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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 111 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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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所有人意料。

所以当李妩说出那句话之后,  众人惊讶地看着她,吴善和更是直接出声:“为什么?”

他知道主子有多恨隋宴骁,有多想把那狗皇帝踩在脚下,以现在的势头,  大军完全可以继续推进。

因为江南虽繁华,  与之相对应的是腐朽到极致的吏治,  齐哲的漠北军和主子手下军队强强联合,  大军定会势如破竹,  说不定一路直抵京都。

大仇得报,  指日可待。

所以说,  其实李妩比谁都想都能弄死隋宴骁,可现实是,她是第一个提出收拢军队,  前往漠北的人。

所有人都不理解。

李妩却笑了起来:“还不到时候。”

“这个王朝还没彻底腐烂到根子里,隋宴骁,还没尝到他亲手酿造的苦果。”李妩说着想到系统前两天悄咪咪汇报的情况,听见之后,  别说系统,  就是李妩都震惊一瞬,  贺清雪竟然……竟然崛起了?

她这朵原剧情里依附于隋宴骁的菟丝花,  竟然想到操控隋宴骁,旋即李妩又想到,菟丝子,不就是抽干依附者身上的生命力转化为供给自己的养分的植物吗?

现在一刀杀了隋宴骁才是给他个痛快,  被钝刀子割肉,  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人操控,  像条死狗一样跪舔他最不屑的女人,  貌似更有意思呢。

是的,李妩清醒后就看清了这个男人的本质,他爱美人,他心里有白月光,但他更爱江山,更爱自己!

现在江山美人一起背叛,不知道他什么感想?不,或许他到现在也不知道。

李妩收回思绪,指尖点在红旗上,侃侃而谈:“我不认为现在是个好时候,按吴叔所说,江南吏治腐朽,兵力薄弱,可攻打之后呢?一旦扩张太快,没有足够的人手支撑,后方很极易发生叛乱,届时,有谁能维持稳定?”

“所以我并不急于一时,广积粮,缓称王,才是王道。”

吴叔沉思着,反倒是百草出声:“可是,为什么非要是漠北?”

李妩扭头看向齐哲,对方脸色尴尬,微微泛红,挠了挠头说道:“我叛出京都之前,已经得到家父支持。”

百草恍然大悟,在此之前所有人都以为是齐哲血气方刚,一时受不了倒戈主子,谁也没想到,人家早就商量好了。且漠北由齐家时代经营,说是嘉朝地盘,实际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齐家才是漠北真正的掌权者,这也是隋宴骁提防的根本原因。

且不说齐家世代忠臣,就是有反叛之心,他也没有辖制对方的能力,更别提培养出顶替齐家父子的大将。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无能废物吧。

回归正题,百草兴奋地想,倘若她们攻打漠北,岂不是里应外合!

而最重要的一点,李妩勾起唇角,愉悦的视线环顾一圈:“漠北虽然风沙猖獗,却不是一无是处,它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各色宝石,也可以发展农业,肥沃疏松发沙质土壤适合种植各种瓜果,也能产出品级顶尖的长绒棉,用以纺织棉布,甚至,能种旱稻!”

此话一出,所有人震惊地看着她,百草更是磕磕绊绊地不敢开口,只有周寄书,他皱眉道:“旱稻?难道是生在旱地里的稻子?能在漠北那样的沙地种植?”

他自己说着也不相信,更别提其他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稻种?

李妩:“如何不能。”

“你们且看着,我不止要在漠北种旱稻,更要它的亩产达到四百公斤!”

百草瞠目结舌,心里换算一下,那就是八百斤!

怎么可能?

即便是现在江南最富庶的地方,三百斤已是极限中的极限,普通的甚至只有两百多一些,主子却说八百斤,足足翻了三四倍之多!

而且,是在漠北这种风沙四起,干旱贫瘠之地!

