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钢丝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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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见过很多的死人和尸体,但王冕第一次遇见如此诡异的画面,还是被吓得一愣一愣的。
也就在这时,他的面颊上,吹来一阵微冷的风。
像是女孩子的头发丝,缠绕上了自己的脖颈。
等王冕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上已经被数百根细长的黑色发丝,柔顺地包裹着,而后,黑长直的头发,猛然紧绷,如同猛然拨动的钢丝琴弦,一根根地刺入他的肉中。
身体仿佛随时有可能四分五裂。
王冕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被铁丝般坚硬的长发裹挟在里面,并且,发丝还在不断地收缩着。
王冕的额头处,很快地流淌下血水来,将他的眼睛视线盖住。
“快跑…”他用着沙哑且虚弱的声音,对着身后的赤伶,说道。
一个人死,总好过两个人死。
讲道理,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本剧的电影男主角。
可以逢凶化吉,百事成双,佳话不断。
可没想到,会死的这般突然。
他眼睛中,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光明,只有鲜红的一片,在渐渐的暗沉下去。
这时,他耳边有女孩子的呼唤声音,但耳朵里漏气、电鸣的声音,将之覆盖、掩埋,已经听不真切了。
一只小手,从后面,猛然地攥住了他的手。
竟然试图将他拉走。
王冕咧了咧死人一般的脸孔,沙哑地笑道:“别白费力气了!快跑!至少让我死了,能留个全尸!”
王冕很清楚自己身体现在的状况。
就像豆腐做的风筝,只能放在盘子里,蘸着酱油、小葱、白醋,一口闷,或者小口吃。
但要拉着线,往天上放飞,只会四分五裂,下起豆腐雨。
耳边逐渐灌进了水声。
意识逐渐模糊,王冕开始昏昏欲睡。
身上大部分的痛觉,都已经麻了。
即便他使用灵能圣光,也不过是再被秒杀一次,多一次剧痛罢了。
人在骤然来临的极度痛苦中,其实更多的,还是麻。
自己以前发明的那些刑具,其实远比这个,让人痛苦十倍。
就当是偿还先前的孽债,是自己应得的报应吧!
王冕彻底的失去了意识。
四周安静了下来。
有柔柔的风,在吹着自己的额前刘海。
眼皮是火红色的。
面前是灿烂的阳光。
王冕缓慢地睁开眼帘,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国旗台下,四周是方方正正的红色瓷砖,冰冰凉凉,与头顶的中午烈日,相互的对抗着。
由于是微风,没什么吹力,五星红旗耷拉在校园上空。
“这里是…学校的操场?”
“我怎么会在这里?”
“我为什么还活着?”
“刚才的那种情况,我必死无疑才对的吧?”
王冕抬头看了一眼炎炎的烈日,屁股蛋往旁边的槐树树荫下,挪了挪。
这时,有两名女生,一个高挑靓丽,一个精致萝莉,大手牵小手,手中还各自拿着一塑料袋东西,从小花园的方向,穿过3米高的绿色格网,围成的大门,向着国旗台这边,慢慢走来。
王冕的四周,还有其余的学生,青春且富有朝气,在塑料草皮上,来来回回。
但不知为何,自那两名女学生出现,这片世界的光,就全部聚焦在她们两个的身上。
直到,两个女孩,走到了国旗台前,五米远的距离。
王冕忽然觉得,那名矮个子,大概1.6的萝莉女生,脸上有着一些雀斑,但依旧非常的好看。
可惜的是,她与那名高个子的大长腿女生,走在一起时,就显得过于黯然无光。
不用说,这名1.75米,笑容令人如沐春风的女生,少说,也是校花级别的。
随后,这两名漂亮女生,携手从王冕面前经过,而后右转,沿着体育器材室旁边的斜梯,上到了二楼的演讲主席台上。
