求。
依照程序,他打电话给新疆区厅刑侦处(四处)副处长张卓敏,提出送枪弹样品的意见。为减少请示时间,他又直接打电话给杨德禄副厅长。刘晓辉说:“两地案件串上了,破案的条件更多一些;串不上,对新疆的侦查工作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他的想法,得到了杨厅长的认同。
在后来的采访中,张新枫局长说:“我希望他打响,那么多天,他抢劫枪支,总要打响的。他再次打响,破案的条件也就成熟了。”
他的思想情结最重的一头,仍放在北京的案子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新疆的案子提供了一个契机,如果并案成功,那将预示着停滞了一年半的北京“3.31”系列涉枪案,会有一个重大突破,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工作将重新启动起来,找到明确的工作方向。那距离破案,也就不远了。这正是他所希望的。
8月23日,杨厅长亲自派人,把子弹送达北京。
刘晓辉事先已打电话通知了北京市公安局二处傅政华和技术处王满仓,要他们直接去机场迎候。
王满仓对在北京亮过相的“八一”枪弹十分熟悉,去年“12.16”’德胜门烟市抢劫杀人案发生后,为取得证据,他曾对现场提取的弹壳反复进行研究,并直接向“八一”枪的设计者请教。正是根据他的鉴定结论,才使得“12.16”案与其他案件串联在一起。
市公安局的汽车直接开到停机坪,接回了来自新疆的宝贵的弹壳样品。
从机场回来的路上,王满仓就找出了两地枪弹相一致的三个基本特征。回到技术处,他立刻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前面的比对鉴定工作。
当天晚上,结果基本出来,但还需要进一步论证。他打电话给刘晓辉,话讲得十分婉转:“晓辉,有戏。枪种不是‘五六’式自动步枪,是‘81-1’……”
对北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其意义非同寻常。
子弹对上了,根据这一物证,完全可以认定,新疆的一串案件,与北京的“12.16”案件,具备并案侦查的条件;又可以与北京“4.31”、“4.7”、“4.8”、“4.22”及河北徐水“7.27”案件串联起来。
对于刑事侦察人员来说,有什么比与犯罪分子周旋一年半,投入大量的脑力和警力,案件忽然获得突破,更让人兴奋的?刘晓辉马上向张新枫汇报。张新枫局长大松了一口气,这一结论,完全证实他的推断,他连夜向白景富副部长做了汇报。
按照张新枫局长的说法:现在到火候了,该开锅捡馒头了。熬了北京一年又五个月,熬了公安部一年又五个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终于又出现了。不愿他打响,又盼着他打响。按照时间波段看,再狡猾的罪犯,也该露头了。他抢了枪,不会永远束之高阁。沉寂了一年的案情,又连接上——根据他多年办案的经验,张新枫认为,这个案子要告破了。
因事情重大,公安部五局组织刑科所复检。邢科所的专家斑茂森、周启黄一起来到北京市局。北京市局“3?31”专案组傅政华也参加了复检工作,大家仔细进行了研究,认为枪弹“认定同一”的鉴定没有问题。市公安局阮正义副局长,刑侦处王军处长过来,再复核一遍,仍觉得没问题。阮副局长当即拍板,把结论定下来。
张新机局长向白景富副部长请示:邀请全国有关方面专家,立刻赶赴新疆,召开并案会议。这一请示当即得到批准。
二、全国刑侦专家,汇聚新疆
参加这次并案会议的专家,由白景富副部长亲自提名,各涉案地区刑侦部门的人选,张新枫局长和刘晓辉处长逐一商定下来。他们是:黑龙江全国著名痕迹专家崔道直,上海铁路公安局全国著名摹拟画像专家张欣,公安部刑科所专家班茂森,北京市局的傅政华、王满仓,河北省厅刑侦处长李乃良,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克强,公安部五局张新枫和刘晓辉。后夹,石家庄市刑侦处长马玉宁也赶到新疆。
时间紧迫,这一方面是案情的要求,同时也是当时的政治形势的要求。党的十五大即将召开,公安部领导提出,要确保十五大的绝对安全,力争在十五大召开前破获此案。
张新枫局长决定,25日起程,乘飞机直飞乌鲁木齐。
事情商定下来的时候已经是24日的晚上——需要通知有关人员,需要马上订购机票。刘晓辉打电话给新疆驻京办事处的谢青,请她帮助解决机票问题。谢青说:“我知道你们要去新疆,我已经把票扣住了。”刘晓辉感到奇怪,问:“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新疆?”谢青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谢政委的女儿,对办案的事十分敏感,她说:“新疆发生了大案,你们肯定是要过去的。”但她没估计到刘晓辉要订10张票,她没有预留那么多,不过她说:“没问题,我再想办法解决。”
第二天下午,张新枫一行人准时登上班机。崔道直、张欣从黑龙江和上海,直飞新疆。
飞机降落在乌鲁木齐机场,自治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在机场迎接他们。
8月26日,与会的专家马不停蹄,在一天之内,驱车数百公里,查看了石河子“7?5”、“8?8”以及乌鲁木齐“8?19”三个现场,看了147团缝鞋摊,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连夜对案情进行梳理和分析。
崔道直、班茂森、王满仓、刘英豪、江援朝对现场提取的21件物证逐一研究切磋,刻画犯罪嫌疑人特征,制定进一步深入查证的方案。
张欣在短时间内接触了现场主要目击证人和二位缝鞋匠,画出犯罪嫌疑人的摹拟画像。
8月27日,公安部五局在新疆公安厅召开“京、冀、新系列枪案并案侦查工作协调会”。会议由五局张新枫局长主持,北京、河北、新疆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刑科所及上海铁路公安局的枪弹检验、痕迹物证、摹拟画像专家等26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的专家听取了办案单位对北京1996年“3.31”、“4.7”、“4.8”、“4.22”等4起袭击哨兵抢枪案、“12.16”持枪杀人抢劫案、河北徐水县1996年“7.27”枪杀哨兵抢枪案,以及新疆石河子市1997年“7.5”持枪抢劫141团场原军械库、“8.8”149团场持枪杀害民警抢枪案、乌鲁木齐“8.19”持枪抢劫边疆宾馆商贸城案件的发案及工作情况的介绍,随后,与会专家根据上述9起案件的现场、物证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认真的研究,在9起案件能否并案、犯罪嫌疑人的刻画、侦查方向和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自1993年3月31日至1997年8月19日,发生在北京市、河北徐水县和新疆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的9起杀人抢枪、持枪抢劫杀人的重大恶性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应予并案侦查。主要理由如下:
