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善后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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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世人眼里,女知青安然被揭后试图自杀正名的行径,或许难以理解:
明明是个愿意为升学出卖身体的,怎么突然就三贞九烈起来?
但其实这都是正常的时代特色。
比如翻看当时的刑事司法审判记录,不难看到诸如此类的案子:“某厂男工夜里做梦梦到与厂花啪啪啪,次日与工友分享梦境细节,因太过逼真,且传播产生广泛影响。那个被意淫的厂花不堪羞辱,上吊自杀”。
因为出了人命,最后那个男的按说应该判侮辱诽谤一类的罪名(口头谣言损害了对方名誉),但在没有刑法、可以随便想罪名的时代大背景下,他成了“反G命梦奸罪”。
所以,说到底是当时的社会闭塞,对女性的舆论压力太大。
对她们而言,肉体上被隐蔽侮辱造成的伤害,或许还可以隐忍。但如果被舆论公开、成为整个熟人社会圈子里的耻笑对象,那就真活不下去了。
说是礼教吃人也不为过。
不过与之对等的是,那个时代QJ案对男方的死刑率也非常高。只要女方不堪受辱自杀,男的基本上都会被枪毙;不像后来有完备刑法的时代,一般也就10年以下。(YD时候的枪毙又不一样。YD是重刑主义,并不追求罪刑对等,耍流氓也能枪毙。)
……
顾骜的灵魂,终究还没有彻底契合这个时代的主流三观。
所以当他看到昏迷女子被抬走、王家父子也被反剪双臂押送上车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连累无辜”的内疚。
顾敏的感受却与他不同。
作为拥有土生土长灵魂、并且在茶场里务农了将近两年的人,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有多么犯众怒。
把录音当众放出来,毁掉的不仅是那两个被王峰寅上卯妹的女生的名节,还毁掉了此前三四年里从这个农场走出去的每一个大学生的名节——或许他们并不是都给王家父子塞好处了,但他们已经无法证明自己。
大多数知青,都用冷漠、疏远的眼神看着顾家姐弟。其中那些女知青的眼神里,更是多杂糅了几丝兔死狐悲的仇恨。
还是常年处理一线问题的吴所长反应比较敏锐,他知道自己刚才迫不得已当众拿出录音,肯定是有后遗症的。
眼下看了这个阵仗,吴所长连忙分出手下一个姓庄的民警,让他好好保护顾家姐弟。
“弟弟,事情这么收场,我们是不可能在这里待下去了。估计将来你想插队,整个会稽都没公社敢收留你了。”顾敏咬着嘴唇,颓废地说。
追求正义是一回事情,导致“家丑外扬”又是另一回事情。这是一个小集体主义非常盛行的时代,无法用后世纯法治社会的尺度去要求。
被姐姐教育了一会儿,顾骜也只能接受了这个事实。
所有的知青,并没有人会感激他们搬掉了一个凶恶的统治者——反正在他们眼里,哪怕换个枢机来,还是要卖推荐指标的。而茶场出了劣迹的恶名,却要每个人承担集体耻辱。
顾敏知道轻重,悄悄回寝室收拾了行李,主要是把那台值钱的录音机带走,然后就准备跟着吴科长的警车下山了。
不过就在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室友木明纱进来了,还跟着几个衣服看上去特别破旧的男女知青。
木明纱作为中介掮客,直截了当帮忙挑明来意:“敏敏,你今天闹出这么大事,连累了阿诚哥和拉拉姐几个,他们都有事儿找你呢。”
“连累?怎么了?”顾敏很虚心地轻声问。
那几个男女知青面色黯然地叽叽喳喳说了一通,旁边的顾骜大致听明白了意思:
“你们是说,你们手上有几件本来要卖给王平山的旧东西,但他这次没给你们现钱结算、反而让你们先留着?为什么?”
几个知青相视一眼,由一个代表说:“因为我们几个的东西比较罕见,王平山不懂古物,说不知道是不是宋朝的,要等曰本人看过之后,确认要,他才会给我们结钱——现在他出事了,就砸我们自己手上了。”
顾骜点头表示理解。
在文物生意领域,中间商如果强势的话,觉得个别罕见的东西真伪难辨,非得等专家掌过眼才给钱,也是很常见的。
另一个女知青低声下气地说:“年初那次王平山收的时候,我都没拿出来,就是觉得卖给曰本人不太好。这次是我弟弟要毕业了,想谋个进厂实在缺钱,而且王平山还加了价,才卖的……”
“罢了,事情是我们姐弟闹大、伤到你们无辜的,能帮尽量帮。你们先把东西拿来看下吧,如果钱不多,我就帮了。”顾骜也很敞亮,当下表示愿意瞅瞅。
受害知青一共也就6个人,不一会儿拿来了七八件物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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