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结案与自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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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进展很顺利。
尽管嫌疑人一言不发,但警察还是通过他身上的证件确定了他的身份。
嫌疑人名叫梁光,年龄36岁,住址是嘉道理道233号。
已经派人去搜查了。
而且还在嫌疑人身上找到了一张死者的照片,照片后有两行字,
“金玲”
“已代为割肉。”
看到这些,他们觉得,凶手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
可是,警察们派人去查了,并没有查到与死者相像的这个“金玲”,这个名字应该是不是死者真正的名字。
一时间,又僵住了。
当晚,深夜。
去嫌疑人住宅搜查的人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手提箱。
箱子里,他们找到了凶器,以及死者的身份证件和一些衣物。
一把割肉刀。
经物证科检验,证实了这刀上有死者血液,就是割死者的刀。
证件上显示,死者名叫潘敏,35岁,住址是旺角道250号。
他们立即派人去死者家里,联系死者亲属。
剩下的又抓紧时间对凶手进行审讯。
这一次,在这些证据之下,凶手很快承认了他的罪行。
等第二天,余豪再次来到警局的时候。
就看到一群人正趴在桌子上睡觉。
而他桌子上,放着的是案子最新的进展。
余豪没有叫醒他们,放下手里的早餐,拿起卷宗看了起来。
死者潘敏,目前离异,带俩娃,跟母亲住在一起,还有一个弟弟。
她为了生计,在美发厅工作,艺名“金玲”。
凶手名叫梁光,是一名推销。
根据他的供述:
一年多前,他在照顾过潘敏一次生意之后,疯狂的迷恋上了这个离异的失足妇女。
希望对方放弃**生意,与他结婚。
可是潘敏也看不上他,无钱又无势,她果断拒绝了。
之后,潘敏多次更换老板,躲避梁光的纠缠。
但梁光不死心,天天纠缠。
在前两天,他又一次约见了潘敏,两人喝酒之后,梁光再次提出想和她结婚,可是潘敏还是拒绝了他,这次还嘲笑了他,扬言不要再去找她了。
于是梁光恼羞成怒,加上又喝了酒,盛怒之下的他,就把潘敏掐死在了宾馆里。
并且在事后割肉毁容。
昨天下午他回宾馆附近,就是想看看警察查到了些什么,却没想到直接被抓了。
但他的供词里,却极力否认那张写着“金玲”二字的照片的事情。
他声称,那张照片不是他的,不知道怎么就跑到他衣服里去的。
警察当然不信他的话,在他身上找到的,说不是他的,那是谁的?
余豪看完之后,就放下卷宗。
在他看来,这件案子已是板上钉钉,跑不了的了。
死者,凶手,动机,证据,案件经过,口供。
这一切都已经说明,这案子就是梁光做的。
尽管口供上小有瑕疵,却无碍大局。
之后就是提起诉讼,移交法院审理,给凶手定罪,还死者公道。
这些事情,基本与他们无关了,除非要找什么新证据。
余豪,干起了其他事情。他在看他组员的资料及评估报告。
“余sir,早啊!”
余豪刚看完案子卷宗一会,叶小玫还有其他人就到了,远远的就跟余豪打了个招呼。
这也把正在睡觉的众人吵醒了。
“余sir,你什么时候来的?”
旺仔顶着杂乱的头发,问道余豪。
“刚来。”
“正好,你们醒了。这是我买的早餐,你们来分了吃吧。”
“案子卷宗我看了,干的不错。昨天晚上辛苦你们了。”
“我会给你们请功的。”
说完,余豪又看起了手里的资料。
没有参与其他人的讨论,他们说的都是案子里的事情,还有一些夸赞余豪的话,他就没有厚着脸皮去听这些彩虹屁。
“谢玲,廉署成立之后加入的警队,现在的职务警署警长。做事毕竟细心。若不是学历差了点,她应该是见习督察了。”
“胡慧,警队扩招的时候加入警队,现在职务是见习督察。身手了得,人也聪慧。在她这一届,她的身手是所有女警中最好的。”
巾帼不让须眉,这是一员虎将。
估计,旺仔能够当这个副组长,也是他男人的身份起来作用。
“陈义训,一个当了十几年的老警察。职务是警署警长。不过,他这辈子基本也就到头了。”
年龄较大,工作能力也不强。还有过“前科”,虽说特赦了,不追究,但到底会在鬼头那里留下不好印象的。
他不像余豪,李树堂一样,能力突出,直接能让鬼头忽略收黑钱的小污点。
其他还有两人也都是差不多的情况,黎铭,张学游等。职衔都在警长往上,但这辈子若没有大功劳,基本警署警长就到头了。
只有谢挺丰和華仔两人是之后加入警队的,他俩还只是高级警员,但年轻,有光明的未来。
之后,C组就在忙碌之中渡过了。
基本都是一些陈年的旧案,过了几个月几年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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