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中法无穷权惊动高法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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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字一年!两个字之差,就把已经拖欠四年多,二十多万的血汗钱,再拖欠二年。
而且,是在法律的保护下,再拖上两年才能再开庭审理。
四处奔走相告。探讨着真理何在可问谁——啊。凡是佟志刚能走的地方都去了,凡是他能问上话的领导、同人、朋友都问到了。
归根到底一句话:两字之差的《裁定》是无懈可击;法院是不讲理地,是讲证据地;法律本身就是不平等地,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地。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向法院起诉时,所提供的铁证如山:合同、验收单、工程总量验收报告单、录像光碟。不是有效证据吗?。
是有效证据!如果不是有效证据,。一审凭什么判决:被告支付给原告三十八万多元呢?。违约金,是按工程款相等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不维持一审判决。反而,以“没有质证,原告证据不充分。”
“没有质证”是老法官的疏忽。原告证据不足为什么还变相支持?重新审理呢?。
重新审理作出的《裁定》又是对谁有利呢?是一审错?是二审错了?经手的四个法官是谁错了?。
左思右想,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是谁都没有错误!原因很简单,目前的法律体制中,他们是都没有错误。
就是干完工程耍赖不给钱。二十几万的小案子,对于没有职业道德法官来说。被告、原告,像泥人一样,先捏那个,后捏那个,怎么捏,都是随心所欲的事。要不然哪来,哪来那么多冤假错案上访告状的。
由远处田野白雪皑皑。到枝繁叶茂绿树成荫。半年又过了。
佟志刚怀着,郁闷的心情,在回老家办事的途中,在阳泉下了车。首先去了火炬大厦。见见律师,是想通过律师,打听一下有没有被告鉴定质量的消息。
律师热情同我打着招呼。
“半年多没有见面了”。请坐!一边说着,一边沏茶。“当时就想给你解释那个《裁定》的内涵;但是,在那个气头上,如果,你一时不能理解,反而,会如事无补,适得其反。”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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