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九尾狐吃青鸟,幻化人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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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太阳初生,尔蓝城风和日丽,一片祥云。
王宫紫云殿上,前来为云洛王子庆生的大臣及四方妖族还有中原异士提礼来贺。中原的皇帝派他的使臣送来了一批侍女还有一些珍宝。
轩揶王心情大悦,他坐在宝座上,端起侍女为他斟满的紫霞露,与众人对饮。王后今日的装扮格外尊贵庄严。
她头戴白色的林桦叶,眉毛染成了白色,就连一袭长裙也是仙气飘飘。
相反,她的女儿蓝仑公主却穿的极其普通,蓝色的长裙,几朵素雅的小花插在黑色的辫子上,整个人显得空灵绝美。
虽说,今日的主角是云洛王子,但宴席中的人哪一个人不是为了一睹蓝仑公主的倾世容颜?
坊间曾传:蓝仑公主的容貌是三千前一遇的美人,若得天颜,三生有幸。
虽说今日的佳肴盛宴颇为丰盛,但众人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蓝仑公主的身上。
行走在紫云殿上的蓝仑公主,宛若人间仙子,温婉有礼地端坐在王后叶沙的身边,她的怀里抱着一只白色的玉兔,这只玉兔形态娇小,耳朵硕大。
此兔是艾米丽在城外的沙漠里带回的,虽说它有些来历不明,但蓝仑公主却是极其地喜爱她。
王后叶莎神情有些疲惫,她纤纤玉手剥着一颗紫色的葡萄,不悦地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云洛王子。
此时的云洛王子已经开始交杯换盏,与他的好友魏迟华对饮了起来。
魏迟华是一个行事风流,声名狼藉的执绔子弟。他的父亲是正一品殿阁大学士魏曾。魏曾是一个忠臣,但其子魏迟华生性叛逆,平日喜欢我行我素,又风流成性,令其家族长期蒙羞。
今日,宴席尚未开始,魏迟华便痴迷酒色,拉着云洛王子交杯换盏,把酒言欢,王后叶沙看在眼里十分不悦。
倒是轩揶王十分随性,他坐在宝座上,威严地注视着殿内前来为王子庆生的大臣与外族人员。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头戴红色锦鸡毛的男人,他的脸上画着彩妆,手中拎着一只彩色的似鸟非鸟,似鸡非鸡的禽类。
他站在大殿的中间,神情极为傲慢。坐在宴席上的人们看了极为不满。
其中,一个来自中原的人士站起来大声呵斥他:“今日是云洛王子寿宴,你拿只鸡做什么?难不成,你要拿这只鸡作为贺礼,献给云洛王子不成?”
在座的宾客听了,纷纷大笑。
轩揶王也甚是好奇,他问中原人士:“你手中所拿禽类是鸡还是鸟?”
“此物非鸡飞鸟,而是中原青石山上的玄天青鸟。”
“玄天青鸟?”轩揶王冲他招了招手,说:“你且走进些来,让我仔细瞧瞧?”
中原人士听了,就拎着手中的青鸟走到轩揶王的宝座下,侍者司马冀接过中原人手中的青鸟递到了轩揶王的跟前。轩揶王伸出手去,不料此鸟趁机挣脱了去,钻到了轩揶王的宝座下。
中原人心中一惊,弯下腰去,试图钻进宝座下捉拿玄天青鸟。怎奈青鸟极为灵敏,它钻出宝座直接跳到了轩揶王的身上。扑闪着翅膀,大声鸣叫。
“司马冀,快把它捉走。”轩揶王命令身边的侍从,司马冀望着轩揶王身上的玄天青鸟不知如何下手。中原人却一跃而起,跳过宴席的桌子,直接落到了轩揶王的身边。他刚想捉拿玄天青鸟,突然在紫云殿的上方跳下一只白色的狐狸,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刁起轩揶王身上的玄天青鸟,几口下去,当着众人的面把它活生生地吃了。
“陪我青鸟!”中原人看着自己心爱的寻天青鸟一只白色的狐狸吃了,瞬间大怒,他挥动双臂,使用移步换影之术直袭狐狸屁股。
轩揶王目睹着眼前的一切,他恍惚认出这只狐狸就是自己梦中的那只九尾狐,难道它来赴约了?轩揶王想着,大声命令道:“慢着,不要伤害它。”
“为什么?它可是吃了我的玄天青鸟?”中原人据理力争。
“来人,这个人利用飞禽恶意袭击冒犯本王,把他抓入大牢,三日后处斩。”轩揶王命令王宫侍卫,将他打入大牢。他没有来得及争辩,命运便被划伤了句号。
宴席上,众人已经无心用餐。他们把目光全部落在那只白色的九尾狐上,它的九条尾巴胜似白雪,又如蒲扇。它冲着轩揶王磕了几个头,然后身形敏捷地离开了紫云殿。
几个武将跳起来,想捉拿它,却被轩揶王挥手制止。众人虽不解,但无人敢吱声。
一些大臣在宴席中相互议论:“青鸟乃吉祥之物,近日那中原人携鸟前来,定是想讨好轩揶王,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要把命打进去了,不值啊!”
“谁能料到半路杀出来个九尾狐?”
“青鸟乃圣物,它吃青鸟做什么?”
“谁知道,或许它是一路尾随着中年人,蓄谋已久了。”
“可惜了那只玄天青鸟喽!”
“可惜什么?即使九尾狐不吃,也不是进贡给轩揶王了,也轮不到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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