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死前宣言 (第2/2页)
凶手倒是坦诚,承认自己脾气暴躁。
凶手又问:为什么曹如意时隔六年才回来复仇。
郑方兴还是摆手表示不知道。
正在三人交谈之时,官府的官差衙役赶到。
凶手赶忙为自己辩驳,他不是有心杀人,是因为他被曹如意的鬼魂附身了。还让郑方兴和田磊给他作证。
郑方兴担心自己掺和进案子,赶忙解释:那些都只是猜测而已。而且,若真的是曹如意的鬼魂,又怎么可能时隔六年才回来复仇呢?
几个官差面面相觑,其中一个最年轻地愕然叫道:本以为第二个会是戚家的人,怎么会是她?这曹如意还真是嫉恶如仇,贾琴只是指了个路而已,也不肯放过?
其他年长的官差一人打了一下年轻官差的头,教训他不可胡言乱语。
郑方兴好奇问道:第二个?那第一个是谁?
年长官差责怪郑方兴多管闲事,年轻官差也不敢开口。
郑方兴猜测:曹如意的父亲?
官差们脸色阴沉,都愣了一下。不否认就等于默认了。
官差们要带走所有人,临走前,田磊为了感谢郑方兴愿意留下来陪着他,主动送给了他那枚玉簪。
田磊说,这东西他不敢留,也不想留,一定是因为这玉簪,曹如意的鬼魂才能轻易找到贾琴,要不然怎么可能跳过戚家虐待她的人先来找贾琴报仇?
郑方兴本不想收,但田磊说要是郑方兴不要,他也会把玉簪丢下悬崖。
那不是暴殄天物吗?郑方兴便要了。
后来,郑方兴在溯州城找了当地最有名的神婆贺仙姑,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消解去除玉簪上的怨念,把它变成一枚普通的簪子。
贺仙姑一听说簪子是曹如意的遗物,吓得把郑方兴给轰了出去。
临走时,贺仙姑身边的丫鬟偷偷告诫郑方兴,这簪子如果实在舍不得丢,留着也行,但最好远离溯州城,而且不能被女子所有,女子阴气盛,会吸引曹如意的鬼魂。所有、佩戴玉簪的女子会性情大变,甚至遭遇不幸。
若是男子所有,最好也放置于容器之中,切不可佩戴。
“小的所说句句属实,那凶手好像是叫,叫崔猷,听说被判处了斩刑。这案子一定就在大理寺的卷宗之中啊。大人只要查验便可知小的没有说谎。”
裴无厌又把簪子从虞青凤手里取了回来。
虞青凤还想要再拿回来,裴无厌伸展手臂,躲开。
“不是吧?裴大人,你还真的信?还给我。”
虞青凤不信,坚决不信,在这部剧里,这玉簪绝对清白无辜,也绝对稀有珍贵,这么个宝贝,凑巧被她得到了,还能再被夺走?
裴无厌不理会虞青凤,问郑方兴:“既然这玉簪这么危险,你还用它充当套圈奖品?”
“小的就是放在那摆个样子,吸引顾客,没想真的把它给……”郑方兴说不下去了。
“崔猷的案子本官自然会去查,如果查不到,或者是与你说的有偏差,你罪加一等。”
“如果大人确认小的所说属实,可否网开一面?”郑方兴眼巴巴地期盼着。
“可以,但是如果你再次犯事,严惩不贷。”
前往大理寺簿籍馆的路上,虞青凤一再提出让裴无厌把簪子还给她。
裴无厌先是充耳不闻不理会,后来实在被纠缠到烦心,停住脚步转身面对虞青凤,掏出玉簪来回把玩。
“这破玩意儿那么好?不就是凤凰嘛,整个京城凤凰造型的首饰多的是,你如果想要……”
虞青凤含笑打断裴无厌,“大人,你不是从不相信鬼神灵异之说吗?既然如此,这就是一枚普通的玉簪。已经送给我了,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我是不信鬼神灵异之说,但我信……”
“信什么?”虞青凤看得出裴无厌欲言又止,便咄咄逼人。
“信你所说的福气,所以自然也信晦气。”裴无厌索性坦率直说。
虞青凤恍然,随之而来的是后怕。
她所谓的福气,就是主角光环,是编剧给主角的。既然编剧能给福气,自然也就能给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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