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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孟氏1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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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警局待到了深夜,主要是配合他们做一些笔录。目前来说,一切都只是推测。临走前,麦克送走我们前还特意叮嘱:如果有什么新的发现,一定要随时保持联系。

格蕾把我送回了山上。她说今晚自己会去好友家暂住,在山下的新西敏市,离校区大概二十分钟的车程。她把我放到毕索尔的宿舍楼下,恰好此时接到了一份邮件:「有关孟偿博士事后的问题」。我一惊,以为这么快就有调查结果了,点开一看,原来是律师所发来的。

看样子,要公布外公的遗嘱了。

第二天一早,我独自一人前往了市中心。那里是温哥华的心脏,煤气镇的蒸汽钟前人来人往,排排繁华的商业街和冲天的摩天楼。然而再过几条大道,进入了唐人街附近的中山公园,又是城市的另一番景象。那里聚集着游手好闲的瘾君子,以及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地面肮脏,很多建筑物都年久失修了。

律师约的地点在公园对街的一间茶馆,我到时里面空无一人,迎接的老板娘说今天是有贵客包场了,我半信半疑,被领到了一所包间。穿过屏风,我发觉这堂上竟坐满了人。

长桌上尽是熟人。

靠门的老阿姨率先站了起来,对我似笑非笑道:“哟,瞧这谁来了,我们孟家的三公子。”

我礼貌地点了个头,在众目睽睽下迅速走向了房间中央。其实主要是为了掩饰叫不出她名字的尴尬。

再定眼望去,只见孟氏的「御三家」齐聚一堂。这已经是一轮生肖没有发生过的事了。

所谓「御三家」,是指孟氏一族的三位嫡系继承人。他们分别是我外公的大哥,二哥,以及他本人。

外公的大哥坐在长桌的主位,正对着我的,便是孟禄,按辈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因此后辈们都叫他「孟太爷」。他年轻时在洛杉矶经营餐馆,混的风生水起,逐渐建立了一个横跨北美的中餐连锁店。他见到我,只是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双手紧攥在他拐杖上。他没有子嗣。

而外公的二哥孟括,更是一位传奇人物,成就与孟太爷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华尔街都属于能排的上号的那种,无奈也因此操劳过度,死的早。他有两子,我分别称他们为「大伯父」和「二伯父」。

大伯见我到来,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幸亏偿弟后继有人呐。”

他的夫人,我称呼为「大伯母」的人连忙附和道:“是呀,否则这把空位还不知道给谁来坐呢。”

我应声坐在了「大伯父」的对面,也就是孟太爷的左手位。

我旁边坐着孟捷,大伯父的儿子,比我大两岁多,应该与格蕾年龄相仿。他从头到脚都是肌肉,穿着个吊带背心和运动裤,对我们的交谈表现出了厌烦,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怎么会说中文。他是留学生口中典型的北美“香蕉人”,从小便是别人家的孩子,从钢琴到游泳,样样精通,那老阿姨亲切地称他为「大公子」。

他们一家人表现得都比较冷淡,估计也就是在等外公过世后,他们好顺理成章地瓜分上一代所留下来的财产了。后来我也才知道,他们其实早在两天前就到了,只不过下了飞机后,直奔西温富人区去参加户外沙龙去了。

我斜对面的座位,是理应属于「二伯父」的位置。然而今天对面却坐着一名年轻女子,红巾扎着的丸子头,和绣有麒麟的紫金旗袍——验证了欧美人对中国女性的误解。她长得很有灵性,

皮肤皎白,手执竹扇,两眼咕噜咕噜直转,一看就不是一个好惹的主。

那是二伯父的独女孟谣,在二爷活着的时候,深受其爱戴。她诠释了什么叫做“含着金勺子出生”。

其实孟家人的皮肤都是白皙的,源于闽南那边的风情吧。而我皮肤有时呈暗黄,可能是像我父亲吧,或者是因为过度熬夜。

“你瞧,这孟家的孩子真有出息。大公子刚考上了洛杉矶分校的研究生...二小姐现就读于斯坦福。”那老阿姨转向了我,“不知读书最棒的三哥家的孩子,现在哪所高校学习呢?”

我耸了耸肩,“温尼伯当地的一所学院。”

先是鸦雀无声,紧接着是哄堂大笑。我就知道,今天定是不会有什么好事。

在场的还有几家旁支家族,八成都是来凑热闹的。从他们小孩镜片上的厚度判断,估计也都是优等生。

再之后,阿帕的代理律师来了,姓王,普通话中夹杂着浓浓的粤语口音,“按照孟家的规矩,一切遗嘱都是对家里人公开的,这一点孟偿博士也是认可的。”

他朗读了阿帕的遗嘱,内容基本上都是和书籍处置有关的,嘱托后人捐给图书馆和学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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