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030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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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陆家老两口的尿性,要是直接拒绝他们肯定不行,说不定越发刺激得削尖了脑袋来矿上一探究竟。唯一既能稳住他们,又能阻止他们来矿的办法就是哭穷。
我不仅穷,我还倒跟你借钱,你不是口口声声最“疼”我这好三儿吗?那就先借点路费,等我下岗了回去伺候你们。
我不仅要回去,我还要逼你把这么多年的积蓄吐出来给我跑工作,因为我可是会孝顺你们的哦!
卫孟喜虽然不在现场,但也能想到,这老两口肯定当场就吓得不敢放一个屁了,就是打死他们也不会先“借钱”给老三的。
现在队上乱着要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工具和土地都是按人头均分的,陆广全是公家户口,没他的份儿,可五个娃随娘,各有一份责任田。
卫孟喜他们不回去,这六份责任田就被老两口把着,以后还能当胡萝卜吊着几个儿子,谁给他们养老就送谁。
卫孟喜母子几个要是回去了,不就是多了吃饭的嘴吗,责任田的产出他们就占不到便宜了,要是再连这死心眼的老三也回去,他们可讨不了好。
只有有工作按时寄工资的老三才是好老三,下岗的老三,还想回去掏空棺材本儿……对不起,你谁啊?
至于老三说的话,他们从没怀疑过,那可是最孝顺最懂事的老三啊。
卫孟喜心说,这可真是咬人的狗不叫,陆广全这一手玩得,估计又能把老太太气死了……不过,她喜欢。
因为高兴,晚上也给了他好脸色,“喂,你就不给你‘同学’回个信?”
陆广全怔了怔,面上依然不动声色,“已经回了。”
“都说了啥?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陆广全肯定不愿多谈,因为这压根就是不存在的“同学”,只能转移话题,“听说你跟小黄学识字?”
见妻子点头,他也很欣慰,鼓励道:“要有想看的书,我下次进城给你带。”人还是得识字,这跟文凭和工作没关系,而是能比不读书多一条看世界的途径,有时也是一种丰富内心世界的消遣。
他从未因她不识字而看不起她,更不会揪着这问题不放,但她要是想学,他也是极力赞成的。“以后每天晚上你自己看看书,家务我来干。”
“果真?”
“嗯。”看书不仅她自己获益,也能给孩子做个好榜样不是?
卫孟喜为自己能名正言顺甩手家务活高兴,忽然想起个事来,“对了,你去年咋没高考?”
陆广全是高中生,不仅初中结业考全县第一,就是高中三年也是妥妥的第一名,结业考的时候听说全省统一排名,他是省第二名,市里和县里则都是第一名。正是因为如此超乎寻常的优异,金水煤矿的招工名额才落到他个没背景的穷小子身上。
虽然没能上红专和工农兵大学,但他也是“知识改变命运”的典型了,卫孟喜十分佩服。
她两辈子都羡慕人家念书好的人,即使再怎么有钱,即使手底下的员工有不少本科生硕士生,但她并不因为自己是高知分子的老板而得意,反倒更加谦虚和谨慎,更加想要向他们看齐。本来以为这一生就这么浑浑噩噩过去了,谁知上天居然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卫孟喜当然要识字!
跟着文凤认字只是第一步,她得降低自己身上的违和感,等大家都习惯她能认字的时候,再说上学的事。
是的,上学。
她如果没记错的话,也就这两年,很多省份就会兴起一股夜校风,很多大厂大单位都会办起业余职工大学,她没固定单位,职工大学肯定上不了,但能上初、高中文化补课班。
那是一种相对于后世的夜大来说,更为基础的招生模式。对学历要求不高,只要是小学毕业,就能上初中文化补课班,毕业还能考高中文化补课班,再然后就能考夜大,她上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上大学,为此还经常去大学校园里旁听、泡图书馆。
如果有朝一日,能光明正大的走进大学校园,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以前不敢想,但现在有希望了。所有人都说她是文盲,可她六岁以前明明经常被父亲夸聪明的,父亲解放前是当地大家族的独子,专门把私塾先生请进门教学的,文化水平自然不低,公私合营那几年在当时所在的街道办当临时工,还能专门负责文件的起草、书写呢!