因为这里有一块极大的蛋壳形状的雨棚,不仅可以为二楼的露天主席台,遮风避雨。
而且连同400米操场的一大半面积,都被这道蛋壳雨棚,给一同的遮住了烈阳。
因此,会有一些同学,追求凉意,来这边吃午餐,或者读书什么的。
这时,王冕目光上移,看到上去的两名女孩,穿着清凉的夏日短裙。而她们手上拿着的塑料袋中,其实是盒饭和饮料。
“阿兰,你吃我这个!”高个子女生,找了块干净的位置,坐下,打开了盒饭,吃了起来,并时不时分享给小萝莉,自己碗里的肉,以便于控制自己的体重。
两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灿烂、天真、无邪的笑容。
王冕不知何时,也出现在她们的身后方。
找了块干净的位置,坐下。
他之所以跟来,是因为,他忽然发现,这名小萝莉女生,她的体型,以及脸蛋的形状,很像刚才杀死自己的那个怪物。
但王冕又不太敢肯定。
毕竟,那种冷艳中的阴森感觉,与小萝莉现在的表现,反差过于的巨大。
“阿兰?”王冕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
这是小萝莉的名字。
自己能看到这些画面,也可能是自己被对方吃掉后,同化了。
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
当然,也可能是进入了更深层次的暗殇空间。
但只要自己现在还有意识,那么,便还有翻盘的希望。
所以,王冕时不时留意着这两名超高颜值的少女。
但留意的十分小心,并未让二人发现自己。
王冕打算等她们吃完后,再与之搭讪。
毕竟,他还没搞清楚,自己现在处于一个怎样的环境中呢!
不过,这圣泉校园,充满着学生,倒是让得王冕,感到有了生命的气息。
“这是我新买的饮料,很好喝的,你喝喝看!”小萝莉阿兰,将塑料袋里的新型饮料,递给了高个子女生。
却一直没提对方的名字。
但王冕也并不关心这个。
阿兰才是重中之重。
五分钟过去了。
无事发生。
十分钟过去了。
王冕只觉得,女生吃饭,也太墨迹了吧?
他轻咳了一声,正要上前搭讪。
忽然,一个颜值极高,连王冕都有点喜欢的少年,出现在二楼斜梯的拐角处,手掌扶着银色的扶手,脸上带有淡淡的笑容,望着出现的二人。
这是一名短发少年,发丝中,有几根白发。
现实并非漫画,夹杂的白发,并不会增添他的神秘与帅气,反而让人觉得苍老和干枯。
可少年的颜值,非常强悍。
堪比胡歌。
而非鸡哥。
总之就是,帅气,阳光,落落大方,还一点都不娘。
阿兰见状,激动中,戳了戳高个子女生,在她耳边小声地说道:“哇,你男神来了!我觉得他是特意来找你的!”
“我跟他又不熟。况且,他还是隔壁班的。估计只是刚好路过!”高个子女生,表情淡然地坐在位置上,神情优雅地喝了一口甜甜的新式饮料。
“他来了、他来了!”小萝莉阿兰,将半张脸孔,藏在了高个子女生的香肩后面。
“您好,我是篮球部的社长,我记得你们好像也是我们社团的。”
高个子女生点点头:“是的。不过,我们都是为了拿学分,所以报了这个!平时都是摸鱼、划水。”
“下个星期,我们校园,有一场篮球比赛。你们可以作为啦啦队,帮我们加加油吗?”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不用穿很奇怪的服装,就日常的校服,就行了。活动也不会太晚。下午四点多,就结束了。”
高个子女生,回头看了看阿兰的卡姿兰大眼睛,叹息一声,又转过头去,对那位青春版“胡歌”的少年,点点脑袋:“事实上,我们的社团任务,还差一点。那场比赛,我们本来就要去的。”
看比赛,又不是打比赛。
自然不累。
虽然,到时会被很多男生偷看。
但这个校园的男生,大多精力,都用在学习和专业特长上,因此,在感情方面,非常的青涩。
大多都不懂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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