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情不知所起 (第2/2页)
她提了提他边的裤脚,一眼便看到左边小腿上的伤口,她记得,那是他们这一世初见时他从祁连山深处而来时被雪狼咬伤的,是她帮她处理过的,这一世,他曾经是北地的吴越。
他这张刀削玉琢过般的俊颜,和前世她的吴越一模一样,不用想,他便是前世吴越!
她为何救他?
因为一个情字!而这个情字,她记了两世!
而这个情字她却无从告诉他!无论是前世的,还是在今生的北地。
若是他还记得他曾经到过北地,到过祁连山,那他们之间,担心认不出的应该是他,而不是她!
如今这样,只能是他忘了她,因为她始终没有改变容貌和身份。
于是,她笑着回答道:“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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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舒雅在殇王府杜芳院里趴在床上养伤已经两天了,每天殇王都会来陪她很久,但却不和她说话,只是坐在一旁静静地看书。
其实她知道,他没有在看书,因为她好几次看到他的书拿倒了,她没有提醒,因为她知道,他是没有话要和她说才会如此!
只是不急,她已经是殇王妃了,时间还长!
她还记得她从大火里拉出他的那天,他被御医诊断出患有轻微的癔症,若是遇到自己无法抵抗的事,癔症便会发作,让他要么像疯了一样去砍去杀;要么会无助地蹲在原地不作为!
而他被大火包围那天,他就无所作为,静等大火来袭!
知道这件事的只有皇上,替殇王看病的张御医和她,皇上吩咐这件事不能外传!
崇瑞帝问她:他的儿子有癔症,她这个北地尊贵的三公主还愿意做殇王妃么?
因为皇上对外宣布,殇王府里的大火为第三局选妃比赛的试题。虽然第二局没有品尝到佳丽们所做的菜肴,但是,北地三公主的数量和颜色、菜香都为最,所以胜出。
在第三局中,北地三公主也从大火找到了殇王,并带他出来,其他的参赛小姐们连碧涵院都没有靠近,如此一来,这次震惊东篱国朝野上下的选妃大赛最终胜出的是北地三公主赫连舒雅。
在她刚出火海不久,这个结果就被皇上像群臣宣布了的,如今问她,不过是想试探她!
试探她在未来是否会嫌弃有癔症的殇王,因为殇王在那些王公贵族的眼里,资质平平、身有残疾、还有疯病,哪怕是皇子之尊,也不是和他地位平等的氏族女婿的候选人。
其次便是要她的一个解释,一个当初在北地不选择痕王,而选择殇王的解释。因为当初在北地,若是她愿意选择当初的暗夜无痕,那她现在一定是痕王妃!
赫连舒雅想了一下,笑道:“皇上,这世上,有人爱吃萝卜,有人爱吃白菜,并不是萝卜或者白菜不好,只是个人喜好罢了?参加殇王的选妃赛,初时只是好奇。但,在福运楼初见殇王的时候,舒雅便觉得他犹如天人,入舒雅的眼,也如了舒雅的心,若是定要用一句话形容,那便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面对崇瑞帝这老狐狸,她不敢全说假话,只能半真半假!
她没想到,崇瑞帝默默地念了好久‘情不知所起’这句话后便对她道:“我把老六交给你了,望你能够好好对他。不要辜负他,否则,朕定会踏平北地。”
皇上当天便下旨赐把她给殇王为正妃,伤好后便立即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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