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喜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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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毯上模特踏着步伐款款而来,灯光下摇酒壶在女郎手中折射出五光十色。
权九看着走到面前的人,随手拿了一杯爱尔兰之雾递给他:“喏。”
一晃神就被塞了一杯酒的陆云初:“……”
看着面前人神色,权九挑了挑眉:“不喜欢?”
她想了想也是,拿过爱尔兰之雾,转身挑了一杯辛辣的长岛冰茶:“这个给你。”
“噗嗤!”
权九看了看一旁一边笑得连连摆手的男子。
长得……挺眼熟的?
就是……想不起来?
脸盲症简直要死!
她大脑飞速运转。
陆云初的朋友。笑的一脸阳光灿烂。一身墨蓝色西装。
思维断了线,她尝试着开口:“你是……陆灿墨?”
林枫:“……”
妈的这名字居然有点儿好听怎么回事?!
他一把拿过陆云初手中的长岛冰茶,优雅颔首:“林枫。”
权九含了半口爱尔兰之雾。
她默默垂下眸子。
完了!居然叫错人!好尴尬怎么回事!
简直怀念外出访问都有提词器的星际了!
冷淡的声音打断了尴尬,陆云初走到她身旁坐下,自然而然:“怎么来了?”
权九挑了挑眉,她正想问他的。
青年眸光不经意流转过她方才看的地方:“喜欢?”
她这么大费周章地前来巴黎,是想要替名尚争顶奢的牌子罢?
如果她真的喜欢……
青年小心思动了动,他不介意扶持出一个新的品牌。
他睫毛一颤。
只要她喜欢。
权九诧异了一瞬才反应过来陆云初什么意思,当下失笑:“没有。”
她纯粹是为了过来见封墨。
这华国……或者说这二十一世纪的东西再好。
对她而言,都不过尔尔。
之前的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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