她一直记着那画面,温文尔雅的年轻男人,膝头上抱着小姑娘,教她背诗,打算盘,还给她讲《古文观止》和《三言二拍》里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哪怕是后来父亲病逝,母亲改嫁,她刚去谢家的时候,也曾上过几天学的。只不过继妹谢依然一直觉着她念书是浪费自己爸爸的钱,当然也怕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聪明的卫孟喜会抢走自己的风头,于是诬陷她偷东西,被老师找上门批评教育。
继父受不了这种“辱丧门风”的行为,就不许她上学了。
母亲也曾哭求过,但继父说女娃娃读书没用,不如好好帮家里干活,以后找个好婆家就是了。为了安抚母亲,他还用自己作为小学老师的职权,帮卫孟喜办了个小学毕业证,算是一种补偿。
别人的女儿上学没用,自己的闺女却一直念到高中毕业,还打算考大学呢,这可真是位“好父亲”。
卫家以前还是有点家底儿的,虽然父亲看病花了不少钱,但他得的是肺结核,自知治了也是白治,到后期他都自愿放弃治疗了,家底儿是保住一点的,后来随着母亲改嫁全给带谢家去了。
拿着卫家的家底儿,却不让卫家的闺女上学,卫孟喜是越想越气,越想越替父亲不值。如果他知道自己宁愿等死省下来的钱,最后却为虐待自己闺女的人添砖加瓦,助他当上校长,该多么难堪?多么气愤?
这也是卫孟喜自从懂事后,跟母亲忽然变生疏的原因。
她隐隐觉着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漆黑的夜里,卫孟喜眨眨眼,摸了摸怀里挂着的银戒指。以前是恨的,恨母亲亲疏不分,恨继妹心肠歹毒,现在嘛,她也看开了。
上辈子的继妹机关算尽,最后也没能过上好日子,在农场当知青的第五年,因为水土不服,受不了劳动强度,大病一场后没多久人就没了。
这一世虽然不知道她的消息,但按时间算,也是应该已经死了三年了。
跟一个死人,她有啥好计较的?
话说回来,当时觉着小学毕业证没用,也是清高作祟,卫孟喜都没要,就只身嫁人了,谁能想到现在政策这么好,凭着这个证,她能去上初中文化补课班呢?这是她读书梦的敲门砖。
而且没记错的话,毕业证就在她以前住那个屋里,后来嫁人后就留给了后头生的同母异父弟弟用了。
继父在前年升为红星县二小的校长,一家子早早搬县城去了。
难道现在必须回一趟红星县城?
卫孟喜有点犹豫,毕竟这段时间生意不好,置办饭馆的本钱都还没回百分之一呢,手里也没钱折腾了,她想还是先等生意好起来,手里有余钱了再回去。反正学校的正式招生还没开始,缓一缓也没事。
可她没想到,自己没回谢家,谢家人却来找她了。
接下来几天,孩子们上学步上正轨,小饭馆一天有一两桌客人,因为物价飞涨,成本增加,卫孟喜小饭馆的经营仅能保住不亏本而已。
赚钱?那是不存在的。
上辈子因为有工友们的帮衬,哪怕最差的时候也能有三四桌客人,男人们吃完都会以“给娃娃买糖吃”的名义,多给个三毛五毛的,所以虽然赚得不多,但还有盈利,哪像现在……
卫孟喜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重生,煽动的翅膀直接把自己第一桶金都给扇没了。
新来几个煤嫂的房子已经盖起来了,但要说快还数隔壁李秀珍家,都已经搬进去住上了。不知道是他们家户口本上的人口多,还是走了啥关系,居然也审批下来两间的面积,跑了好几次卫孟喜这边,请的也是跟卫孟喜那几个工人,盖出来的房子也带着浓浓的卫孟喜风格。
尤其是增加的窗户,做得十分漂亮,还在院角栽了一溜儿的杜鹃花,粉红色,嫩生生的,看着就赏心悦目。
刘桂花努努嘴,“人家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刚搬进来就请了几桌席,座上宾都是坐办公室的领导,谁不夸他们家小窝棚盖得漂亮啊。
卫孟喜只是笑笑,1980年的人们,整体来说还是十分淳朴的,心思简单,想的都是怎么靠勤劳为建设国家做贡献,虽然不乏严老三那样偷鸡摸狗的,但大部分人都想不到走关系啥的。
就是她,以前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单枪匹马出去跑业务的,在这样单纯的环境里也差点忘了跑关系。
李秀珍的头脑可真不简单。但卫孟喜并不反感,管你有心计还是没心机,只要别危害她的利益,她都能用欣赏的目光看她。
“呦呦,玩儿吗?”忽然,头顶,冒出个小声音,卫孟喜抬头一看,原来是白白嫩嫩的小秋芳骑在枇杷树上。
这树长得茂盛,三分之二在她们家,还有三分之一都长张家那边去了。当时她主动提出,如果张家嫌遮挡光线的话,她可以请工人给砍掉几枝,但李秀珍说不用,现在孩子爬着玩儿不也挺好的?
