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少年“邓远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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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修士的死,好像刺激得仇陌了疯。瓷人儿似的男孩子捻着一块板砖,面无表情的把那张惨白惨白的脸砸了个稀烂。
杨夕掏出一口袋瓜子,就着血淋淋的手放进嘴里一颗:“噗——”吐出两半儿不太完整的瓜子皮儿。
“驴子姐,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仇陌终于把那颗球形的脑袋砸成了饼形,拎着板砖站起来。男孩子脸上没沾一点儿血,一黑一白的眼睛里没什么杀人后的惶恐,显出一种冷酷的漂亮。
翡翠以前老怕他娶不着媳妇,杨夕真的见了他唯一的想法,是把翡翠这事儿精女人从棺材里拖出来拍死。
就就你弟这狼崽子,长大了说不定要让多少姑娘家伤心呢。他还愁媳妇儿?程思成的例子在前面摆着呢,冷酷漂亮招人儿疼,二十一房侍妾死心塌地,不乏大家闺秀呢!
可前提是,他能长大……
杨夕又塞了一颗瓜子进嘴里:“没有,我当时比你疯多了。”
仇陌扔掉了板砖,意外的敏锐:“哦,那当时是谁死了?”
“……一个老杂毛。”杨夕只吐出来一半儿瓜子皮,那一半不小心咽了,划得嗓子有点疼。“你疯完了没?疯完了咱们说说正事儿!”
仇陌一窒,语调干巴巴的:“……疯完了。”
“你愿意卖身进程家不?”
仇陌几乎有点激愤:“当然不!”
“那行,你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杨夕又磕了一粒瓜子,连皮带瓤的嚼碎了。
“死了那个老杂毛告诉我,杀人越货的售后一条龙是坐地分赃,毁尸灭迹,亡命天涯。别问我啥叫售后,他没给我解释过。”
杨夕掏出从多宝阁换出来的“二百五十两”银票,一股脑塞仇陌怀里:“坐地就算了,这是分你的脏,接下来我留下毁尸灭迹,你去亡命天涯。”
仇陌捏着银票,还有点怔愣:“你不走么?”
杨夕一呲牙:“要不说你下面是个小虫虫呢,你可真麻烦。我往哪儿走?我卖给程家了,开了剑府,打了标记的,再说我还得扒着程家这棵大树去昆仑呢!放心,程家还是安全的,我是十七骨剑仆呢,他们舍不得我出事儿。”
仇陌这次没再计较“小虫虫”的问题,心里觉得有一点点不对劲儿:“嗯,那驴子姐,你小心点儿。今年正是会试年,其实我读书还是挺好的,我去省府……”
杨夕照屁股给他踹了一跟头:“你懂不懂什么叫亡命天涯,就你这样还读书挺好呢!那不能让人知道你去哪儿!”
仇陌揉着屁股:“哦!”
少年还太稚嫩,轻易放过了心里的直觉。并且以为,依依惜别什么的未免太过矫情,连声再见也没说,干脆利落的走了。
却没想过是不是有再见的一天。呵,谁还没傻过呢?
当年,也是有人这么唬走了杨夕,结果,那人被烧死了。
【爆炎蛋】扔在尸体上,熊熊烈火烧起人肉来甚至不需要架柴禾,巷道里弥漫着一股尸油的味道。这是杨夕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味道,令人作呕,令人做梦……
“这味儿还是这么糟心……
杨夕又扔了一颗瓜子在嘴里,“咔嚓,噗——”终于吐出两半完整的瓜子皮。
“小远子,你要是再不出来,那我可就跑了。”
墙角的空气扭曲了一下,仿佛有什么被掀起,现出一个面无表情的麻衣少年,静静的看着杨夕:“你怎么知道,是我?”
杨夕乐了,虎牙尖尖的露出来:“其实我不知道!我就是琢磨着,我前脚刚到多宝阁,那老太太后脚就上门杀我了?那你和朱大昌肯定得有一个跟那老太太是一伙的。所以我就叫叫看~你看我声音其实很小,朱大叔没有顺风耳,横竖是听不见的。你要是没出来,我就再大嗓门喊他。”
邓远之垂下眼皮,没什么表情:“你若是有那独眼的小崽子一半傻,也就不用死了。”
这话杨夕不爱听了,她抬手打断道:“仇陌傻是因为相信我,他想不到,我给他姐报仇根本就没想带上他,我从一开始就只是……”想把他糊弄走而已。
翡翠一辈子都在念叨这个弟弟,杨夕怎么忍心让这个弟弟为了翡翠死掉?他就该走得远远的,以为仇报了,然后放下过去。
在一个她和翡翠都看不到的地方,去考秀才,考举人然后考状元。然后把一肚子学问卖给皇帝,或者不卖,就在家里吟诗作赋名扬天下,又或者他考不上也做不出诗,就那么郁郁不得志的活一辈子。
那也是活着,一辈子。
杨夕抖了抖肩膀,抬头看着邓远之:“不说那么多了,横竖是不共戴天的。可是我现在累得不行,灵力也耗光了,估计我蹬腿儿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你能不能让我死个明白?翡翠一个破丫鬟,哪里就招了你们这些强人了?你和姓齐那老太太,跟火里烧成碳那个不是一伙儿的吧,还有那个……”
话没说完,已经被一柄宝剑指住了脖子,那是一柄杨夕从没见过好剑,三尺青锋闪着暗蓝色的寒光。邓远之握着剑:“像你说的,杀人的时候少说话,太容易诈尸。我知道你的【五骨断魂钉】还没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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