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灭门案前后 (第2/2页)
为什么要越级告状,那是因为她要告的是知县家的亲戚。
梁小花预料到了知县大人会徇私枉法,否则也不会对杨植一直姑息养奸。
然而事实残酷,官官相护,知府大人表面上说要调查清楚,实际上只用了半天便下了定论。
梁小花没有证据证明杨植奸污了她,衙役去千营县那条街上找过沿街贩售的商贩,无一人出面证明杨植曾经当众调戏梁小花。
反而是杨植轻松便找到了数名证人证明是梁小花勾引不成,倒打一耙。
因为诬告的罪名,梁小花又挨了二十大板,痛到晕厥,是被梁磊雇车给拉回家的。
这个二十大板的刑罚也是耐人寻味。如果真是诬告,还是诬告知县大人的姻亲,那么刑罚绝对不止于此。
也就是说,其实知府大人也是知道真相如何的。二十大板,是他这个知府大老爷对受害者仅存的怜悯之心的体现。
讽刺至极!
又过了一日,正是九月初一,梁小花拖着带伤的躯体偷偷爬上了苍连山,去传说中狐仙出没的狐狸洞,乞求狐仙替她报仇雪恨。
苍连山有狐仙的传说在千营县流传了大概一年之久。
之所以叫狐仙而不是狐妖,是因为人们口口相传,这位修炼成精的狐狸并不是恶妖,而是可以帮祈祷之人满足愿望的善妖。
虞青凤对梁小花的心情感同身受,看到这里时险些落泪。
一个女性受害者,求告无门,通过正常途径无法为自己讨还公道,让坏人绳之以法,她是有多么绝望,才会寄希望于传说中所谓的狐仙啊。
九月初二的晚间子时前后,邻居听到了杨家宅子传出的动静。但邻居不敢前去查看,是等到天亮才结伴前去的。
那时的杨家已经是血流成河,十六口人,包括杨植,杨植父母、杨植妻妾儿女,杨家长工家丁,全部死于镰刀之下。
其中杨植的死相最为惨烈,几乎被镰刀砍烂。
最让人唏嘘惋惜的是杨植的一双儿女,8岁和6岁,也未能幸免。
现场遗留了不少赤色狐毛,再加上有人亲眼目睹梁小花拖着伤痛的身体艰难上山。一时间,狐仙替梁小花报仇,灭杨家满门的传言不胫而走。
知县府衙的捕快马上抵达杨家现场勘查。
嫁出去的杨家女儿,杨植同父异母的妹妹杨丝婉在得知娘家被灭门后当场昏厥,卧床不起。
案子惊动了端州知府房大人,既然梁小花曾经去端州知府府衙状告杨植,如今杨家灭门,又与梁小花脱不开干系,于是案子自然又交到了知府手里侦办。
知府衙门的捕快也来勘查现场,得出的结论与知县相同:
凶手系一人,擅长用镰刀,人高马大,心狠手辣,一口气杀死了十六口,连无辜稚童都不肯放过,可见其对杨家的憎恨之心。
谁有这个能力,具备这个特征,又对杨家如此憎恨呢?
自然不可能是那些被迫花钱买兑水酒的酒馆老板,他们已经忍受一年之久,早已经习惯了,根本不敢公然与知县作对。
那么唯一的嫌疑人便是猎户梁磊。
知府当即下令派人去梁磊家搜寻,果然找到了凶器镰刀,染血的衣物。在梁磊的屠宰房里,还有一块刚刚被剥下来的赤色狐皮。
如此一来,凶手不是梁磊还能是谁?
梁小花为梁磊作证,案发的晚上,梁磊一直在家,未曾出门。
至于说镰刀,那的确是梁磊的镰刀,衣服也是梁磊的衣服,可最近几天梁磊一直未曾使用过镰刀,穿过那身衣服,赤色狐皮更是从未见过。
梁小花的这些证词在知府大人看来就是包庇,这位房大人果断下令,收押梁磊,再赏包庇罪的梁小花二十大板。
可怜的梁小花,拜知府房大人所赐共五十大板。
仅仅一日过后,用过刑的梁磊便签字画押认罪,当晚便判处斩立决。
房大人下令,案子就此了结,谁也不许再妄议,如有继续谣传狐仙杀人者,便是妄图以狐仙之名掩饰罪行的梁磊的共犯,处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