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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我信了爱情的邪 > 你要奔跑起来

你要奔跑起来 (第2/2页)

两个人从步行街出来,转了个玩又来到来时的那座桥前的路口,这次他们没有过桥,而是沿着沿着江堤向东南方向走去。

两个人的影子在身前拉得长长的,地面上落了满地的金光,在他们身后是一条波光粼粼的大江,将这座山城劈成两边,一轮巨大的红日悬挂在山城至上,天空燃烧起熊熊大火,所有的云都染成了红色,成了两个人并排而行的男女的背景。

“山城的夕阳真美,在城市里的钢铁森林中,想看到夕阳就得爬上高楼,但是即便是看到了夕阳,那也是模糊的,因为空气太过浑浊了。”尔戴感叹道,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些尿骚味,那是有人在江堤撒尿留下的气息,但他仍假装很享受的样子。

吉她说道:“大概是因为我一直生活在小县城吧,记忆中的夕阳大多数时候是这个样子,满天空的火烧云,我家那儿也有一条大江,不过是在城市的边儿上,所以跟山城的区别就是我很少能够看到这满江粼粼的波光。”吉她说完回头看了一眼,她的双眼也随着夕阳发出火光,吉她迅速回头,说道:“我还记得大学城的清晨,但是已经忘了那儿的夕阳,记忆中似乎真的没怎么在意过夕阳,也许那就是城市吧,没有人会在意一座城市的夕阳是否美丽。”

尔戴说道:“其实工作之后,我偶尔喜欢跑上高处去看看,有时候是黄昏,有时候是晚上,经过一天的工作,拖着疲惫的身躯,吹吹风,喝杯咖啡,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我有时候会想我到底为了什么?是什么东西在驱使我不断前进,当我看到这座城市时,我就明白了,因为城市,我生活的这座城市需要我这样的创造者,而我也需要这座城市,提供给我一个无比宽广的创造空间,对现实和未来充满了无尽的遐想,然后拼尽全力把这些想象化成现实。”尔戴说完这番话,停下脚步,跟吉她说道:“吉她,跟我走吧,你应该跑起来,这座山城的节奏实在太慢了,我多害怕你习惯了走路,有一天会忘了如何奔跑。”

吉她继续向前,把尔戴抛在身后,说道:“其实走走也不是什么坏事,就像此刻我们缓缓地沿着沿江路走,才能看到这么美的夕阳和这座城市入夜前的景象。你看它虽然小,但是它也在努力地维持着运转,让更多的人有追求的目标,让人们繁衍生息,其实在大城市是一种生存状态,在小县城何尝不是呢?”

尔戴向前加快几步,跟上了吉她,说道:“现在跟你说,你很难理解,我会让你回忆关于城市的记忆,也会重新让你燃气对大城市的渴望的。”他一边说一边加快脚步,渐渐跑了起来,回头向吉她喊道:“你有多久没感受奔跑了,来吧,让我们跑起来,想起奔跑快乐。”

吉她看到尔戴在前面小碎步地奔跑,脸上洋溢着金光闪闪的笑容,也不禁跟着奔跑起来,于是两个人在空旷的沿江大道纵情奔跑,他们放肆地欢笑,仿佛回到了大学时光,那时他们青春正好,那时他们无忧无虑,他的笑容那么灿烂,仿佛整片天空的万丈光芒,她的容颜那么明媚,仿佛万里无云的晴天。此刻她依然是她,而他却已经不是那个青葱年华的他了,吉她在某一瞬间有一种失落,时间仿佛没有过去很久,他们毕业才不到一年,又像过去了很久远的岁月,此刻已然身在异乡,人也不是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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