1.1996年北京的“4.7”、“4.8”、“4.22”和河北徐水县“7.27’”等4起案件的作案工具为同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此为第一串案件。
2.1996年北京的“12.16”案件和1997年新疆“7.5”、“8.8”、“8.19”4起案件的作案工具为同一支“八一”式自动步枪,此为第二串案件。
3.除北京“3.31”外,在其他8起枪案现场均发现、提取了弹底标识为“75-81”的弹壳或实弹,弹源一致。
4.1996年3月31日北京石景山高井电厂西门武警哨兵遭袭击,被抢走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此后即接连发生了4起以“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为作案工具的系列案件(第一串);而第一串案件的最后一起,即1996年7月27日河北省徐水县某部弹药库哨兵被枪杀抢走一支“八一”式自动步枪案件发生后,又接连发生了北京和新疆的4起以“八一”式自动步枪为作案工具的系列案件(第二串)。此外,案件查证工作和案情分析表明,上述9起案件在侵害目标、作案准备和犯罪过程等方面具有同一的相对稳定的特点。
大家认为,对重大系列案件的并案侦查,在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一要积极,二要及时。这样可以为各涉案地区的侦查部门增加破案条件,有利工作;即使产生误差,也不会对涉案地的侦查工作造成误导。上述案件中的个别案件,虽无直接物证与其他案件并案,但根据现有情况和分析意见,会议仍认为,京、冀、新9起案件完全可以并案侦查。
二、与会同志认为,虽然在北京及河北的6起案件的中心现场反映出作案人为一名,但新疆的3起案件均反映出二人,并案后,应以两名犯罪嫌疑人为目标开展查缉。会议根据各个现场反映出的情况,对二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为特点做了分析,确定了摸排的地域范围,即:二人共同或分别在北京和新疆生活过、有落脚点和关系人。据此需要重点摸排三种人:1.与北京、新疆两地有某种联系的人;2.严打以来的北京调犯;3.有服役史或受过军事训练、或能接触并能熟练使用武器人员。
三、关于侦查工作,会议决定,北京、河北、新疆三地在继续做好原定工作的同时,应将并案后形成的新的情况梳理出来,重点向并案后的方向作调整,按照并案所提供的条件开展侦查工作。
会上,张新枫局长代表公安部五局,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此次会议所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要向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报告,细化侦查工作各项措施,形成各自的工作方案。
二、要组织足够的精锐力量投入侦查工作,落实责任制。
三、北京、河北、新疆三地的侦查工作,由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组织协调,三地之间以及和其他省区有关的侦查工作,由公安部五局协调。
与会者一致认为,这次并案会开得非常成功,大家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明确了分工,明确了本地区的重点工作,坚定了破案的信心。
8月28日张新枫返回北京。
新疆区厅杨德禄副厅长亲自动笔,整理出会议纪要。刘晓辉起草了“京、冀、新系列枪案侦查工作意见”。两人彻夜未眠。
公安部五局在《京、冀、新系列枪案侦查工作意见》中指出:京、冀、新系列枪案,犯罪活动区域跨度大,作案持续时间长,危害严重,中央、国务院领导极为关注。要求各涉案地区公安机关务必以高度负责精神,按照公安部“8.27”协调会要求,全力开展工作,力争在十五大召开之前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意见》明确规定,由公安部五局负责系列枪案的统一调度指挥,各涉案地区公安厅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建立破案领导小组。公安部立即将新疆“7.5”、“8.8”、“8.19”案件通报全国,严密部署查控堵截工作。要求北京市公安机关突出抓好十五大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犯罪嫌疑人携枪潜回北京,造成伤害。新疆公安机关以案发地为重点,深挖犯罪线索。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及时通报案件侦破工作的情报信息,保证联络渠道畅通无阻。并制定周密的缉捕方案,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按照工作预案,果断处置。
公安部“8.27”会议后,在侦查工作的总原则上,上下形成了统一的认识:
北京和新疆两大战场,新疆要出情况;新疆方面,石河子要出情况;石河子方面,147团要出情况。
北京和新疆,要查“一少一多”,北京在重点地区查少了的(去新疆的)本地人,新疆在重点地区查多了的北京人。
张新枫局长回到北京后,立即把新疆并案会议情况向白景富副部长做了汇报,白部长对下一步的侦查工作做了五条指示:
一、同意并案,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并案会议精神;
二、五局刘晓辉处长暂不回京,配合新疆工作;
三、请杨德禄厅长挂帅,亲临石河子一线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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