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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赎金换俘 整军破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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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三年(1623年)五月,经过一番紧张建设的团结城算是有了大概的雏形,各个工厂也开始有条不紊的投入生产,以团结城为中心的周边屯垦村镇的管理也有了基本框架,练兵也是渐渐有了成效。

外港西侧的瞭望塔传来消息,有两艘西洋舰船和两艘大鸟船正驶入外港。等巡航的战舰传回消息,才得知原来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派来赎回战俘的。

等一行人上了岸,雷蒙德就被一个年轻的西洋女子拉住,问东问西。经雷蒙德介绍后萧震才知道,原来这个叫伊莎贝拉的是雷蒙德的侄女,是唯一的亲人,由于出不起赎金,打算来见自己叔叔一面算是安慰。

接着雷蒙德介绍这一群人,是由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总督特使和海主李旦的组成的使团,来沟通去年被俘虏的相关人员的赎回和有关海贸通商问题。

让萧震意外的是李旦派出的中间人兼翻译竟然是后世大名鼎鼎的郑芝龙,当然此时的郑芝龙才19岁,刚被李旦收为义子。

原来去年放回去的俘虏先是到了倭国的荷兰商馆,又辗转坐船到了巴达维亚,再派人回欧洲再带回信息,又到倭国请李旦做中间人,这一路才耽搁到现在,才组团到达了团结城。

总督特使何恩郑重的向萧震提交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书面文书,在郑芝龙的翻译下,荷兰人同意了萧震提出的荷兰船只停止从倭国出发到东亚海域进行劫掠的条件。

对于通商文书和限定团结城通商的条件则是要求萧震出具大明皇帝的诏书或由朝廷下令后,才能同意。对于赎金事宜这个倒是西方惯例,倒是没有什么异议。

萧震听完这些,知道这些西方殖民者,只有在打不过的情况下才会说什么文明契约,绅士互利,只要他们看到对手虚弱或是觉得有机可乘,立马会翻脸露出獠牙开始撕咬。

自己上次在澳门的突袭算是钻了个空子,这群荷兰人肯定不服。说白了现在谈什么都是扯淡,只有拿到赎金才是真的,以后双方肯定还得大炮下见真章。

萧震便不再纠缠所谓特使提出的这些问题,只是虚应着。最终萧震只同意俘虏的荷兰舰队司令雷也山、舰队指挥邦特库,荷兰陆军上尉范法特等12名俘虏用赎金赎回。

由于雷蒙德自愿留下成为萧震的顾问,最终只有11人在付了总计10万荷兰盾,大概相当于一万两白银。

等了一年才得了一万两,萧震恨不能把这群人全拖出去砍了。这要搁大清,洋人要是俘虏千余人,不得问大清要个几百万两。

说归说,萧震还是同意了赎金数额,毕竟他现在不想马上开战,好在有四艘武装商船要赎回,又有了近五万两收入。

在送使团走时让他意外的是,雷蒙德的侄女伊莎贝拉竟然要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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