小呦呦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才吃石榴过敏,却又喜欢跟人家小秋芳玩耍,人在隔壁一叫,她就张着手要妈妈抱她上树,也想学秋芳姐姐晃荡着小腿儿坐上头呢。
“太高了危险,咱们就在院子里玩,好吗?”卫孟喜转头又叫李秀珍,让她注意一下小秋芳,当心别摔了。
虽然树也不怎么高,她坐的位置跟院墙差不多,只是成年人半腰高,但终究是一两岁的娃娃,摔下来磕到脑袋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小呦呦乖乖听话,就坐小板凳上一个人过家家,左手半瓶奶,右手四五片桃干儿,还有半个刚出锅的软乎乎蓬松松的小馒头。
小秋芳在树上晃了会儿,眼睛就直了——两岁的娃娃对奶香味的东西是缺乏天然抵抗力的,嘴巴里不由自主分泌起口水。
正玩着,忽然从窝棚区小街口传来一阵喧哗,越来越近。
“小卫快出来啊,你家来亲戚啦!”黄大妈那大嗓门,格外热情,“你们看,这儿就是卫孟喜家。”
都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她现在穷得叮当响,能有啥亲戚?不会是菜花沟来人了吧?
卫孟喜眼睛一眯,从床底摸出钢筋条,先放到顺手的地方。
“姐。”门口进来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同志,皮肤是很健康的黄色,眼窝深邃,笑起来弯弯的像月牙,两根齐肩的麻花辫,一身新做的还带着折痕的的确良衣裳,脚下还是一双新皮鞋。
卫孟喜心头大惊。
这是本“应该”已经“死”去三年的继妹,谢依然。
女孩的样貌卫孟喜也不会忘,尤其是那双弯弯的月牙一样的眼睛,以前皮肤白皙的时候,常被人夸漂亮。
前提是不跟卫孟喜比。
卫孟喜这段日子都在矿区活动,不用早出晚归风餐露宿,加上营养能跟上,倒是没以前那么黑黄了。她的皮肤是天生的暖白皮,这两年实在是累伤了才会黑,现在一养起来,就让人移不开眼睛。
跟谢依然的小家碧玉不一样,卫孟喜的五官总体偏大,配上她一米七的身高,倒是刚刚好的明艳美人。
谢依然的眼里闪过一丝隐藏得很好的嫉妒,“姐,原来你真来了金水矿啊,咱妈很担心你,你也不打个电话告诉家里一声。”
这一口一个“咱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姐妹呢。
见卫孟喜心里惊异,不接茬,她又从兜里摸出两颗水果糖,径直走到小秋芳跟前,“来,小姨给你糖吃。”心说妈妈漂亮,生的女儿也不差。
小秋芳一把接过去,剥开糖纸,毫不犹豫地两颗一起塞嘴里,嚼得嘎嘣脆。
小呦呦眼巴巴看着,扁扁嘴,终于后知后觉的把自己的奶瓶抱怀里,又把剩下的桃干儿悉数装回小兜兜,叼着馒头跑妈妈跟前。
刚才,秋芳姐姐还说要吃她的奶嘴和桃干儿呢。
卫孟喜心里高兴,她闺女终于自己知道护食了。她这个穷大方的习惯,其实也不算毛病,所以卫孟喜一直没纠正,毕竟懂得分享是个好习惯,可一味的把自己家也没多少的好东西给别人,别人却觉着理所应当,只会惯大对方的胃口,万一哪一天不给,反倒成她的错了。
所以,卫孟喜也没特意教她不能给别人分东西吃,只是希望她能自己想明白,有的人该分,有的人就不该分。
谢依然这才发现自己认错外甥女了,但她不仅不懊恼,还十分,非常,极其的开心。
卫孟喜长得再漂亮又怎么样?生的闺女是个小丑娃呀。
这说明啥?说明新姐夫是个丑八怪啊!她回头,看向自己丈夫的眼光,就愈发满足和骄傲了。
卫孟喜结婚早,不用上山下乡,谢依然比她小几个月,家里只剩她和同父异母的弟弟,肯定就得她去。正好那年高中毕业,她就去了邻省的一个农场,待了五年。
虽说是农场,但因为距离省城近,交通便利,日子比卫孟喜在菜花沟好过多了。关键她还在当知青的过程中,结识了英俊帅气、年轻有为,且家世显赫的另一名男知青。
在她的猛烈攻势下,二人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还赶在回城前把生米煮成熟饭,领了结婚证。
男知青的父母平反后,已于去年回城,他也于半年前先回城,通过全家人的出力运作,这不终于把谢依然的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到金水矿上,她今天终于离开农场,来到大名鼎鼎的金水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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