听在众人耳中,无异于天方夜谭,可对上李妩清明坚定的目光,他们张了张嘴,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李妩轻叩桌面:“不止我说的这些,就是之前的神种,也能在漠北种植,而且,产量应该比现在还要高,它们本来就适合土壤松散的沙地。”

事情就此定下,散会后一群下属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精神恍惚。

齐哲,作为自小生长在漠北的小将军,从小到大生龙活虎,现在却蜷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

八百斤?

八百斤旱稻?!

他睁着眼睛,看着青色帐幔,睡不着,怎么都睡不着啊!

半夜直接爬起来,趴在桌边修书一封,嘴上说怎么可能,可心里却又生出另一种妄念,怎么不可能?那可是李仙长!

迄今为止,有她做不到的事情吗?

没有!

第二天,他顶着两个黑眼圈出现时才发现其他人和自己一样,也是一夜没睡。

齐哲顿时不觉尴尬了,还有精神疑惑:“不是说把大家聚集在这里吗,主子呢?她还没起吗?”

百草狠狠瞪了他一眼:“早上五点的时候,主子就已经离开了。”

五点?

齐哲愣怔一瞬,按照现在这天时,天还没亮就走了。

所有人下意识看向百草,搞得她都有些紧张,轻咳一声才道:“主子虽然走了,但她留下了一部电影,让我们单独观看。”

百草说起这些时,眼睛瞬间绽开强烈的光彩,所有人以为她是激动,后来才知道,趁着时间还早,她直接熬了一宿,看完了整部电影。

长达两个半小时的电影,倒不如说是一个人的自传,一位伟人的自传。

而此时,听见她说电影两个字,大家瞬间挑起兴趣,坐在昏暗的屋子里,由光脑放映,五个金黄饱满如稻穗的字体出现在屏幕上——《水稻的一生》。

开头在一片漂亮的叫人移不开眼的稻田里,一个年迈的老人和一只猫,在田间徘徊,那双苍老却仍旧清明的眼睛望着金光灿灿的稻田,清风吹来,稻穗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画面一转,千万颗洁白无瑕的大米如同大雨倾盆而下,白色成了所有人眼里唯一的颜色。

在屋子里这群人眼中,那不是稻米,是能救人命的神种!

齐哲更是差点站起来。

后来,他们看见老人在风雨里穿梭,几十年如一日的守望,看着水稻产量从五百斤,六百斤,七百斤,乃至九百斤一千斤的增长……

百草攥紧手指,心潮起伏,无论再看多少遍,她都遏制不住自己的眼泪,齐哲更是屏息凝神,眼眶泛起难言的酸涩:“我相信了。”

他颤抖着声音:“我相信漠北那样贫瘠的土地,也能种出旱稻,也能产出瓜果,我相信李仙长,我相信华夏!”

也只有华夏才有这样的伟大人物,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

便是最平静的周寄书,也忍不住哑着嗓子说:“我们看完了,能不能在江州、云州两城放映。”

百草:“当然!”

“不止在江州、云州,到时候主子还要在整个嘉朝播放!”

她心中默念着主角爷爷的名字,袁隆平,一字一顿,她看见他粗糙的手指,泛黄的老茧,苍老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是岁月雕刻的痕迹,都是无数辛苦与汗水的积累。

百草颤抖着嘴唇,声音发颤,那种突如其来的情绪排山倒海般朝她涌来:“原来、原来神种也是人一代代的培育,一代代的坚守。”

同一时刻,收到儿子来信的齐理蹭地一下站起来:“天佑我漠北!天佑我漠北!”

他竟高兴地笑了起来,没有半分怀疑上面的文字,倒是齐红樱从演武场下来,看见老父亲这么激动,自个儿吓了一跳。

“怎么了?”

父女间哪有什么可保密的,况且,齐理现在已经将这个女儿当成了自己的下一代传人培养,当下什么也不避讳,直接把齐哲来信递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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