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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职业杀手 (第2/2页)

蓝牧摇摇头道:“没有。”

这当然不能承认,不然根本没法解释,毕竟警方已经知道凶手是从地下室开始整场杀戮的。

黄盛和另外一个盗猎者的尸体就是在地下室里现的。

只要蓝牧不承认,警方没有证据,就算心理上有些怀疑自己也没用,他们根本不可能推理的出整个案件的真相。

毕竟终结这群人的是白毛狮子,别说他什么都没留下,就算留下了什么关于凶手的痕迹,也不是他本人的,而是一个怪物的。

“这位是谁?”范局长这才注意到现场有外人在。

熊警官急忙介绍了蓝牧,范局长得知是记者同时也是盗猎案的证人后,立刻说道:“熊晖,盗猎者的案子赶紧先结了。送蓝先生回局里指认一下。”

熊晖一听就懂,这是不要蓝牧这个外人在现场了,毕竟他记者的身份有些敏感。

而且盗猎者的案子的确该尽快结案,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新生的特大凶杀案。

领导话,熊晖赶紧带蓝牧离开现场,蓝牧也不多事,他自己巴不得赶紧让这次的事情快了结。

蓝牧被带到市局,指认了被抓的四个盗猎者后,接下来就进入到繁琐的程序中,在证词上签字后,近期他可以随便去哪了,不过要保持电话畅通,因为警方随时要找到他,并且未来他还将要回到辅州出庭作证。

麻烦归麻烦,但这些他是避不开的。

当他走出警局后,已经是晚上八点,晚饭是熊晖请的。

并且因为蓝牧的特殊情况,熊晖甚至为他安排好了住宿和回魔都的车票,不过到时候回来出庭的车票,就是他自己掏了。

住进了招待所后,蓝牧把门反锁,手机充上电,稍微检查了一下房间,并没有问题。

蓝牧松了口气,看来警方还没有怀疑过他。

虽然他没有绝对证据表明自己不在案现场,但很显然,谁也不认为,他就是那个一人之力解决十二个人的凶手。

他是故意不处理现场的,先时间并不允许,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在显眼的地方打电话给熊晖,这样才能稍微证明他在案前就逃出来了。

其次现场暴露的信息越多,也就越把身为人类的蓝牧的嫌疑排除掉了。

因为实际作案的,是白毛狮子。

变身白毛狮子的他,只要想,连脚印都不会留下。

蓝牧只是个记者,又不是职业杀手,就算熊晖稍微怀疑到他,恐怕也会立刻否定吧?

“这个案子估计会成为悬案,应该不会有后续的麻烦了。”

蓝牧爽快地洗了个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心中高悬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一心想着赶紧回魔都了。

不过在睡觉前,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弄清楚,实在是自己的能力不好好研究一番,睡不着觉。

一边想着,他一念之间就变身为白毛狮子,虚弱感和疼痛降临。

白毛狮子一共中了两枪,都是老猎手所为,无论人类形态过了多久,一旦变回白狮,伤口还是处于变回人类前的样子。

与之相反,人类形态不管受了多重的伤,一旦变身白毛狮子,等到再变回来,伤就好了。

想来想去,只能猜测变身时,融入体内的白色小球会提供变身的能量,而这股能量能够修复脆弱的人类身躯,至于更加强大的白毛狮子,因为太过强大,所以该能量不与修复。

不过也不是完全无视,白毛狮子本身也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伤口早就第一时间自己止血了,保持变身状态躺一会,大概一小时左右,伤口就基本愈合。

反复试验后,他也确定,自己随时随地都可以变身白毛狮子。

不过这就产生了一个疑点,当初在藩篱山,他变身了足足七天,其中不知道多少次心想着变回人类,为何当时不能变回来?要一直到七天后自动变回来?

最后想来想去,蓝牧只能无奈的归结于变身的副作用,初变身强制维持七天才能彻底掌握这种变身能力。

“天生追猎者,这种变身能力也算是能力了吧?”

“不过,有毛用呢?除了在危机时刻,救自己一命,好像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啊!”

“人活一世哪有那么多打打杀杀的危急关头。”

蓝牧挠挠脑袋,想来想去,这个能力恐怕也只是让自己永远不会生病,受了伤也能立刻修复而已。

对于能力这回事,蓝牧心思其实挺淡的,尤其是这种鸡肋的能力。

他已经决定,变身为白毛狮子这种事情,不到必要时刻,绝不轻易变身。

不然若是变身的时候被人看到了,恐怕他的生活将彻底破碎。

被搅得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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