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留条后路 (第2/2页)
他本不欲理会这些人,可这帮混人竟要掀他的画摊。他当时就掷笔起身,反唇相讥:“汝等自诩清高出尘,可在下请问,国库无银,何以御外敌?家中无银,何以供汝吃穿住行?汝等若无银钱,又哪里来的力气吃饱喝足后,来这里无事生非?在下自用双手正正当当赚取银两读书,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在下还亲自奉养高龄的祖父祖母,汝等又有何资格来此嘲笑在下?汝等父母高堂也要赚钱供养汝等读书,汝等怕是也要回家嘲笑自己的父母高堂满身铜臭俗不可耐?圣贤书上,就是教给汝等这些忘本行径吗?”
那群人听闻此言,皆有些讪讪。
王珍重又坐下,执起画笔:“无事就都散了吧,别挡着在下作画。”
恰好戏园子主事之人赶来了,那帮所谓的读书人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
说也巧了,唐忆锦和唐忆柳在散场的时候,又遇见了他。他只抬头看了唐忆锦一眼,俩人一对视,脸就都刷的红了。
过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王珍本来也有些忌惮别人说他攀附权贵,左思右想后,提亲的时候就跟唐征说了:聘礼他家出多少,唐忆锦的嫁妆就出多少。宁可少出,也绝不能多给。且成婚之后,王家绝不会沾唐家半点便宜。
王珍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家人竭尽全力,拿出了一份体面的聘礼,风风光光迎娶了唐忆锦。唐家把聘礼和嫁妆合作一处,又都给回了唐忆锦。但这些财物,就成了唐忆锦的私产,王家分毫不动。
至今俩人成婚已有三年,最初质疑他攀龙附凤的那些,早就已经闭嘴了。王珍依旧靠给人写写画画赚些银钱,如今有了唐征做岳家,请他写诗作画的倒是更多了,他的身价也更高了些。对于这些隐形的好处,王珍心知肚明,却也坦然接受了。他做人光明磊落却不迂腐,只隔三岔五买了好东西,多多孝敬岳父岳母。
唐忆锦也不是个嫌贫爱富的人,她凭着自己精湛的刺绣技艺,也时常做些绣品来卖。期间王珍还下场一次,但并未考中。他也不气馁,依然专心读书,准备再战。本来么,进士及第何其难,像他这样年轻轻便已是秀才的,就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更何况是高中进士。多数人一辈子都考不中,少数人考中的,也都至少要而立之年以后了。
半年前,唐忆锦又为王家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王家人丁凋零,这个孩子给一家人带来了无尽的幸福和快乐。俩人两情相悦,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唐忆锦上无婆婆立规矩,下有娘家家境殷实无人敢欺,俩人真的算上是神仙美眷了。
唐忆柳就是看中了王珍小小年纪不骄不躁,稳重踏实务实,不迂腐,懂得变通的性格。品质上就更不用说了,单看他对祖父祖母的孝顺以及待人接物的风格,就知他心地醇厚又不失棱角。
她看出王珍其实学识很渊博,读书上颇有天赋,关于治国齐家也颇有一套自己的看法。假以时日,即便在官场不能飞黄腾达,在其它方面,也一定不会是池中之物。
至此,唐忆锦算是已经有了最佳归宿。
而唐泽,如今早已经变成了唐忆柳的小跟班一枚。
自从他屡次反抗无效后,就只能乖乖被唐忆柳和唐征好好打磨起来。不过时日一长,他也尝到了甜头。比如唐忆柳让他好好强身健体,起初他觉得太苦了。可等他大一点了,发现自己的身高比同龄孩子都高出许多,并且打架从没输过,还俨然成了一群小伙伴的小头领。入了私塾以后,每每先生又都夸奖他字写的最漂亮,小小年纪对文章竟然有极好的见解时,他更是美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尤其后来,他人小鬼大的觉察出,这个看似冷冰冰的二姐,其实并没有那么冷血的时候,心态就更加放松了。
总之,唐忆柳自己认为唐家的一切,都已经走上了正轨。既然如此,这里就已经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那么,就开始实施自己筹划已久的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